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8-92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继续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也正积极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持续沟通和协调,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论证。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临2018-93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21号)和《湖北证监局关于对赵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8]22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查,湖北证监局发现,2017年11月21日,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公司于当日已获知审核结果,但直至11月23日才予以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问题。认为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7]5号)第十九条第二款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二十一)的规定;认为赵宁作为公司董事长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导致上市公司出现信息披露延迟,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07]40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赵宁个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违规行为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引以为戒,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