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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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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72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对公司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开始,重大资产重组对赌到期,母公司、尚洋、博微,三年协同、三年融合,三年成长,三年间,母公司与尚洋、博微通过技术协同研发出环保一系列新产品;通过市场协同拓展了环保和电力两块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08.1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33%;利润总额8,609.8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2.89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5.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44.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7.88%?报告期各指标下降的最主要原因系全资子公司博微公司造价类产品销售额相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营改增定额发布推动软件集中换版工作在2017年已基本结束。考虑到营改增定额是偶发性影响因素,剔除该因素的影响,博微公司的业绩仍有所增长。通过一二季度的环比分析来看,二季度由于项目服务、系统集成及智能化工程三块业务同比增长较快,二季度的营收及利润情况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同时考虑到公司环保监测业务的高速增长,整体半年度业绩下降趋势开始放缓,基本符合公司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

技术研发是公司的生命力,是公司活力的源泉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804.40万元,相比去年同期增长18.24%,公司历来就是一个重视技术研发的公司,公司研发投入逐年增长,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一直在10%左右,研发是保持理工活力的源泉,是理工不断推陈出新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研发DAQM500/1000动态自动质控仪,在水质监测领域抢占了行业制高点。该动态质控仪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水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而且可以大幅提升运维的服务质量和主管部门对第三方运维的监管水平,为主管部门实现独立的远程自动质控和远程运维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该产品一经推出,以其多功能、高效性,精准性赢得了业内高度认可。同时,研发配合DAQM500/1000动态自动质控仪使用的远程动态质控平台,使DAQM500/1000动态自动质控仪实现“一键式”远程全功能质控。

报告期内,尚洋公司对基于状态的精准运维系统进行了升级,使得运维系统的功能更完善、精准度更高,进一步提升运维效率。

报告期内,博微公司成功研发“博微易数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是全新一代大数据可视化分析平台,提供一站式大数据分析解决方案,具备性能卓越的大数据计算引擎、多类型数据源的集合能力,帮助企业快速、低成本的整合数据资源,消除数据孤岛,打破数据烟囱。有效整合各类数据,可视化拖拽分析,简单、高效构建业务图表。灵活的页面构建能力,提升数据洞察力,直观掌握业务状况,支撑经营管理决策;成功研发“博微配电网工程造价行业清单2018”产品,该产品适用于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发承包及其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并基于配网批次化工作特点推出了批次化投标报价业务模块,大幅提升报价编制效率;成功研发“博微配电网城市规划设计”产品,该产品适用于配电网城市区域网架规划设计,实现区域负荷快速统计及测算,提供拓扑图及成果自动生成,有效的提高规划设计效率、规范设计流程;成功研发“博微核电厂工程计价2018”产品,该产品适用于核电厂工程各阶段计价活动,研发过程中邀请业内专家用户参与产品设计,产品提供了不同计价模式转换、项目数据快速合并等创新功能,得到业内广泛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产品故障诊断、GIS数据展现、TOC、TOX监测、重金属监测、VOCs连续监测、水污染处理等项目;博微公司在研新产品“博微电力建设工程计价软件2018”、“博微电力技改检修清单软件2018”、“博微配电网工程设计技经一体化软件2018”、电力行业BIM技术,新技术如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区块链、人工智能的研究,新产品后劲有力,蓄势待发,为公司未来发展添砖加瓦。

环保业务快速发展,核心业务水质监测增速强劲

在水质监测和大气监测方面,公司优势产品增速强劲。核心业务水质监测增速强劲、拓展业务大气监测后起之秀。报告期内,尚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82.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52%;净利润3,144.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7.37%。

公司优势产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增速强劲,报告期内新增订单3.34亿,截至报告期末在手订单7.34亿。随着公司中标“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公司精益的技术、稳定的运维、高效的施工得到了权威肯定、为后续项目跟进建设确立先发优势。

在大气监测细分领域,公司从细分市场切入,进展顺利。目前,重点推行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报告期内,公司中标台州市清新空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站及数据发布系统建设项目和金华市区清新空气(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在大气监测领域公司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细分市场切入的方式积极开拓市场。

在土壤治理方面,报告期内,碧蓝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6.7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3.35%;净利润724.93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0.51%。

报告期内,碧蓝公司主要完成了湘潭市竹埠港工业园易家坪片区场地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湘潭锰矿地区彭家塘、友谊村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靳江河流域湘潭段柴山水库至靳江河口综合整治项目的验收工作及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生产垃圾填埋项目、邵东县焦化厂历史遗留场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的施工工作。

报告期内,碧蓝公司因政策、季节性等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工程量比去年同期减少,总体上的发展进程较缓,公司积极对碧蓝公司的执行项目和储备项目进行梳理和跟进,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源优势,加强碧蓝公司的综合实力。

能源业务稳中有升,新业务增速喜人。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监测业务和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中标情况、在手订单、毛利率情况也都较为平稳。

报告期内,承载公司环保与电力信息化工作的博微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29.22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2.64%;净利润7,622.37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5.02%?最主要原因是营改增定额发布推动软件集中换版工作在2017年已基本结束。二季度由于项目服务、系统集成及智能化工程三块业务同比增长较快,使得4-6月营收及利润情况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报告期内,博微公司对企业组织架构进行重大调整,逐渐从磨合期到适应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效率和效益。严格依据预算管理制度执行各类成本支出。人力资源情况在数量上有所改善,但由于地理位置的限制质量上没有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软件产品、信息化项目和智能化工程业务保持较强竞争力,顺利完成半年度工作目标,其中信息化项目市场影响力逐渐扩大。设计咨询业务和系统集成业务增速强劲,设计咨询业务逐步实现以配网设计为主体业务构成的目标,系统集成业务份额占据市场领先地位。智能化工程业务不断拓新。

报告期内,环保信息化业务新增3个合同,作为母公司、尚洋、博微技术、市场协同的典范的环保信息化业务,承载着智慧环保、生态环境大数据分析、水质预警预报、清新空气、生态廊道、环境审批、河长制等多个环保业务方向,是公司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公司将继续深入挖掘市场需求,积极拓展环保信息化业务。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宁波杰特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贵州理工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公司收购江西博微电力设计有限公司(原名江西省金立昌电力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三个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周方洁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69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马中先生、董事陈超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方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超先生(陈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公司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528,873.5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11,013,803.2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101,380.33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9,912,422.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8,893,278.58元,减去2017年度已分配利润117,803,071.5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1,002,630.01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关于分配方案披露日与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差异的情况说明:

1、分配方案披露日总股本为398,034,348股。

2、公司履行交易对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17,193,858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4、分配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进行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9月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增补委员简历

陈超先生:1980年 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历任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联席总监、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上置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亿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陈超先生担任副总裁的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嘉旨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陈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7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上午11:00时在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长远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73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拟为下述全资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3、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4、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北京大厦1101-1104号

法定代表人:周方洁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6日

主营业务:环保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污水处理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海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团山铺街8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伍卫国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实缴资本陆千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17日

经营范围:环保专用设备、环保制剂的研发、制造、销售;环境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总承包及相关技术和管理服务;环保设施运营及管理服务;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建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绿化管理。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被担保公司及融资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商定。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报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子公司发展,解决其业务发展、拓展市场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长远的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长远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碧蓝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74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公司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528,873.5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11,013,803.2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101,380.33元后,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89,912,422.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8,893,278.58元,减去2017年度已分配利润117,803,071.5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51,002,630.01元。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关于分配方案披露日与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差异的情况说明:

1、分配方案披露日总股本为398,034,348股。

2、公司履行交易对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回购注销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未达成业绩承诺相应补偿股份1,372,143股,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3、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17,193,858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4、分配方案披露日后至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户进行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在该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预案尚需待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维护了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同意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环科 公告编号:2018-075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13: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至2018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2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8年8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本次投票不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宁波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9月6日下午4: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会 俞凌佳

电话:0574-8682 1166

传真:0574-8699 5616

电子信箱:ir@lgom.com.cn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保税南区曹娥江路22号

邮政编码:31580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提请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2

2、投票简称:理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本次投票不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