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7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下午 15:00 至2018年8月22日(星期三)下午 15:00其中,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星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39,160,9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64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1,540,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58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7,620,6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06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611,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0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1,611,6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088%。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方式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160,98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160,98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160,98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160,98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160,98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160,98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160,98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160,98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160,98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1,62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忠、廖怀俊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8-07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价格不超过8元/股(含8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2,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条件下,若依据回购上限1亿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25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4.06%;若依据回购下限2,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250万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81%。最终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10月6日,每日8: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金庐北路88号

联系人:蔡云

邮政编码:330000

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传真号码:0791-88194572

电子邮箱: hengda002591@163.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