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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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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8年8月25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6]843号文准予核准注册,于2016年9月27日成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在任一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如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则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自2018年5月11日(含当日)至2018年6月7日(含当日),截至2018年6月

7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从2018年6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2、基金产品说明

三、基金运作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43号《关于准予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314,225,647.01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25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1,314,401,404.3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75,757.3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自2016年9月27日至2018年6月7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2、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发布的《关于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截至2018年6月7日日终(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的确认以后),本基金已触发《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本基金自2018年6月8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从2018年6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7月11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6月7日

单位:人民币元

五、清算情况

在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备付金、保证金、应收款和其他资产处置情况

注:应收利息不含应收债券利息、应收资产证券化利息和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2)金融资产处置情况

注1: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运作终止日公允价值包含相应的应收利息。

注2: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买入返售金融清算期期末公允价值包含相应的应收利息。

3、负债清偿情况

注:运作终止日其他负债为需归还管理人垫款及预提的审计费及信息披露费,清算期期末其他负债为预提的清盘审计费。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注:其他费用包括汇划费344.59元,律师费60,000.00元,账户维护费9,000.00元,冲减信息披露费39,861.78,冲减审计费4,630.44元。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份额持有人所有。如于清算划款日的应收利息余额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的,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由于截止2018年7月11日的基金净资产中包含了备付金、保证金、应收利息和未能变现的金融资产等,将在划付本次清算金额(含费用)后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后续清算,直至全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第一次清盘将划付5,981,142.85元。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鹏华兴实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8年8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申购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的投资者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自2018年8月27日起,结束时间本公司届时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基金

三、优惠活动内容

1、优惠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申购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可享受0申购费率优惠。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更新等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1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08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鹏华尊悦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2、因大额申购赎回等客观原因导致截至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或每10 份基金份额所分配金额等与本次分红相关事项不符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及时公告调整本次分红相关事项。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包括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包括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再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可另行刊登相关公告决定是否予以分红或变更分红方案,并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办法

基金份额持有人欲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可采取如下方法咨询: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phfund.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0755-82353668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本基金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的重要提示

1、(1)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本公司取消账户级别分红方式,即投资者若通过账户类申请(包括开立基金账户、增开交易账户、账户资料变更)所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有效;

(2)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投资者如需设置或变更各个基金的分红方式,本公司只接受投资者通过交易类申请单独设置或变更单只基金分红方式;

(3)本次分红方式业务规则调整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红方式没有影响,投资者现持有或曾经持有的基金产品,其分红方式均保留不变。但投资者在2013年5月23日(含)之前通过账户类业务提交的账户分红方式设置,自2013年5月24日(含)起对投资者新认(申)购的其他基金产品,原设置的账户分红方式将不再生效。

2、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的,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3、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务必致电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人工坐席或登陆公司网站核实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管理人记录为准。若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核实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人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因此提升或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5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手机银行AI投基金组合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与工商银行手机银行AI投基金组合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在活动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手机银行AI投基金组合申购(不含定期定额申购)下述适用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0时至2018年8月31日24时。

三、适用基金

四、优惠活动内容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AI投基金组合(不含定投),其成分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一折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活动期间,手机银行基金申购业务办理以工商银行业务规则为准。

2、本优惠活动仅适应于通过工商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AI投基金组合其成分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且各个申购费率档位均享有同等优惠政策。

3、本优惠活动不适用于通过工商银行其他渠道申购AI投基金组合的申购手续费,也不适用于申购AI投基金组合之外的基金申购、定投、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工商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