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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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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7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1日,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GMP证书》的主要内容

企业名称: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下关环城西路118号

证书编号:YN20180028

认证范围: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有效期至:2023年08月15日

发证机关: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药品GMP证书》所涉及的主要产品

三、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

四、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为原有《药品GMP证书》到期后的再认证,并获发《药品GMP证书》,说明公司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中药前处理及提取满足GMP要求,本次《药品GMP证书》的获得,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稳定的生产力,满足市场需求。本次获得的《药品GMP证书》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63 证券简称:大理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8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经营情况、业绩情况、财务信息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上市后经营业绩下滑。公司于2017年9月上市,上市当年及2018年半年度均出现业绩下滑,且报告期内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半年报显示,主导产品在医保支付范围内受到医疗机构级别和适应症上的双重限制导致销量大幅下滑,是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主要产品列示公司自2017年以来各季度在二级及其以上医疗机构的销量及销售收入;(2)结合相关行业政策和公司经营情况,说明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盈利能力是否面临重大风险及后续应对措施和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2.销售费用大幅增长。公司上市以来销售费用特别是促销费及推广费大幅增加。2018年一季报显示销售费用约628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57.09%,较上年同期增长795.11%。半年报显示销售费用发生额近1.38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67.82%,较去年同期增长431.02%。其中促销费及推广费近1.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87.36%。公司称由于销售模式的转变,销售费用在原代理制模式 下由代理商承担转变为由公司承担,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公司曾披露2017年因营销模式发生变化,公司区域渠道开拓、市场 和学术推广等工作由推广服务商承担,公司就相关的区域渠道开拓、市场和学术推广等工作向其支付服务费。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2018年是否继续与推广服务商合作,其合作的具体情况,包括推广服务商数量、前五名及交易金额、是否关联方、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涉及费用的会计处理情况;(2)分类列示报告期内重要促销活动情况及费用金额,并说明2018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大幅增加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3.停工损失。公司报告期内管理费用发生额2362.56万元,较去年增长101.76%。公司称由于2017年四季度起,“两票制”、用药限制政策和医保控费措施等改革调整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公司销售计划未能如期实现,形成较大库存压力,报告期内为及时消化库存,公司减少了生产计划,导致产生889.12万元的减产停工损失。请公司补充披露:(1)停工具体情况,包括停工具体时间、期限、涉及生产线以及对应产品;(2)停工损失计提和测算依据;(3)未来停工预计情况、产生损失及对公司影响;(4)相关停工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4.存货销毁。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销毁了到效期产品存货329.42万元。同时,公司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8206.47万元,其中包括原材料6339.31万元、在产品628.01万元、库存商品807.25 万元、包装物227.68万元以及低值易耗品203.95万元,仅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9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销毁的到效期产品存货329.42万元涉及的具体产品及销毁原因;(2)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主要构成;(3)结合公司存货构成及其保质期,分类型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将要销毁的存货及其具体金额,对公司的影响;(4)结合公司销售情况,说明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5.其他应付款大幅增长。半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9843.52万元,增加72.48%,公司解释为公司未支付的渠道开拓、学术推广等费用增加所致。其中应付促销费5678.34万元,较期初增长近106%,应付保证金3823.74万元,较期初增长近42%。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付促销费的归属期间,是否已确认销售费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2)应付促销费前五名支付对象及金额、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是否为关联方、预计支付时间;(3)应付保证金前五名涉及对象及金额、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是否为关联方。

6.在建工程。半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有中药天然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原制剂车间2010版GMP技术改造项目、药品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醒脑静注射液提取车间自动化工程项目及科技综合楼项目。以上项目均无减值准备,除科技综合楼项目新增外其他较上期均无变化。请公司说明:(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具体会计政策,不进行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及未来相关资产减值风险;(2)

除科技综合楼项目新增外其他在建工程没有进展的原因。

7.募投项目。根据公司披露,募投资金净额2.62亿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898.78万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533.18万元。其中,原制剂车间2010版GMP技术改造项目、中药天然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和药品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低于0.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尚未投资。请公司补充说明目前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及停产停工情况是否会对现有募投项目产生影响,请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拟采取的措施。

8.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请中信证券说明公司上市后所做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对于公司报告期出现主业亏损及营业利润下降超过50%的情形,是否已进行现场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 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18 年 8 月29 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根据《问询函》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