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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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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8-032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在复苏道路上艰难前行,国内供给侧改革的深入影响大宗商品市场供需平衡,原铝价格保持震荡上行。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立足主产业链,主要推进了以下工作:

1、持续专注于铝合金挤压型材的销售渠道拓展、深化建筑铝型材及铝门窗成品营销一体化体系的建设;强化产品品质管理,推进精益生产;加大在门窗品质、款式创新、智能化等方面研发投入,满足终端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加强售后服务系统培训,提升客户满意度。

2、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维护工业铝型材现有客户资源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培育各工业领域的新客户,尤其是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领域;发挥技术装备优势,提高铝工业材产品品质,促进潜在客户的转化。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原有客户自身销量下滑造成对本公司的订单需求减少,同时前期开拓的多家意向客户预计将于下半年开始供货。

3、持续调整铝合金铸棒业务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改善生产工艺和品质管理,报告期内铝合金熔铸业务在重点领域汽车、电子等行业的销量实现了20%以上的增幅。

4、积极推进高精模具、铝型材精密加工生产线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报告期内子公司铭固模具的高精模具研发生产线、子公司铭镌精密的铝型材精密加工生产线建设工作均按计划稳步推进,其中铭固从日本进口了10台精密模具生产设备并开始调试安装,预计下半年可投入使用,铭镌购置了首批4台铝型材精密加工设备并已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模具研发和生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铝挤压材的品质和精度得到进一步提高,未来将会更好的满足各种高精密工业铝型材的生产需求。

5、紧抓安全生产、排污环保工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环保方面合法合规;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内部控制体系不断健全,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分公司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公司获得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为充分利用资源,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试探性寻找跨行业投资机会,以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业绩。该项工作于2018年7月取得一定进展,公司与标的企业签署了意向性协议。相关事项请参阅公司2018年7月24日及8月3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签署对外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目前尚处于对标的企业前期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阶段,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5.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5.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33.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4,646.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9%。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铝建筑型材销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3%、去年下半年开始并表的异地门窗公司运营初期产生亏损、以及报告期内分摊确认的拆迁补偿相关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约2,280万元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568,682,926.32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7,244,061.43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董事长:

吴 明 福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