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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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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ST船舶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8年上半年,虽然船舶市场形势有所回暖,但竞争依然激烈。公司经理层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面对照中船集团各项要求,贯彻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有序部署推进工作,全力以赴完成任务目标,公司上半年运营情况整体平稳可控。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3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2.67%。

(1)经营工作

上半年,公司聚焦主业,咬紧任务目标,坚持不懈努力,造船业务承接新船订单14艘/170.96万载重吨。修船业务上,中船澄西积极开拓,密切跟踪市场行情,承接合同金额3.9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3.47%。动力业务上,沪东重机上半年承接柴油机89台/186.17万马力,功率数完成年计划的51.75%。机电设备业务上,公司承接机电设备合同金额7.76亿元。

至6月底,公司累计手持造船订单79艘/1,244.68万载重吨,累计手持修船合同金额0.91亿元;累计手持柴油机订单220台/462万马力。

(2)生产工作

上半年,公司完工交付船舶14艘/221.16万载重吨,吨位数完成年计划的46.91%;完成修船129艘/4.20亿元,产值完成年计划的46.68%;柴油机完工70台/170.46万马力,功率数完成年计划的45.34%;实现机电设备产值5.25亿元。重点产品方面,外高桥造船40万吨VLOC、20000箱集装箱船,中船澄西37000吨沥青船、64000吨散货船,沪东重机成套产品方面目前世界最大的19米顶管机按期优质成功交付。

2、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公司将贯彻落实中船集团关于“质量第一、效益优先,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持咬定全年目标不放松,坚决打赢扭亏为盈攻坚战。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下半年,公司本部党建工作要继续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以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公司发展实际,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以考核为指挥棒,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以保持政治定力为主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2)要千方百计加大订单争夺力度,确保全年稳步发展

造船经营要坚持品牌发展战略,突出优势,加快主建和拓展船型承接,巩固公司在大型散货船、集装箱船、大灵便、巴拿马型等主建船型上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持续加大大型集装箱船、沥青船、中小型化学品船和自卸船等转型升级产品的承接力度。修船经营上,要提升总量,加大常规船和双高船承接,加大经营承接力度,确保生产物量稳定。动力业务要以“保交付、抢订单、增利润、调结构”为下半年的中心任务,大力开展市场营销,千方百计争抢订单,全面提升业务总量。

(3)推进降本增效,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按期交付

要围绕生产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挥主建船型批量建造优势,按照精益生产要求,切实推进降本增效,做好计划执行与管控,制定生产纠偏计划,确保产品按期交付,特别要确保转型产品如集装箱船、化学品船、沥青船的交付。修船要大力推进改装船项目,注重环境保护,持续推进“绿色修船”工程,确保按期完工交付。造机业务要对低速机业务的资源配置做进一步优化,继续保持低速机业务稳步增长,确保年底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4)加强资本运作能力,持续推进债转股项目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债转股项目已完成引入投资者增资、披露预案和股票复牌等工作,下半年公司将持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各项工作,推进落实项目进程。

(5)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为扭亏为盈提供坚强支撑。

一要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所属企业现金流的监控与管理,做好汇率监控,防范经营风险。

二要完善业务布局,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推进豪华邮轮建造项目,推进外高桥造船邮轮总装建设规划投资项目,进一步细化各项准备工作,高标准推进各项任务的完成。加强沪东重机、中船三井的资源整合力度,深入推进低速机业务的一体化管理。推进统筹中船澄西本部、扬州基地生产资源,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三要做好生产管理,提升质量管理、提质增效、安全管理、环境管理的整体水平。要重视成本管理,扎实推进成本管控工程,提高盈利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8-7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

公司对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进国内海洋动力服务业务的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步伐,公司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重机”)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拟对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研究院”)进行同比例增资。中船集团以现金增资5,304万元,沪东重机以现金增资5,096万元。本次增资后,动力研究院的注册资本金由102,077万元增加至112,477万元,中船集团、沪东重机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或重大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推进国内海洋动力服务业务的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步伐,公司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与中船集团拟对动力研究院进行同比例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加快推进海洋动力技术服务业务的发展,本次增资将用于动力研究院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中船海洋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

(二)增资方案

双方约定,中船集团和沪东重机拟按照持股比例对动力研究院增资10,400万元,其中:中船集团以现金增资5,304万元,沪东重机以现金增资5,096万元。增资后,动力研究院的注册资本金由102,077万元增加至112,477万元,中船集团、沪东重机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前后,中船集团与沪东重机出资金额及股权比例如下: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船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沪东重机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同比例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雷凡培

注册资本:3,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舰船水上、水下武器装备、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进口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住所:上海市浦东大道1号

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名 称: 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 所: 上海市临港新城新元南路600号1号厂房408室

法定代表人:钱德英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2,077万元整

股东情况: 中船集团股权占比51%,沪东重机股权占比49%

经营范围:船用柴油机及柴油机零部件、备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维修,陆用电站、核电设备、冶金设备、工程机械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维修,相关的技术服务与咨询,以及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中船集团下属的舰船动力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的核心企业,主要承担国家科研和自主产品研发任务,致力于构建“产、学、研”一体化综合研发平台,成为船用低速机核心技术的引领者、行业研发资源的管理者和研发体系建设的主导者。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增资,沪东重机与中船集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现金方式向动力研究院进行同比例增资,定价公允,不涉及利益输送或资源转移。

五、增资影响

1、推进中船集团动力业务板块由制造为主向研发、制造和服务协同发展,实现由生产型企业向服务型企业的转变,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障。

2、落实中船集团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增资动力研究院从而由其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服务公司,可以使中船集团建立并完善低速机全球服务和备配件销售体系,快速形成服务能力,掌握服务主动权,提高低速机业务盈利水平,改善客户体验,建立自主品牌及有全球竞争力的售后服务能力。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均为现金增资,且不涉及股权比例变化,无需审计及评估;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或重大投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需发表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增资事宜,双方股东按照原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定价公允;有利于在战略发展层面进一步推进动力研究院建立全球协同研发设计体系,获得持续的创新能力;有利于在科研开发层面促进动力研究院各项研发项目的推进,为动力研究院科技研发提供平台支撑;通过本次同比例增资进一步充实动力研究院注册资本金,保障该公司相关投资项目进度。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因此,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ST船舶 编号:临2018-7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4名,实参加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邮轮总装建造总体建设规划的议案》

为保证豪华邮轮项目的顺利推进,外高桥造船拟开展邮轮总装建造的适应性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人民币18.61亿元,实施周期计划为60个月,设计目标为年建造13万吨级豪华邮轮1.5艘。本项目分为四个部分:原有设施利用、原有设施改造、扩建设施、新增设施。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对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沪东重机有限公司对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8-72号)。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雷凡培、吴永杰、孙云飞、南大庆、孙伟、陈琪、王琦、王永良、钱德英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