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65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卓逸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不超过798,544万元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2018年上半年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下半年业务发展需要,预计此前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足以满足公司(此处指“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开展需要,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公司拟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增61,000万元人民币,至不超过859,544万元人民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闻安民先生、房丽民先生、金平先生、郑宏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5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含其下属子公司)在2018年度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累计利息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现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并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含其下属子公司)拟将2018年度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调整为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累计利息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因海航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闻安民先生、房丽民先生、金平先生、郑宏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就上述额度范围内的股东借款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借款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限自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 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请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于2018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66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与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统称“关联方”)开展关联劳务、采购、租赁、借款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98,544万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18-060号、2018-065号、2018-087号公告。
根据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情况,预计此前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足以满足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公司将调增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增金额61,000万元人民币,调增后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至不超过859,544万元人民币。
2.《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闻安民先生、房丽民先生、金平先生、郑宏先生回避表决。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调整金额
单位:万元
■
上述调整新增部分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期间为自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㈢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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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Aigle Azur S.A.S.
Aigle Azur S.A.S.(以下简称“Aigle Azur”)注册资本:11,233,800欧元;住所:4 Avenue Marcel Paul, 93290 Tremblay, France;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其他与航空公司相关的服务。Aigle Azur财务年度截止日期为每年3月31日,截至2016年9月30日,Aigle Azur总资产9,534万欧元,净资产-647万欧元,2016年4月-9月,Aigle Azur主营业务收入17,250万欧元,净利润614万欧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较好,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2.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航金服”)法定代表人:陈黎黎;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仓库3单元-18);经营范围:航空资产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交易经纪服务;航空资产残值处置服务;航空业务咨询及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航空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航金服总资产35,946.8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03.13万元人民币,2017年度营业收入89,388.8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728.2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较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3.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集团”)法定代表人:包启发;注册资本:3,01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海口市海秀路29号海航发展大厦;经营范围:航空运输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候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航空集团总资产13,366,175.8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272,354.5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547,089.20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157.4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公司履约能力良好,同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依据市场规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交易分多次进行,每次依据具体交易时的市场情况来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办公及业务的开展,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调整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营运所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闻安民先生、房丽民先生、金平先生、郑宏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保障公司办公及业务的开展,因此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67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
提供借款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5月2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授权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含其下属子公司)在2018年度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累计利息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2018-060号、2018-065号、2018-087号公告。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并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含其下属子公司)拟调增借款额度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将2018年度向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供借款总额度调整为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累计利息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因海航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关于调整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闻安民先生、房丽民先生、金平先生、郑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海航资本、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汤亮;
3.注册资本:3,348,035万元人民币;
4.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29号;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开发,航空器材的销售及租赁业务,建筑材料、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经营证);
7.主要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8.05%,珠海东方嘉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95%;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海航资本总资产4,416.8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61.59亿元人民币,2017年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91.3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21.64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9.关联关系:海航资本为公司控股股东;
10.信用情况:海航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物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含其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含其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借款,累计利息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为年利率5%,利率水平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和天津渤海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达成。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系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并依据目前市场融资情况和天津渤海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利率协商确定,借款年利率5%。本次关联方借款的借款利率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签署《借款合同》,海航资本(含其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拟向天津渤海(含其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人: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及其指定主体;
2.借款人: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
3.借款金额: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累计利息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借款利率:年利率5%;
6.还款方式:可在借款截止期限前一次或分次偿还本息,偿还币种可为人民币或其他币种,直至偿还全部本息止;
7.生效条款:本协议尚需渤海金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及其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及其子公司提供关联借款有助于支持天津渤海及其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资金实力,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年度业绩并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海航资本已发生的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海航资本发生关联借款金额约为621,710.25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271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海航资本关联借款的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约为359,673.68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271计算),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海航资本发生关联借款利息折合人民币约1,608.21万元人民币(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8271计算)。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赵慧军女士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度向公司提供借款系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公司营运所需,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卓逸群先生、闻安民先生、房丽民先生、金平先生、郑宏先生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上述关联借款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息披露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公告编号:2018-168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金控”或“公司”)经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8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8年9月7日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7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至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新疆昌年律师事务所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2018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提案1及提案2已经本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提案1及提案2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须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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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郭秀林、马晓东: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渤海金控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㈡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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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18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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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金控 公告编号:2018-169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通知,获悉海航资本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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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累计已质押2,120,723,1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9%,占其所持股份的98.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之一致行动人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已质押527,182,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2%,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7-011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资本之一致行动人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已质押263,591,4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占其所持股份的100%,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6-058号公告。
二、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