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61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报告期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59,225,411.12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61,196.88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公司坚持以“坚守高科引领、巩固聚焦发展,做足平台、深挖赛道,以管理手段促进产融互动经营”为战略思想,加强风险管控力度,优化组织架构以提升内控水平,并运用多渠道融资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稳步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2018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63.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8%,实现利润总额12,483.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6.42万元;资产总额223.6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9.21亿元。公司入选2018年财富中文网评选的上市公司500强第160位,厦门信达光电被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2017年度高成长型企业”、被厦门市人民政府评为“厦门优质品牌”荣誉称号、被厦门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评为“2018厦门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企业10强”第五名,信达物联被《海峡导报》评为2017厦门经济十大金字招牌,供应链板块荣获“黑金杯”2017全球铁矿供应商综合排名二十强(第五名),信达汽车再度跻身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100强。
(一)电子信息产业
1、光电业务
报告期内,LED封装行业延续竞争加剧的格局,白光封装产品价格下行,产品订单争夺激烈,公司经营面临着压力与挑战。信达光电根据公司“做强做大电子信息产业”的战略规划,立足中游封装和下游应用领域,优化组织架构,加强风险管控,创新激励机制,多渠道布局销售市场,扎实推进显示屏封装、白光封装和应用产品三大业务发展。1-6月,光电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91%。
生产方面:信达光电已逐步形成显屏封装、白光封装、照明三大事业部与财务中心、行政中心、采购中心三大职能中心的组织架构,有利于整合各项产品供应链,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提升规模效应。公司加大招聘力度,逐步解决因用工缺口所致的生产瓶颈问题,加快新增产线的产能释放。公司重视优质客户开发,适时通过生产线技改、工序优化等手段,满足高端客户对产品性能及品质的要求。
销售方面:公司多渠道布局销售市场,显屏封装与白光封装业务在巩固原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国内外优质客户,取得一定成效。应用照明业务稳扎稳打,新中标地铁2号线照明项目50%份额、中标双福线及屏古线隧道灯等高速项目,成功签约多个大型照明提供项目,并稳步拓展国际市场。
研发方面:公司优化灯丝产品的耐高温性,在小间距LED产品等方面进行研发布局,部分产品已进行专利申请及小批量生产。2018年上半年光电板块取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厦门信达光电获评“2018厦门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企业10强”、“2017年度高成长型企业”、“厦门优质品牌”等荣誉称号;广东信达光电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被广东省中山市科学技术局评为“中山市LED贴片(信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福建信达光电被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政府评为2017年度纳税先进企业。
2、物联网业务
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围绕“产能规模升级、应用服务转型”的战略发展核心,坚持“市场为导向、研发为动力、生产控制为基石”的经营思路,在业务拓展、产品研发、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1)电子标签业务
生产方面:上半年公司标签绑定及复合产量合计实现5.5亿片,同比大幅增长,实际产量再创历史新高。公司在战略指导下,结合市场需求稳步推进扩产计划。随着下半年新厂区的搬迁及募投设备的引进,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产能,满足规模性客户订单需求。
市场销售方面:上半年公司客户标签订单增速明显,并先后中标多家知名鞋服企业,持续巩固公司作为国内鞋服领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领先地位。在无人零售应用领域,公司加大市场开发力度,顺利拓展多家国内无人零售/新零售业务客户,逐步向采集方案提供商转型。此外,在物联网RFID的其他应用如图书应用、医疗应用、票证管理、食品溯源应用等方面,公司产品订单亦实现增长。
研发方面:随着鞋服行业RFID应用解决方案从供应链端向零售门店端转换,以及新零售需求的不断产生,公司逐步将RFID解决方案从单一的鞋服零售场景延伸到无人零售、大卖场等新零售场景。在鞋服行业RFID应用解决方案上,利用RFID技术在促进商品可溯性、线上线下数据融合性、商品便捷管理性、购物体验性等方面的优势,公司重点推进包括IFITING智能试衣助手、智能防盗扣产品及其数据网关设计等在内的系列产品研发工作。在无人零售方面,通过加大对超高频无人零售电子标签、新零售八口阅读器等方面的研发投入为今后向新零售应用领域发展储备技术。
报告期内,信达物联发布国内首款可应用于微波炉高温环境的无人便利店标签,为阿里巴巴在香港推出的全球首家人工智能服饰数字化概念店(FashionAI)提供独家智能硬件设备及后仓智能拣货方案。公司成为“阿里云Link城市物联网平台认证合作伙伴”(ICA成员),获评《海峡导报》评选的2017厦门经济十大金字招牌;全能“芯”零售标签获评第十届IOTE2018“金奖”创新产品,品牌知度名不断提升。1-6月,信达物联实现营业收入7,086.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86%。
(2)安防业务
报告期内,安防行业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格局,公司着力推动智能及商业应用视频监控套包产品开发及市场推广,缩减资源投入,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简约经营。安尼数字实现营业收入2,399.07万元。
3、光电物联研究院
报告期内,光电物联研究院对接电子信息板块技术需求,深入开展各项研发工作。目前已在健康照明用LED光源、石墨烯基RFID电子标签、先进LED封装技术及产品等领域,有6项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及1项 PCT国际专利的申请获得受理,其中有2项实用新型专利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光电物联研究院还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制定了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发布的《健康照明标准进展报告》。
(二)供应链业务
1、大宗贸易
公司供应链板块致力于构建以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为核心的供应链体系,稳步提升一体化运营能力。报告期内,大宗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0.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72%;实现进出口15.02亿美元,其中进口14.44亿美元。公司持续探索创新业务模式,引入优秀业务团队,促进业务转型升级。在归核化战略思路的指导下,公司持续优化供应链板块组织架构,整合管理职能,梳理业务流程,并强化客户准入与业务跟踪力度,加强货物管理,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合理运用外汇衍生品等工具,锁定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确保大宗贸易业务稳健发展。
2、汽车销售与服务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乘用车销售增速放缓,美系车特别是长安福特在华销量大幅下滑等经营压力,信达汽车推进统一采购,降低经营成本,稳定经销业务综合毛利;加强客户保持率管理,力推终身保养业务,并着力提升售后维修服务质量以增强客户粘性;持续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员工效率并严控费用支出,以管理促效益,实现汽车业务的稳步发展。1-6月,公司汽车销售与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01亿元。
(三)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受益于周边热点城市需求外溢,公司在售的丹阳“信达·香堤国际”一期住宅项目抓住有利时机,加速库存去化。1-6月实现签约面积14,727.14㎡,签约金额10,052.99万元,住宅库存去化率接近9成。公司持续探索业务转型,积极寻求在健康养老、产业园区等特色地产上的发展机遇。
除上述主营业务外,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深圳迈科金融服务公司取得大宗商品行业大客户的长期合作订单,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及利润空间。参股的大商道公司上半年阴极铜及铝锭现货交易规模稳定增长,新增交易商97家,累计拥有平台注册交易商693家,并在签约仓库、结算银行、融资业务等工作上取得进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子公司成都信达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成都欣嘉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后不再持有成都欣嘉物流有限公司股权。因此成都欣嘉物流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6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0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杜少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18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2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62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18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根据公司管理层的提议,拟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议案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议案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非数据错误。
单位:万元
■
(一)计提坏账准备
1、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确认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149.01万元。
(1)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4,818.59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5,042.80万元。
单位:万元
■
① 应收账款597,630.66万元按账龄分析法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410.3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420.92万元。
② 单项金额重大的TANK, KABUSHIKI KAISHA等公司应收账款13,871.29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351.79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0,620.66万元。
③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WISEMAN INTERNATIONAL COMPANY等公司应收账款8,134.38万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计提坏账准备56.48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001.21万元。
(2)本期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6,330.42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56,612.88万元。
单位:万元
■
① 其他应收款117,849.95万元按账龄分析法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256.28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1,601.00万元。
② 单项金额重大的福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他应收款28,928.04万元,本期转回坏账准备25.0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2,525.77万元。
③ 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唐传生物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等公司其他应收款2,866.84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74.14万元,转回400.0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486.10万元。
(二)应收票据减值准备
本期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于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其风险特征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原值600.00万元,本期转回减值准备151.45万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30.0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准备30.00万元。
(三)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2、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5,615.02万元。按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8年1-6月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类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 16,117.72 万元。影响金额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稳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本次《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63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二〇一八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二〇一八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02号)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10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70,634,04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9.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562,897.9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063,985.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3月21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803号《验资报告》。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6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95,729,01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96.5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147,028.6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26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2016】京会兴验字第6200000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元
■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元
■
注1:补充流动资金中已使用金额超出初始存放金额部分的55.00元系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形成,存储余额22,011.95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4年4月17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年5月20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月9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台湾街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16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广东信达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0,179,533.21元。
单位:元
■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444,351,065.20元。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3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截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3,570,481.93元,具体情况为:(1)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置换募集资金2,082,272.50元;(2)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置换募集资金11,488,209.43元。2014年7月18日,董事会会议审议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3,570,481.93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5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5年6月9日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33,375,554.36元,具体情况为:(1)信达光电LED显示屏封装产品扩产项目30,615,566.35元;(2)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2,759,988.01元。2016年7月21日,董事会会议审议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33,375,554.36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对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已置换完毕。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8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9个月。
2014年9月份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计27,297.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5月27日,公司已将27,297.1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收回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6月30日,除前述外,公司未有其他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使用情况
201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投资“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14,886.94万元,由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合计4,418.49万元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注销存放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继续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4年度第七次会议、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投资于“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14,897.10万元。为了提升公司LED封装产能及产品升级,适应封装市场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司LED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的户外照明项目和部分实验中心扩建项目变更为封装扩建项目。项目名称由原“厦门LED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总计7,149.76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0.65%。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升LED封装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LED封装市场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中的LED室内照明应用生产线(日光灯、球泡灯、面板灯等3条线)及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LED显屏封装生产线。项目名称由原“厦门LED应用产品及封装扩建项目”变更为“厦门LED封装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6,505.0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9.69%。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六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投资于“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37,322.36万元,为了加快提升室内照明光源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增强公司LED封装产品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收购深圳市灏天光电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名称由原“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变更为“安溪LED封装新建项目及股权收购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涉及金额总计5,041.4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7.51%。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投资“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募集资金金额为14,886.94万元,由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扩建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合计4,418.49万元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6年度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投资于“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为61,814.70万元。为了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和加快公司LED封装产能升级,进一步增强公司LED封装的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中的新建厂房和LED白光封装及应用产品生产线扩产项目变更为扩建4条LED封装产品生产线与新建LED产品综合实验室项目。项目名称由原“信达光电LED封装及应用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61,814.70万元,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净额的48.36%。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原计划投资于“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为了提升公司RFID电子标签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物联网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竞争力,公司将“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的扩产,项目名称由原“信达物联安防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变更为“RFID产品设计和生产线二期扩建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涉及金额总计14,983.99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11.52%。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适应LED封装市场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布局并扩大高端产品市场,提升募集资金投入设备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信达光电LED封装扩产项目”部分已投产设备租借给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该部分设备原值共计6,666.38万元,租赁期两年,租金为55.56万元/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变更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总金额的5.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有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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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时含募投项目所产生的利息。
注2:2013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报告期投入金额106.28万元,是募集资金利息收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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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64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2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5:00至2018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5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5日(周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18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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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一楼
3、登记时间:2018年9月6日上午9:00至2018年9月6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69号国贸商务中心十一楼
邮编:361015
联系人:张凌君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18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65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8月20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刊载于 2018年8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资金二〇一八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于2018年8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第2项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18—6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月5日,公司二〇一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信用担保。
2018年5月26日,公司二〇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〇一八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授信额度增加提供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增加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信用担保。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80、2018-33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可为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已签署担保协议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物联”)
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注册地: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洪溪南路14号
法定代表人:庄少挺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联信息系统研发;研发、销售智能软件系统、计算机软件及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新型电子元器件中的片式元器件、无线射频自动识别系统等。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信达物联资产总额41,013.56万元,负债总额26,986.88万元,净资产14,026.6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4,176.48万元,利润总额456.10万元,净利润407.17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4,851.07万元,负债总额20,785.79万元,净资产14,065.27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7,086.06万元,利润总额38.60万元,净利润38.60万元。公司持有信达物联100%股权。信达物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5,000万元
(2)担保范围:5,000万元授信额度。
(3)授信借款期限:一年。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反担保情况
公司持有信达物联100%股权,为信达物联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2018年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12,200万元+36,600万美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282,200万元+20,800万美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签署的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15,8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8%。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0,000万元+19,600万美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14%。上述担保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