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063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10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06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邦莲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产权部经理张良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需补选一名股东代表监事。经审议,同意推荐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产权部副经理张文虎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文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张文虎先生担任监事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张文虎先生简历
张文虎,男,1965年10月出生,安徽天长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南京大学,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专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安徽省建材物资供销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安徽省金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产权部副经理。
张文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18-065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定于2018年9月10日在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315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9月10日(星期一)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9月10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9月9日下午 15:00 至2018 年9月10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权登记日:2018 年9月4日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 118 号)315 会议室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18年9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8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别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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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手续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9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联系传真:(0553)5772865
联 系 人:甘洪亮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器部件园(九华北路1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1008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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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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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束之时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98
2、投票简称:鑫龙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议案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18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9月9日15:00至2018年9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