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08 公司简称:光明地产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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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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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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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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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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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外部环境分析
1、房地产行业分析
(1)多项指标缓慢回升,销售形势整体向好
1)销售。2018年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66945亿元,销售面积7714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3.2%、3.3%。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虽然2018年销售面积增速有所回升,但动力不足,未来房屋销售面积的增速仍面临下行压力。
2)投资。2018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55531亿元,同比名义增长9.7%。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1108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2%;土地成交价款5265亿元,增长20.3%。从房地产投资额同比增幅走势看,2018年上半年一改2017年缓慢下降的趋势,呈现平稳增长的态势。从土地购置面积增幅走势看,在今年一季度探底后快速反弹并呈现加速上行趋势。
3)开竣工。2018年上半年,房屋新开工面积95817万平方米,增长11.8%。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70611万平方米,增长15.0%。房屋竣工面积37131万平方米,下降10.6%。上半年新开工面积走势较为平稳,增幅较去年小幅上升,而竣工面积较去年下降幅度较大。
(2)“房住不炒”基调坚定,多层次住房供给体系日益完善
2018年上半年,国际贸易摩擦增加,国内经济调结构去杠杆稳步推进,房地产行业调控未见放松,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总基调,发改委、住建部、自然资源部、证监会等部委相继就主题公园建设、高铁站周边区域合理开发建设、住房租赁资产证券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出台了指导意见,以解决房地产开发建设和运营销售过程中的部分突出问题。同时,房地产市场由增量向存转变,将倒逼房地产企业进行供给端改革,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给市场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从地方层面看,与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稳定房价有关的政策密集出台,“四限”政策持续保持高压,覆盖城市范围进一步增多;部分城市一二手房价格倒挂明显,公证摇号政策持续升级,刚需优先和限制企业购房成为公证摇号的新趋向;“人才争夺”在快速升温后向理性回归,多城下调人才落户门槛,短期助推当地市场量价齐升。
(3)标杆企业虹吸效应明显,行业集中度提高
2018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延续了2017年的总体发展态势。在政策的引导下销售面积增速保持回落,但销售额仍在平稳增长,标杆房地产企业销售形势整体较好,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据克而瑞统计,上半年,TOP100房企实现销售额约46848亿元,累计同比增长约38%,已连续三个月反弹。一线房企销售金额持续攀升,这反映出尽管调控政策趋紧,但上半年需求依然较为强劲。同时行业标杆龙头的规模增速也远超同行业平均水平,房地产行业的集中度提升更加明显,不同梯队之间的“阶层固化”现象开始显现。
(4)短期宽松货币助长地产走势,长期或明显降温
2018年上半年房地产行业多项指标都好于预期,投资高位趋稳、销售稳中有升,基本符合调控政策的目标。房地产销售形势整体向好,主要得益于棚改货币化提升了三四线城市居民的购买力,房价上涨带动购房需求上升,城市群新规划的推进实施,提升了中心城市及周边城市的区位价值,致使人口集聚效应增强三方面原因。但当前行业资金紧绷形势短期内不会出现重大变化,贷款政策收紧对个人按揭贷款的影响仍在持续,同时,受金融严监管和实体去杠杆影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难度也进一步加大。下半年,随着各地稳定房价政策的继续出台,以及棚改货币化进程的放缓,房价上涨预期会有所下降。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预计下半年房地产市场销售将向理性回归,城市分化将进一步加剧。
2、冷链物流行业
国家高度重视冷链物流发展,在加快物流体系建设、便利冷链快速发展、促进农副产品流通等方面不断加大政策力度。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支持低温乳制品冷链储运设施建设,制定和实施低温乳制品储运输范,确保产品安全与品质。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一号文件,提出要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冷链政策发布频率的越来越密集,意味着冷链物流受到国家政府的重视在不断提升,随着各种政策的发布,冷链运输正迎来新的机遇期。
随着人们消费能力的加强和互联网普及率的提升,尤其是随着移动支付的兴起,电子商务已经成为许多人的主要购物方式,人们的网购商品重心逐渐由数码产品向生鲜产品转移。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网相关数据,目前我国的冷链市场规模在2500亿元左右,预计到2020年,市场规模可以达到4700亿元,年复合增速将超过20%。目前,冷链物流行业仍保持着高增长态势,但国内冷链物流行业发展仍极不均衡,分散化程度极高,尚没有一家可以面向全国的冷链仓储企业,可见国内市场格局改善的空间很大,提前有所准备布局的公司将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报告期内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8年上半年,公司在“稳中求进、结构优化、产业提升、强化管控”工作主基调的引领下,积极落实“创新机制、转型升级、合作共享、提质增效”的工作总目标,在公司党委会、股东、董事会、监事会、总裁班子以及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积极研判宏观形势,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抓重点、破瓶颈、补短板、促转型,在经济指标、战略导向、资源储备、产业布局、管控能级、品牌价值、社会影响、综合实力等方面开展了各项工作,各方面成效初显,为企业的厚积薄发、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29.05亿元。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36亿元,同比增长8.38%,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亿元,同比增长220.71%。
1、科学投资拓展,理性储备布局
公司坚持以“精耕重点一线城市、深耕有能级的二线城市、拓展机会型潜力型新兴城市”为指导方针,科学研判、长远布局,加速拓展资源开拓模式和渠道。一是积极参与公开市场招拍挂,紧跟土地市场动向,在充分研判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基础上,加快新一轮拓展力度,在上海及周边长三角区域、省会城市以及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积极参与土地市场招拍挂。二是敏锐把握兼并收购机遇,积极发挥在兼并收购项目中的经验、资源、渠道、策略优势,寻求优质资源的收购机遇。三是灵活推进外部合作模式,通过与全国一线房企间的合作开发,不断提升在土地拓展市场上的影响力和发言权,进一步布局土地储备和可售货值。四是加强与区域政府间的交流合作,发挥光明品牌、产业资源以及国有大型上市公司的规范背景优势,寻求资源整合利用的契机。上半年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76.0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87.48%,为公司新一轮发展前瞻性的科学拓展布局。
2、规范营销管理,加速销售回笼
公司在营销管理方面的精细化、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断提高,从前期规划定位、产品设计、销售企划等各个营销相关环节全面规范管理,项目营销管理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在销售签约、预收房款、ERP系统、销售费率规范等方面均取得了有效的提升和突破。通过制订精细化回款方案,对每个城市和项目,根据市场政策、工程进度,细化各回款阶段目标及时间节点,确定回款周期。上半年公司签约金额为135.95亿元,同比增长28.73%,在营销端实现了新的突破。
3、提升运营质量,加强目标管理
公司运营管理体系围绕高周转和有质量的规模发展等运营目标,进一步梳理和明确计划管理的具体措施,强化项目的总目标及各分项计划的编制和跟踪管理,通过对开发项目重要关键节点的监督管控,利用EPC招采综合管理平台的上线,保障了项目整体运营速率的稳健和运营总体目标的达成。2018年上半年累计新开工面积198.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4%,竣工面积16.14万平方米。
4、强化成本管控,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成本管理体系实现从成本核算向为成本控制和成本策划转变。在全成本、全过程成本控制框架基本建立的基础上,狠抓基础管理,明确成本费用控制标准,落实成本费用管控责任,采用集中招标采购等措施压缩可控费用,加强合同结算管理工作,以目标成本为控制标准、以动态成本为监管重点、以ERP系统为管理抓手、以后评估为总结提升、以绩效结合成本为考核手段,从源头上降本增效,提升项目运营水平与效率。
5、资金集约管控,开拓融资渠道
公司资金在集约管控体系的高效运行中,注重开源节流,对外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互补型的融资渠道。对内强化对资金计划、融资管理、内部借款、账户管理的统筹管控,实现了对资金的全面掌控。在宏观经济去杠杆、强监管的趋势下,当前资本约束和金融监管力度加大,资金面普遍受到影响,融资渠道受限、资金成本继续上升,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探索金融创新渠道,继2017年成功发行8.8亿元的商业不动产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CMBS)后,公司第一期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永续债)已在中国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在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的同时,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6、积极创新转型,探索产业升级
在以上海为主战场的创新转型中,光明地产充分整合各方优势资源,结合自身特有的国资背景优势以及与政府间长期的良好沟通合作,在做强做大主业的基础上,在七个方面进一步推进商业模式的创新转型升级:一是保障房。坚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全资子公司农房集团于年初通过招拍挂获取了上海金山区张堰镇地块,通过过硬的工程质量,进一步树立光明品牌,凸显企业口碑;二是上海城中村。7月,光明地产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申阳(上海)置业有限公司以39.17亿元成功竞得上海金山又一幅城中村地块,为公司在上海的深耕和布局持续积聚优质资源;三是历史名镇。松江泗泾历史名村名镇项目在去年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后,目前在积极规划和推进过程中;四是殷实农场。公司联动光明集团丰富的产业链内涵,积极参与殷实农场建设的相关工作,已于上半年与光明田缘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通过设立控股子公司为崇明岛光明田缘项目配套酒店的开发建设运营主体,深化资源跨界共享,加快产城融合发展,全面参与光明集团在上海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开发建设运营工作;五是城市更新。依托自身及国资平台存量资源,公司积极推动申宏冷库改造城市地标的打造和规划建设工作;六是租赁房。公司积极研究政策形势,顺应行业趋势,积极筹划租赁房市场的规划和布局,力争在新兴市场占得先机。七是物流园区。公司以海博物流为主体,以西虹桥冷链物流园为载体,探索打造汇聚渠道、平台、信息、大数据于一体的商业模式,通过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发挥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园区的平台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负有责任的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未发生主责及以上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公司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树立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保障安全生产良好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了2018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研所及中国指数研究院评测的中国房企百强53位,2018年亿翰智库评测的中国房企品牌价值百强55位、中国特色小镇运营商百强21位、上市房企百强68位。荣获了上海市房地产开发企业50强、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AAA级资质称号等。旺都物业荣获2018中国物业服务百强第53位。菜管家被国家农业部连续认定为年度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被授予“2017年度生鲜电商金满意度奖”。
(三)下半年经营规划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持以“稳中求进、结构优化、产业提升、强化管控”为工作主基调,以“创新机制、转型升级、合作共享、提质增效”为工作总目标,以“建设实力光明,共同筑亮光明新生活”为导向,在做强做精主业的基础上,全面提升企业市场活力,全面提升企业凝聚力,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力争打造成为多元化开发运营,集产业、投资、金融于一体的综合性集团。
1、提升经济质量,全面预算管理
下半年,公司将顺应宏观经济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增长的趋势,要进一步提升发展的质量,提升经营的效率。通过建立集经营预算、资本预算、薪酬预算、财务预算于一体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加强对关键指标预算控制,强化对预算计划的刚性约束,实时监控,精准分析,事后对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和后评估。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的导向作用,促进决策的执行力、公司的管控力、内部的协同力的大幅提升。
2、研究城市准入,储备优质资源,
在房地产宏观调控新常态下,积极研究推进城市准入政策的研究,对预期进入城市的准入标准和市场调查做到更加精确并更具指导性。通过对资源的储备,对货值的提升,对周转的提速,在全国的纵深拓展中,以招拍挂、兼并收购、同业合作等各类传统和创新模式,加快对优质资源进行布局和储备,逐步形成上海占50%、江浙长三角占25%、全国其他重点城市占25%的基本布局。深耕已有区域,把握好下半年在严峻调控形势下,涌现的优质资产兼并收购的市场机会。
3、冲刺营销目标,全面精细管理
针对公司当前项目所在区域的不同政策、市场、客户情况,以及项目所处的开发运营不同周期阶段,通过更精细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营销管理,重点突破,加速周转,抓紧去化良性、合理库存,突破存量库存。重点关注销售回款,实现数据实时化、动态化,关注销售目标、回款、长库存去化率等关键数据的精细化、全程化管理。
4、运营提质增效,强化过程管控
运营管理上,要通过对EPC系统、年度收益预测系统、开发计划系统的进一步完善,围绕提升运营周转速率这一核心,增强协同、优化结构、提升专业,以数字化运营实现在建项目的高周转、在售项目的合理溢价,把控运营全程各环节的风险。通过建立科学、协同、严密的目标管理体系,强化过程管控,始终将目标和变化锁定在有效控制范围,确保计划周期内的各项目标达成。
5、优化融资结构,创新融资模式
面对下半年外部资金面的收紧趋势,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各银行间的良性合作,通过优势互补,用好传统融资平台;进一步盘活存量商业和物业资产,持续运用优质资产CMBS等金融模式创新和资产证券化的金融产品设计,用好资产平台;利用上市公司优势,持续在中期票据、永续债等各类创新融资渠道中挖掘潜力,用好上市平台。继续探索地产+产业+金融模式,以产业为纽带,有效嫁接金融资源,合理控制融资成本,通过产融结合,加速金融领域布局,逐步实现轻、重资产的优化结合。
6、多元产业融合,培育发展平台
利用公司现有的多元产业资源优势,加深对美好生活及城市运营发展新阶段的理解,培育企业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五方面平台:一是商业平台。寻求优质商业资源整合协同的市场机遇,挖掘住宅、商业与金融的联动价值,以城市服务、社区生活为重心,打造菜管家电商平台的建设,以线上的轻资产链接线下重资产的实体支撑;二是物流平台。围绕企业转型发展方向,对现有物流产业模式、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进行研究和升级,以产业和园区为载体,通过冷链、冷库、配送、贸易的有机结合,焕发物流板块新的活力和生命力;三是供应链平台。通过自贸区的仓储和贸易优势,在酒类单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业务与流量的扩容,形成可持续现金流;四是物业平台。利用好现有的品牌口碑、经营社区和资源优势,将升级服务资源作为发展的基石,通过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共同发展,扩大物业品牌影响力,搞活终端;五是建设平台。把握城市化进程新趋势中城市建设服务升级的需求,在城市建设、市政工程、保障房、租赁房、城市更新和城市服务上挖掘发展契机,树立以建筑施工为底板、产业衍生为目标、城市升级为导向、资源整合为基础的总体思路。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8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9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905,458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8,020,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8,705,55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025,676.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0,679,880.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1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35号验资报告。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646303002722452,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基本账户,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8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10:00在上海市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8-08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认购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48%合伙份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8-08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1、议案一、议案二,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议案三,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议案二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会议形成的三项决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8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11:00在上海市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新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5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8-08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8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9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905,458股。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8,020,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8,705,55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8,025,676.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80,679,880.22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35号验资报告。
截止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580,679,880.22元,至此募集资金已经全部用完。截止至本公告日,此账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0,424,552.06元,2018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72,338,349.35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服务费净额为人民币304,061.83元。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90,264.54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海博股份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募集资金计划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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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套资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资金需求量的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646303002722452,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8,390,264.54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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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2,338,349.3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以及本报告期内投入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065.97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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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1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574号报告鉴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15年12月实施完毕。
2018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2,338,349.35元,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580,679,880.22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农房观沙国际项目、新龙广场项目、澜山苑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6年5月13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5月17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7年度将部分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日为2016年11月17日。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4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进行(一年期以内)的结构性存款或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总裁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金融管理部具体操作,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监督。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分别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15年11月24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签署《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购买 “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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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财产品已于到期后,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获得投资理财收益3,567,671.23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其他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次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已办理销户,并及时通报了独立财务顾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度1-6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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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预计效益系基于募投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后预计产生的收益,截至2018年6月30日,农房观沙国际项目一期已于2016年9月竣工(本期已售住宅商铺实现净利润2623.71万元);项目二期尚在施工建设中。
注2:预计效益系基于募投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后预计产生的收益,截至2018年6月30日,新龙广场项目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或出租(本期已售及租金收入住宅实现净利润-79.2万元)。
注3:预计效益系基于募投项目实现全部销售后预计产生的收益,截至2018年6月30日,澜山苑项目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全部实现销售(本期已售住宅商铺实现净利润1750.65万元)。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8-088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48%合伙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认购标的名称: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投资规模: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九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9950万元人民币(分三期缴付)认购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48%合伙份额。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投资旨在为加快企业产业链延伸,寻求市场化投资项目,拓宽企业战略投资渠道,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孵化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所需的资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风险提示:
(一)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本次认购的该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且无保本及固定回报承诺,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三)合伙企业期限较长,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合伙企业亏损的风险。
(四)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主要退出方式包括并购、股权转让、借壳上市及IPO退出等,受到项目经营业绩、资本市场流动性、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多方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情况,关注本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企业产业链延伸,寻求市场化投资项目,拓宽企业战略投资渠道,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孵化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将与私募基金管理人上海九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九合投资”、“普通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下称“本合伙协议”)。根据本合伙协议约定,本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将出资9950万元人民币认购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嘉兴创通”、“本投资基金”、“本合伙企业”)39.48%合伙份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宜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6日。
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2号楼111室-47。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九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艳丽)
认缴规模:首期认缴规模为人民币25203万元。
经营期限: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5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同时,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清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申请延长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2年;如继续延长的,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按照本合伙协议规定进行延长或者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全体合伙人应当协助配合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出资。
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
根据本合伙协议,本投资基金首期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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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于本合伙协议签署之日为上海九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有限合伙人
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本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进合伙企业的人士,以及通过受让等其他方式取得合伙权益而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的人士。本合伙协议签署时的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协议附件中列明。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本合伙协议的约定,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五)投资策略
本合伙企业将主要对以不动产行业为载体的三大新经济领域(即新空间、新服务、新科技)的私募股权项目(包括在中国设立或运营的或与中国有重要关联的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或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类似权益)进行股权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六)管理模式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投资决策扩大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3名常设成员组成,其成员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并任命;投资决策扩大委员会由3名常设成员加上3名非常设成员组成,认缴出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9950万元的有限合伙人可委派1名非常设成员,有限合伙人也可书面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代其委派非常设成员。有限合伙人在接到书面委派通知后5日内不提供非常设成员信息的视为放弃委派,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代其委派非常设成员。
(七)管理费
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和其他服务的对价,而由合伙企业向管理人及/或其指定方支付的报酬。
自首次交割日起至合伙企业解散日,就每一合伙人,除非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或管理人另行减免,合伙企业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并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1)从首次交割日起至投资期终止之日,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2%。(2)此后,年度管理费为该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所分摊的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的2%。(3)计算某一年度的管理费时适用的认缴出资额、投资成本应以相应管理费计提期间的第1日的状态为准计算。
(八)管理人
本合伙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实体。管理人可以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包括替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其他实体(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管理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外的实体,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将与其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如管理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则本合伙协议中所称管理人即同时指代执行事务合伙人。
(九)合伙权益
合伙人按照《合伙企业法》及其他适用法律和规范的规定、本协议的约定而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就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基于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及/或实缴出资额而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获得利润分配、清算财产分配的权益;就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普通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及/或实缴出资额所享有的财产份额外,还包括其因对合伙事务的执行、管理而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取得绩效收益的权益。
(十)收益分配
本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除非是本合伙企业投资期内快速退出项目(指在投资后的18个月内完成退出的项目)回收的资金经投资决策扩大委员会决议通过可用于循环投资,否则应进行分配。
(十一)减资或退伙
1、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合伙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有限合伙人可经合伙人会议同意通过其他方式减少其对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或根据本协议的其他约定减少认缴出资额,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提前收回出资额的要求。
2、普通合伙人在本合伙协议中承诺,除非适用法律和规范或本协议另有规定或经合伙人会议另行同意,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合伙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将始终履行本合伙协议项下的职责,在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会要求退伙,且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十二)信息披露
1、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为合伙企业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适用法律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向各有限合伙人履行合伙企业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承担相关信息披露责任。
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因合伙企业延迟收到被投资企业提交的必要财务报表而造成的合理延迟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管理人应定期向各有限合伙人披露如下信息或提供如下报告:
(1)从合伙企业完整运营满半年度开始,于每一个上半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上半年半年度运营报告,半年度运营报告应包含合伙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
(2)从合伙企业完整运营满一个会计年度开始,于每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运营报告,年度运营报告应包含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合伙企业上一年度的经营活动的总结;
(3)受限于本合伙协议关于保密信息的约定,管理人将按照适用法律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不时修订)的要求,向有限合伙人披露合伙企业的相关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组织形式发生变更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发生重大变化的,变更管理人或托管人的,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涉及合伙企业财产的重大诉讼、仲裁等。
三、本合伙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上海九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0年8月20日。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515号1501B-1502室。
法定代表人:李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北京喜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九合投资100%股份。
关联关系:九合投资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截止目前,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九合投资持有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农工商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的股份。
登记备案:九合投资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合伙企业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6278。
声明与承诺:声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二)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之一
公司名称:本公司。
2、有限合伙人之二
公司名称: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3月28日。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号楼一层310室。
法定代表人:谢斌。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家居装饰服务;自有房产物业管理;项目投资;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和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80%股份,上海恒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股份。
关联关系: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截止目前,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3、有限合伙人之三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誉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2日。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九号办公楼4518室。
法定代表人:金梓。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誉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
关联关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誉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截止目前,亦无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与本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本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旨在为加快企业产业链延伸,寻求市场化投资项目,拓宽企业战略投资渠道,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孵化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所需的资金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是进行多元化“产业地产”发展战略中的新拓展,是公司将“新经济”行业主题产业基因植入商业地产运营模式的新探索,对房地产行业未来创新生活的思考和尝试带来积极的意义。
截至目前,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有基金合作方股份或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情况。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二)本次认购的该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存在不同程度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预期投资收益不能实现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及其他风险,且无保本及固定回报承诺,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三)合伙企业期限较长,在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合伙企业亏损的风险。
(四)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主要退出方式包括并购、股权转让、借壳上市及IPO退出等,受到项目经营业绩、资本市场流动性、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多方面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指派专业团队参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代表公司行使表决权,把控项目决策风险,及时了解私募基金和被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关注本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本次事项经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10:00在上海市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认购嘉兴创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48%合伙份额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