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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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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在广大员工的艰苦努力下,销售收入达到了公司成立以来最高峰,比上年同期增长24.25%。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严峻形势下,公司管理层为完成董事会所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

1、通过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腐蚀箔的产能有了一定的提升。公司通过技术改造与信息系统的开发,提高了产品命中率与缩短了交付时间,最大限度满足了产品的交付,使销售量有较大的提升。

2、净水剂方面,因为国家对环保监控的力度增加与公司产品有较强竞争力,净水剂产品销售收入增长18.08%。

(二)研发方面

1、LW系列成为公司在行业内的一支奇兵,这个与西安交通大学产学研深度合作的国家863科技计划项目,经过西安交大徐友龙教授团队十多年的科研以及公司五年多的产业化推进,在业内找到了一条突破传统腐蚀扩面技术所不断逼近的极限瓶颈,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基于技术创新,公司LW系列产品已扩展到新的应用领域——固态电容器及贴片电容器。

2、LG系列作为腐蚀技术升级换代的代表,已经进入到行业内的第一阵营,其技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重点是进一步强化产品性能(如耐水和性、接触电阻、漏电流的进一步降低等)与提高生产效率。

3、全面实现公司内部资讯的数据化和自动化并将信息条码化,通过无纸化、大数据的运作,把公司内部的物流仓储体系的效率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同时结合技术中心已经开发出的产线数据化系统,将制程中的动态数据和检测结果的静态数据同步参照,实现 “做好每一颗电容器用箔”的管理标准。

目前,公司已有二十五项技术专利获得授权,十九项专利正在申请中(均获得受理通知书),其中2018年上半年二项专利获得授权、新申请十四项专利。

(三)市场开拓方面

1、子公司建设

2018年1月,公司投资设立了肇庆华锋机电装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加工、销售机电设备及自动化系统。

2、客户开发与维护方面

2018年上半年,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迅猛,并且公司管理团队积极进行市场拓展,目前,公司客户数量达到147个,其中2018年上半年度新开发客户15个。

2018年上半年,本公司铝箔产品获得了重要客户韩国三和颁发的“优秀供应商”奖,以及东莞冠坤电子有限公司颁发的“品质绩优奖”。

(四)资本运作方面

1、为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经营目标的实现,2018年1月11日,公司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了首次授予,本次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2月12日上市。

2、2017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项目。2018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于2018年4月17日及2018年5月3日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草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申请材料。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取得了核准批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帼英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公告编号:2018-068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8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展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2016年7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63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370,000.0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6]G15001660218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89,302,244.63元,补充流动资金为10,000,000.00元,累计已投入99,302,244.63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额157,139.89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24,895.26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224,895.26元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肇庆市高要区华锋电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要华锋”)与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及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如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建20条低压腐蚀箔生产线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及高要华锋和东海证券共同分别与上述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说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时间、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是否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224,896.26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