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8-05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6,176,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969%;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8月27日(周一)。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和股本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号)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医药”、“公司”)于2017年7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176,470股,并于2017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206,974,577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6,974,57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99,90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省中安健康养老服务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次认购取得的亿帆医药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在锁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2017年12月,由于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调招商”)的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招商银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和”)未及时出资,国调招商的合伙人会议决定招商银和暂时退出国调招商,同时为保证国调招商的正常投资工作,引入招商局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的有限合伙人。上述事项不违反国调招商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股份限售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8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06,176,4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969%,均为2017年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9名,证券账户数量为12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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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结论性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出的关于限售期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亿帆医药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