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8-048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竞拍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化集团”)持有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的3宗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公司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公司已竞得电化集团持有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的3宗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格为8,649.97万元,成交结果已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示。近日,公司取得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与电化集团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1
权证号:原潭国用(2010)第1100335号;
宗地号:1-9-9-3-10;
土地面积:19,715.63平方米;
地理位置: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用地;
土地终止年期:2059年7月27日。
2、宗地2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潭国用(2010)第1100337号;
宗地号:1-9-9-3-3;
土地面积:3,981.79平方米;
地理位置: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用地;
土地终止年期:2059年7月27日。
3、宗地3
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潭国用(2010)第19S00732号;
宗地号:1-9-9-44-2;
土地面积:157,148.59平方米;
地理位置: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用地;
土地终止年期:2060年3月11日。
二、《土地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的结果为转让价格。转让标的的具体交易价格为人民币8,649.97万元。
2、付款时间及方式
(1)转让标的的交易价款以货币方式支付。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交易总价款的30%,即人民币2594.991万元,其余款项以乙方应收的征拆补偿款作为担保,按本条第3项和第4项之约定支付,未全部付清期内,未付款项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3)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乙方将位于湘潭市竹埠港地区的生产基地搬迁至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湘潭市政府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尚有大量征拆补偿款未支付给乙方,本次转让的土地系用于乙方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的生产基地,鉴于上述特殊情况,经湘潭市国资委批准,本次土地转让剩余70%价款在乙方收到剩余征拆补偿款1个月内支付。
(4)乙方未收到征拆补偿款期间,如乙方资金充裕且甲方运营需要资金,可提前分次支付剩余土地价款。
3、转让标的交付和权证办理
(1)甲方应于2018年8月24日之前向乙方交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转让标的。
(2)甲方应于2018年8月24日前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乙方应予以配合。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依法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三、竞拍成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成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鹤岭生产基地的产权手续,有效满足公司发展对生产经营用地的需要,增强资产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竞拍为网络公开竞价,竞拍方式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竞拍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2、《土地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