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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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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56,923,0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8年上半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入,营商环境逐步改善,煤焦市场稳中有升,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产业越来越受重视。公司深耕提升传统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致力开源节流和提质增效。在?}和国家方针政策指引下,全体员工团结一致,锐意进取,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上半年实现了营业收入666,994.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8%;实现净利润61,913.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06%。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市场导向,采取有效措?{加强现场管理、资金管理和供应链管理,致力于做大做强公司的能源产业。抓紧市场向好的机遇,以安全、环保、质量为重点,发挥公司规模大、质量优、铁运强的综合优势,组织产运销高负荷均衡生产,完成原煤产量167.8万吨、全焦产量308.98万吨 ,均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延伸产业链,发展清洁能源,已建成了云锦天然气23000Nm3/h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LNG)项目,陆续试车、投产。润锦化工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生产LNG联产合成氨尿素项目已建成,正在试车,做投产前准备。该项目生产能力为:LNG1.34亿Nm3/年,合成氨20万吨/年,尿素30万吨/年。投产后有效地解决了焦炉煤气高效利用问题,将会较大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这是国家和地方政?{重点?}持的领域。继收购佛山飞驰氢能汽车公司后,一方面加强市场宣传营销,扩大城市公交和物流应用市场。另一方面利用自身焦化生产中富产低成?{的氢气优势,策划布局发展加氢站和加气站。公司与中科院山西煤化所联合研制的超级电容炭项目,已建成完整的中试生产线,已出产品,技术质量达国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市场需求和盈利空间巨大。

报告期内,公司为完善产业链,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发行股份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认购陆合集团持有的煤焦行业相关的子公司不低于60%的股权,相关方签署了保密协议、框架协议。公司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工作,但由于相关重组工作涉及标的较为复杂,工作量大,目前尚在进一步推进中。

为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公司策划启动了股权激励方案,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还积极推进了发行境内外债的相关工作,做好了发债的准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2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和监事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 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9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公告编号:2018-093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成员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根据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 2018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619,132,038.2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2,431,475.3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91,883,329.42元。

为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研究决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其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持股变动情况

基于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计划自2018年2月2日起的6个月内在二级市场通过竞价交易增持公司部分流通股份,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总股本的1%,不超过总股本的5%。自2018年2月2日开始增持,截至2018年6月30日,美锦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买入公司股票24,697,61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

2、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截止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6-2018 年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2、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实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以一元的总价回购美锦集团持有的公司49,009,050股股份并予以注销,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1.19%,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原4,105,932,102股变更为4,056,923,052股。

公司于 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及第八届六次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后续如正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和授予股限制性股票,将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加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作为基数计算相关指标及进行利润分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美锦能源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15:0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9月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的议案

1、《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上述议案详见2018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外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7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51-4236095

2、传 真:0351-4236092

3、电子信箱:meijinenergy@126.com

4、邮政编码:030002

5、联 系 人:杜兆丽、侯涛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3”,投票简称为“美锦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