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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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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完善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风险管控,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促使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2018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3%,完成全年营业收入目标的47.59%。因新能源板块持续投入及财务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2.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93%。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智能制造 基业坚实

(1)合作共赢,拓宽经营思路

报告期,公司线缆、材料等各业务板块抱团作战,密切合作,专注主业,在最擅长、有优势的领域做深做透,为万马股份长远发展积蓄成长动能,在行业洗牌中保持中流砥柱地位。

报告期,在金融去杠杆的经济背景下,公司平台管理部门与各业务模块实现联动,经营及投资活动现金流有效运转,保障各板块业务有序运行平衡。根据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公司制定合理的原材料采购策略,确保主要原材料采购质稳价优,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在管理手段上,公司销售、生产、采购、财务等运营环节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完善,应用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

(2)增强创新力,发展新动能

公司始终坚信企业在市场中的获胜之道,核心在于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公司重视新品研发,坚信依靠技术进步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报告期,线缆板块完成“机场用A类阻燃辐照电缆”、“中压超级耐火铠装电缆”等14项新产品项目研发,其中7项新产品进入鉴定阶段;新材料板块“低烟无卤系列”、“新能源汽车电缆料”等新产品开发项目共19项,其中15项新产品达成量产,超高压电缆料产能进一步释放;通信线缆板块18项新产品,6项完成开发,12项进行中,其中5项已形成销售。公司产品线丰富,能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需求。

2018年上半年,公司新申报专利51项,获得授权42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有效知识产权367项,其中发明专利28项、实用新型专利271项、外观设计专利47项、软件著作权21项。

(3)销售为龙头,客户需求旺盛

报告期,电线电缆板块的主要经营举措:市场管理功能前移,对市场进行分级管理,进一步细化市场,划小管理区域,强化经济发达地区的业务拓展力度。2018上半年,电线电缆板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9.24%,其中浙江地区销售业绩突出,同比增长83%。

报告期,新材料板块通过转变销售模式,调整客户结构及组织架构,导入PMC管理模式,取得较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万马高分子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7.14%,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261.27%,超额完成半年度计划目标。报告期,万马高分子主要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超高压电缆料销量提升,汽车线缆料销售同比增幅较大。聚力新材独立运行,实现盈利;四川万马本地化运作,销量增长。

2018上半年,在国内金融体系信贷额度收紧的大背景下,为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率,在接单上,对客户和订单质量作进一步优化选择,对销售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加大应收账款管理,亦成为上半年经营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新能源板块 效能提升

工信部印发《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明确了2018年的工作重点。未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在整车、关键系统、充电基础设施领域更加标准化,统一标准的建立有利于更早、更清晰的明确产业方向,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真正优质企业有望脱颖而出,同时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有助于产业链降本增效提速。

上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增速明显,1-6月,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分别完成41.3万辆和41.2万辆,同比去年分别增长94.9%和111.5%。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1.4万辆和31.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9%和96%。(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据能源局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我国各类充电桩累计约45万个,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75万辆,车桩数量比约为4:1,充电设施的发展布局严重滞后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满足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数量飞跃式增长,2018年充电桩的发展布局或将换挡提速。

(1)加速城市充电布局,快速搭建城市快充网络

报告期,万马新能源持续推进城市快充网络建设,并已初步完成全国重点区域市场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已累计成立16家城市公司,业务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西北、西南和中部重点城市群。2018年上半年联网功率较上年同期增长2倍。下半年公司将加强市场开发力度,加速推进城市充电设施保有量领先策略。

(2)加强多渠道充电合作,构建充电生态圈

公司新能源板块积极构建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提升“车+充电网”的信息双向互动能力,提升充电服务水平。公司结合爱充管理平台,不断加强与各类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报告期,公司已与滴滴小桔充电、曹操专车、菜鸟物流、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北汽轻享、深圳交通局、E充网等近20家互联网平台进行广泛合作,加强资源协同,实现充电服务互联网,构建满足用户需求的充电服务生态圈。

(3)加强运营能力,提升用户满意度,发挥充电效能

报告期,万马新能源将爱充管理平台的线上运营体系与系统化的现场运营体系两大体系结合,输出标准化服务。报告期,公司投建的充电场站累计售电量同比增长238%,超过上年全年的售电总量,实现大幅增长。

报告期,公司单桩日充电量增长迅猛,较上年同期增长2倍。随着充电效能的提升,公司投资设立的16家城市公司中部分城市公司单月已实现盈利。

万马新能源板块提供的产品与服务逐渐获得市场认可。2018年4月,万马新能源和爱充网被中国充电桩网等评为“2018中国充电桩行业最佳消费者满意品牌”。2018年5月,China NEV 2018授予万马新能源产业“最佳充电企业奖”。2018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分别授予万马新能源“2018年中国充电桩十大品牌”,万马新能源投资“2018年度中国充电桩最佳运营商”等荣誉。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修订。本集团已按要求执行新的该等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执行新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影响说明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四川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万马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特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杭州以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万马光伏有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马乾驭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香港骐骥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浙江万马专用线缆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万马电缆有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万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万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万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万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庆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万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Optrum Technology LLC、浙江万马家装有限公司等 33 家公司。

与年初相比,本报告期新设子公司杭州以田科技有限公司。

详见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若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4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8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8年8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48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赵亚芬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0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5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发行价格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15,177,964.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 17,617.0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31,674.89万元;期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 元;报告期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为 28.12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滚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支出总计为 54,500万元,收回理财本金 43,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 380.24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 20,500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4,641.8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018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金额在任意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2018 年 6 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其中主要用于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归还部分短期银行借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7年7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月2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月3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