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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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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拟于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为以下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前期审批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保证期间为自下属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在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于2018年8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范伟强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经审议,同意补选朱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伟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做出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自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于2018年8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2018年8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9月7日15:00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2)于 2018 年 8 月 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于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为以下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前期审批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保证期间为自下属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节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31375304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6,804万元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发光二极管(LED)器件、LED背光源产品、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显示屏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持有兆驰节能87.32%的股份,兆驰节能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节能资产总额为140,364.35万元,负债总额为80,090.7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5,000.00万元,净资产60,273.63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32,902.40万元,利润总额为11,902.66万元,净利润为10,570.2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3-87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兆驰节能资产总额为220,382.19万元,负债总额为157,220.82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5,000.00万元,净资产63,161.38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76,400.35万元,利润总额为7,462.79万元,净利润为6,881.5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二)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兆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0929099316

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胡家路199号办公楼1-3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工商登记更变办理中)

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LED)器件、LED背光源产品、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显示屏的生产、销售与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控股子公司兆驰节能实际持有江西兆驰100%的表决权,公司间接持有江西兆驰87.32%的表决权。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江西兆驰资产总额为134,315.67万元,负债总额为41,562.7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92,752.9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78,574.58万元,利润总额为7,555.00万元,净利润为6,610.1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164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江西兆驰资产总额为230,433.17万元,负债总额为138,518.5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91,914.64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64,650.58万元,利润总额为8,983.87万元,净利润为8,161.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三)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64EUD5U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创业大厦503、515室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公司实际持有兆驰半导体100.00%的表决权,兆驰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半导体资产总额为309,979.35万元,负债总额为150,070.4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59,908.9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91.09万元,净利润为-91.0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162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兆驰半导体资产总额为375,477.99万元,负债总额为216,257.9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59,220.05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688.86万元,净利润为-688.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四)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光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67527200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7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4,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LED发光器件、中大功率LED发光器件。

兆驰光电为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兆驰光电100%的股份。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光电资产总额为50,782.38万元,负债总额为25,498.0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25,284.3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6,371.77万元,利润总额为1,131.62万元,净利润为904.0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353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兆驰光电资产总额为45,574.00万元,负债总额为20,668.3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24,905.69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5,748.29万元,利润总额为-302.16万元,净利润为-378.6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五)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数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GHEJ6D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4,3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技术咨询服务; 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安装服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包括电视机、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硬件、机器人、VR/AR、汽车电子产品、路由器、DVD播放器、音箱、投影机;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持有兆驰数码98.7654%的股份,兆驰数码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数码资产总额为77,089.83万元,负债总额为46,817.4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0,272.38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78,739.80万元,利润总额为5,342.11万元,净利润为5,471.2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74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兆驰数码资产总额为114,575.34万元,负债总额为80,839.98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3,735.37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96,209.17万元,利润总额为3,303.89万元,净利润为3,462.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六)MTC Electronic Co.,Limited

公司名称:MTC Electronic Co.,Limited(以下简称“MTC Electronic”)

成立日期:2011年2月10日

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50,000美元

经营范围:出口贸易。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ZHAOCHI HONGKONG LIMITED (香港兆馳有限公司)持有MTC Electronic 100%的股份。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MTC Electronic资产总额为125,293.03万元,负债总额为33,892.9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91,400.0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80,936.33万元,利润总额为21,265.35万元,净利润为21,265.35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296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MTC Electronic资产总额为131,253.08万元,负债总额为38,125.1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93,127.89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179,497.35万元,利润总额为868.37万元,净利润为868.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七)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供应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359816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1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企业管理咨询;保付代理业务(不含银行融资类);家电原材料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

兆驰供应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兆驰供应链100%的股份。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供应链资产总额为20,138.71万元,负债总额为0.0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20,138.71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315.63万元,利润总额为3.20万元,净利润为2.68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295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兆驰供应链资产总额为20,129.60万元,负债总额为0.00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20,129.60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0.03万元,净利润为-9.1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八)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佳视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视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012081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卫星通信技术的研发;通用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产品、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元器件、数字电视机顶盒、通讯设备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控股子公司兆驰数码持有佳视百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佳视百98.7654%的股权。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佳视百资产总额为12,109.38万元,负债总额为5,086.32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7,023.0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11,975.65万元,利润总额为3,490.73万元,净利润为3,477.0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117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佳视百资产总额为11,498.77万元,负债总额为3,663.7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7,835.06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3,963.98万元,利润总额为812.00万元,净利润为812.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九)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在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9712370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8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B区1201A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828.700430万元

经营范围: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中的第四项、网络剧(片)类视听节目的制作、播出服务、第五项、电影、电视剧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六项、文艺、娱乐、科技、财经、体育、教育等专业类视听节目的汇集、播出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艺术品、演出剧(节)目、表演、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基础软件服务。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风行在线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战略项目互联网电视联合运营业务的电视销售平台及内容运营平台。

风行在线股权结构为: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9.50%,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9.76%,罗江春持股比例为11.38%,唐柯持股比例为5.86%,北京汇海天韵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3.50%。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风行在线资产总额为67,744.79万元,负债总额为80,211.2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2,466.49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96,630.88万元,利润总额为-6,332.51万元,净利润为-6,332.51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177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风行在线资产总额为62,326.90万元,负债总额为77,331.0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5,004.13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51,333.03万元,利润总额为-2,537.64万元,净利润为-2,537.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十)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风行多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行多媒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880665W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805室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电视机、家用电器、机顶盒、路由器、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研发及销售、上门维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家电的技术咨询服务;家电产品的研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创意策划服务。

公司间接持有风行多媒体59.50%的股份,风行多媒体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风行多媒体资产总额为18,061.39万元,负债总额为29,387.9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1,326.54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42,783.81万元,利润总额为-8,488.54万元,净利润为-8,488.5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172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风行多媒体资产总额为15,909.44万元,负债总额为32,414.48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6,505.03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21,652.04万元,利润总额为-5,178.49万元,净利润为-5,178.4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十一)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EQDW05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2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128号南山软件园东塔楼805室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照明技术咨询及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利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生产设备的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初级农产品的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批发、销售;建材的批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销售;男士服装、女士服装、童装、围巾、头巾、手套、袜子、皮带、领带、领结、领带夹及饰物、胸针的销售;鞋、帽、床上用纺织品(床单、床罩、被褥等)、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窗帘、桌布、地毯、挂毯等)、纺织品(毛巾、浴巾等)的销售;厨房、卫生间用具、灯具、装饰品、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箱、包的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雕刻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花画工艺品、织制工艺品的销售;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销售;无线接入设备、GSM与CDMA无线直放站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的销售。^照明产品、电源产品、电器产品、电工类产品(开关、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电工胶布)、五金产品、水管产品、取暖产品、装修建材产品、显示屏、车船用照明产品、杀菌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装卸、搬运服务。

公司持有兆驰照明51.00%的股份,兆驰节能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到2017年12月31日,兆驰照明资产总额为4,932.31万元,负债总额为3,755.8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1,176.5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5,166.01万元,利润总额为-3,063.50万元,净利润为-3,063.5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审计,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深审(2018)062号《审计报告》。

截至到2018年6月30日,兆驰照明资产总额为19,160.58万元,负债总额为15,890.0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00万元,净资产3,270.52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16,019.38万元,利润总额为-1,905.98万元,净利润为-1,905.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

三、担保事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在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为上述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项提供不超过对应金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以下列表(含前期审批额度):

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保证期间为自下属公司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顾伟先生在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内,负责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为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目的和风险评估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能够解决下属公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下属公司保持充裕的周转资金,优化日常生产经营,进一步扩大销售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经营业绩,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下属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均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鉴于上述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公司,故其未对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本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详见“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下属控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亦未按持股比例对该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相应担保。

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8,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5.83%。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约为人民币1,031,800万元(美元担保金额依据2018年8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 683.60人民币元计算)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重为125.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概述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范伟强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范伟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范伟强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范伟强先生提出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范伟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范伟强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

公司及董事会向范伟强先生在任期内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朱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朱伟先生简历

朱伟,男,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2007年至2012年担任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2012年至2015年担任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前海分行行长,2015年至今担任深圳前海信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朱伟先生从事经济金融工作三十余年,对深圳各类经济类型和所有制成份的企业有着较为深刻的调查和研究,近年来直接从事类金融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工作,对企业市场拓展、项目投放及风险管理具有较为丰富的实操经验。朱伟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做出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朱伟先生 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朱伟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做出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朱伟 ,作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已做出书面承诺,将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朱伟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18年9月7日15:00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至2018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6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振宇、罗希文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传真号码:0755-33614256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9

2、投票简称:兆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