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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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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8-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8-03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2)。随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撤回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请示》(新器股证[2018]70号)和《关于撤回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请示》(中富证字[2018]183号)。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8]340号)。根据《行政许可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编号:临2018-03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新华医疗”)于2018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国有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收到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城运”)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淄博城运与淄博市财政局关于新华医疗国有股权划转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划转完成后,淄博市财政局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淄博城运持有公司575.140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2%。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未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