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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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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1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医药科技”)的通知,以岭医药科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以上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8月20日办理完毕。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以岭医药科技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76,276,398股(其中90,000,000股登记在“以岭医药-中信证券-16以岭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03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完成股份信托登记的公告》),占公司总股本的31.19%;本次补充质押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补充质押部分股份后,以岭医药科技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5,0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7.29%,占公司总股本的5.39%。

3、股东被质押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以岭医药科技本次股票质押为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以岭医药科技的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票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