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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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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8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情况概述

2018年上半年,全国猪牛羊禽肉产量3995万吨,同比增长0.9%;其中,猪肉产量2614万吨,增长1.4%。生猪存栏40904万头,同比下降1.8%;生猪出栏33422万头,增长1.2%。

猪肉价格自从2017年2月份持续18个月同比下降之后,2018年6、7月份连续两个月环比出现了小幅回升,但是同比涨幅来看,1-7月份猪肉的价格同比仍然是下降的,下降了12.1%,仍然处在低位。从市场供需情况看,目前生猪存栏处于低位,下阶段因为市场供求的缘故,可能猪肉价格还会出现继续小幅上涨,但是价格总体仍在低位。

总体来看,2018年生猪养殖行业处于低迷状态,随着环保督察力度加大,小规模猪场逐渐退出,生猪产业步入了结构性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饲料市场总量已经步入低速增长期,大型饲料集团纷纷涉足产业一体化、规模化经营模式。

(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在生猪价格持续下跌、生猪行业出现亏损的不利形势下,公司坚持生猪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发展战略,以“组织驱动、变革创新、追求卓越”为经营理念,推进“营销力、专业力与团队力”三大任务建设,实现工作效率提升,成本费用持续降低,销售收入持续增长的良好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2,995.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9%,利润总额13,940.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7.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32.7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0.30%。主要原因:报告期内,由于生猪行情低迷,导致公司养猪产业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公司饲料业务仍然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1-6月,公司饲料销售收入为629,484.77万元,同比增长4.72%,饲料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2.17%。饲料销售量为221万吨,同比持平。

2018年1-6月,公司销售生猪31.05万头,同比增长31.24%;实现营业收入25,561.47万元,同比增长12.80%。生猪养殖业务取得快速发展,主要因为公司坚持生猪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策略,通过加快“1+5”自繁自养模式下猪场新建,快速提升了生猪的生产产能。

(三)公司经营情况阶段性成果

2018上半年,公司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1、推进以客户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为导向的销量增长压倒一切的营销力打造

饲料产业重新制定各子公司三年发展规划目标,做好产品区域定位,并强化市场部建设,推进市场调研与周数据营运管理工作,推广自行开发的神农宝营销助手和经销助手等信息化管理工具,加强了营销外勤的过程管控和客户的服务,让子公司总经理能投入更多精力到市场一线。并重点推进分层次开发区域市场,建设新型网络体系,打造优质网络群体;同时推进家庭农场、规模场开发,实现终端客户转型,打造优质终端客户。

2、养猪产业全面完成邯郸美神“1+5”自繁自养的高效猪场建设,在河南、山东、广西等区域启动了“1+5”自繁自养的高效猪场的建设;开发出了生猪销售竞价平台,生猪销售价格实现了最大化,平均销售单价比行情价提高了0.2元/斤。

3、全力推进以效率提升为目标的职能专线专业能力打造

公司强化周运会制度,继续强化了“规范化、流程化、表格化、信息化”的四化建设,做好各层级日清日结的管理工作,强化各类指标与同行及内部先进指标的对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督导持续进行改善;打造了职能部门之间、与子公司间信息化工作联动平台,提高了业务水平与执行效率,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新设成立福建漳州美神饲料有限公司(简称“漳州美神”),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元。经营范围:饲料、饲料原料、饲料原料添加剂、种猪、养殖设备销售。本公司出资1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该子公司从2018年起纳入合并范围。

(2)本公司2018年1月25日新设成立南乐美神养殖有限公司(简称“南乐美神”),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元。经营范围:猪的养殖、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该子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3)本公司2018年3月15日新设成立甘肃美神育种有限公司(简称“甘肃美神”),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种猪选育;猪的饲养、销售。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该子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4)本公司2018年4月08日新设成立钦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简称“钦州湘大”),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批发、零售;农副产品收购。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该子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5)本公司2017年12月31日投资辽宁盛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种猪及育肥猪养殖、饲料销售;养殖技术服务。公司出资52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该子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8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39号)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409,4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45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11月15日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4317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59,788,168.0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31,543,750.68元,本年度使用28,244,417.38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8,244,417.38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59,788,168.0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030,846.81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71,450,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2,369,014.87元,原因如下:

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1,050,000.00元。

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319,014.87元。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龙秋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 号)核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22,814,173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11.57 元/股。鉴于公司于2017年6月6日实施完毕2016年度权益分派,对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为7.61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34,685,93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96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8月9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8月1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3633号”《验资报告》。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6,960,000元,其中:本年度使用0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18,314.72元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于2015年11月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的议案》,同意公司(甲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意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车站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于此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变更、销户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与之相关的协议、文件。

2015年12月9日公司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车站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分行、株洲县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12月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安徽寿县饲料项目的议案》、《关于变更 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广东茂名饲料项目的议案》,2017年8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董家塅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暨签署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之持续督导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74),2017年12月26日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各自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完成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本公司已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中与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与《管理制度》进行了核对,认为《管理制度》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要求。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华农牧塘冲 12 万头无公害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及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龙华农牧东冲12万头无公害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甲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同意公司(甲方)与龙华农牧、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车站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对于此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变更、销户事宜,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订与之相关的协议、文件。

2017年9月20日公司及龙华农牧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车站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城东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内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17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2011年3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0,000股,发行价为2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3,81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891,190,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261,911.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928,088.80元。截至 2015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就已使用完毕,存储余额为0,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2018年上半年不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二)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72,409,48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5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45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具体运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公司于2017年8月9日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685,93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9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960,00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就已使用完毕,存储余额为0,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注销。2018年上半年不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18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3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8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84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9: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3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养殖(猪、禽、鱼等)产业链内的经销商及养殖户向银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操作。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综合比较各银行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2018年8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之内签署相关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8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8:30分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5名监事均以通讯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8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8年半年报披露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8月28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展顺利,预计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将提前完成。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由2018年8月28日变更为2018年8月25日。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8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再担保合作协议》,公司为子公司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农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大农担保于2018年8月24日与北京银行签署《担保公司合作协议》,大农担保拟为公司养殖(猪、禽、鱼等)产业链内的经销商及养殖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大农担保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操作。

3、根据《再担保合作协议》,公司为大农担保向北京银行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操作。

4、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湖南大农担保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郭拥华

4、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5、住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北路1291号栗雨高科园办公楼

6、经营范围:在湖南省范围内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有效期至2021年8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情况:公司出资29,5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8.33%;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出资 500万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67%。

8、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三、《再担保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7,000万元

3、担保范围:债权人未受清偿的主债务本息金额(包括未受清偿债权本金及截止代偿日的相应利息、罚息)及其违约金、赔偿金、客户/大农担保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生效方式: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18年8月24日起算。

具体内容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署的《再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大农担保经营业务发展需求,支持公司养殖(猪、禽、鱼等)产业链内的经销商及养殖户的经营发展,解决其资金需求,带动公司饲料销售,有利于巩固落实公司产业链布局。

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担保总额7,000万元额度内为大农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8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118,100万元(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4.39%;对外担保余额为75,882.44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2.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额度为28,1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3,983.32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16%,为大农担保的对外逾期担保,大农担保对担保业务已提取相应风险储备金、保证金等,基本覆盖逾期担保金额,担保风险基本可控。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8-08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综合比较各银行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融资情况,为进一步节约资金成本,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2018年8月24日至2019年4月30日,在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在上述授信额度之内签署相关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文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上述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