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0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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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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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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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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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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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国家大力推行“美丽中国”、“乡村振兴”等战略,生态景观行业凸显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势头。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人们对生活、环境的日益重视,城市建设朝着“生态城市”等新标准、新方向发展,园林景观及生态治理与修复领域需求不断增长,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等行业将蓬勃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以推动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事业发展为己任,依托技术研发优势,以诚信经营为宗旨,生态和谐为原则,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2018年度经营计划,充分利用自身的业务、品牌、技术等竞争优势,进一步突出生态修复和园林建设协同发展的战略,凭借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大力拓展生态修复领域业务。公司坚持践行“绿地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组织与攻关盐碱地、矿山、河道治理和乡村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中遇到的重大共性问题,攻克一批对企业竞争力提升的全局性和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盐碱地绿化、荒山修复、河道治理和城市棕地修复等多个领域取得多项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972.39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3%,系因公司项目推进进度低于预期,使得报告期内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受到一定影响;实现营业利润 9,708.62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3%;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88.55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24%。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卢云慧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8-057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8-058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南塔16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1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编制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17 ]9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1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4,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0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14.94万元。
截止2017年7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的金额为58,006.98万元(其中:于2018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13.4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8,807.9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版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已分别与兴业银行天津南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园区华苑软件大厦支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体育中心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剩余现金余额为404.1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单位:万元
注:2017年募集资金总额84,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0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14.94万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续
■
注: ⑦=①-②-③+④+⑤-⑥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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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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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3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7,6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该事项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 19,500 万元。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度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18-062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2017 ]95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2.01元。截至2017年7月2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4,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20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14.94万元。
截止2017年7月2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48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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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延期调整,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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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截至2018年8月1日,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58.02万元,项目投资进度为1.17%,此项目未按期达到原预定可使用状态,原因如下:
公司原业务拓展区域主要为京津冀、内蒙古市场,现进一步向西部地区及全国化方向拓展业务,因全国化开拓项目落地需要一定时间及市场积累,为了更好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所以公司无需急于购买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故对本募投项目的实施进程造成一定的推迟。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将生态建设工程机械装备购置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延期部分募投项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所做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