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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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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晖(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结,会计机构负责人兰青(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甘犁独立董事委托宋朝学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1.3本公司2018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1.4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5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3、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千元

2.2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千元

2.3 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6、根据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调整贷款损失准备最低监管要求的通知》,本行2018年度贷款损失准备最低监管要求为“拨备覆盖率140%,贷款拨备率2.1%”。

2.4 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单位:千元

注:1、按照2012年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5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来源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 优先股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综述

报告期内,本行始终保持发展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主基调,努力提升业务发展水平,全力加强风险管控,持续增强基础管理能力,主要经营指标全面向好。

报告期内,资产规模持续增长。总资产达4,737.57亿元,较年初增长392.18亿元,增幅达9.03%。存款规模3,448.43亿元,较年初增长320.45亿元,增幅达10.24%;贷款总额为1,627.83亿元,较年初增长141.20亿元,增幅9.50%。

报告期内,经营效益稳步提升。上半年实现净利润21.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2亿元,增幅达28.55%;营业收入达54.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4亿元,增幅达31.89%;非利息收入占比19.66%,较上年同期提高3.30个百分点,收入结构显著改善;基本每股收益0.6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9元;年化资产收益率0.94%,较上年同期增长0.05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6%,较上年同期增长0.1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监管指标全面向好。本行不良贷款率1.61%,较年初下降0.0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231.99%,较年初提高30.58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3.73%,较年初提高0.07个百分点。

3.2 主营业务分析

3.2.1 主要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3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1.89%和28.49%。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单位:千元

3.2.2 利润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单位:千元

3.2.3 营业收入

(一)报告期各项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单位:千元

(二)报告期营业收入地区分布情况单位:千元

3.2.4 利息净收入单位:千元

3.2.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单位:千元

3.2.6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支出13.05亿元,同比增加10.63%。单位:千元

3.3 资产、负债状况分析

3.3.1 概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总额4,737.57亿元,较年初增长9.03%。负债总额4,451.43亿元,较年初增长8.70%。股东权益286.14亿元,较年初增长14.34%,规模实现稳步增长。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单位:千元

3.3.2 资产负债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的项目及变化原因单位:千元

3.3.3 主要资产项目

(一)贷款

(1)报告期末,贷款(含贴现)的行业分布情况单位:千元

(2)报告期末,贷款按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3)报告期末,贷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4)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单位:千元

(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三)投资情况

单位:千元

3.3.4 主要负债项目

(一)存款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存款余额3,448.43亿元,较年初增长10.24%;其中活期存款1,880.25亿元,定期存款1,479.96亿元。详细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优化同业业务规模结构。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款项余额114.68亿元,较年初增长168.35%。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有关事项

4.1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4.3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王晖(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新任董事苗伟先生、韩雪松先生须待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本次会议不能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名,现场出席董事11名,独立董事甘犁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宋朝学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王晖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01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18)专字第60466995_A03号)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对公类贷款和个人类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成都银行双创金融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郭令海先生、何维忠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是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调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招股书责任险和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高管薪酬考核全行经营类指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何维忠先生、杨蓉女士、李爱兰女士为本议案考核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本行继续银担合作50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王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关联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本行继续银担合作50亿元的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府新区分行新址装修资本性支出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成都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步思路》、《2018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2018年上半年经营工作报告》、《关于董事履职有关事项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2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8年8月21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拟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2018年8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郭令海先生、何维忠先生、杨蓉女士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调整,调整的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允性原则。同意将《关于调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郭令海先生、何维忠先生、杨蓉女士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是基于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关于调整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本次拟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具体如下:

金额:人民币亿元

注:1.本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中的有关关联方指在证监会及上交所口径下的关联方,在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经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继续有效;2.本行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2018年内本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最大发生金额,且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授信承诺。该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二〇一八年度董事会授权书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批,实际发生的交易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三、本次预计额度调整涉及的关联法人介绍

(一)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2008年9月成立的成都市市属大型国有企业,以市场化、专业化、集聚化运作地方资本为特征,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为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资本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及金融创新等。公司注册地址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注册资金人民币50亿元,分别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30亿元,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亿元。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成都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对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

(二)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6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49332.114637万元,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11层,法定代表人方兆。股东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集团”)出资219582.114637万元(占62.8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营业范围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风险投资和其他项目投资、项目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及咨询;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三级资质。金融城公司目前职责主要包括三方面:天府国际金融中心运营、金融城总部商务区土地整治、房地产开发。

(三)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金为5.187亿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马仕兵。公司股权结构: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465亿元,占股66.8%;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722亿元,占股33.2%。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桂溪工业园。法定经营范围:资产经营、资本运营、企业产权转让、租赁、承包、出售、投资经营、投资咨询。

(四)国浩集团有限公司

国浩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一家投资控股及投资管理公司,矢志为股东实现长远之可持续回报,并且创造宝贵的资本价值。国浩经营之附属公司及投资业务主要位于香港、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及英国。国浩四项核心业务分别为自营投资、物业发展及投资、酒店及休闲业务,以及金融服务。

四、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需求分析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及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

五、关联交易公允性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18-03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21日在成都市西御街16号成都银行大厦17楼6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长孙波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外部监事刘守民先生、杨明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外部监事韩子荣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职工监事谭志慧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职工监事张蓬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会秘书罗铮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本次监事会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招股书责任险和董事、监事及高管责任保险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还听取了《2018年二季度内部审计情况报告》、《2017年度薪酬考核管理相关情况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合规风险管理报告》、《2018年二季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关于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阶段性工作报告》、《2018年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2018年二季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