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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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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33 公司简称:圆通速递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 经营情况持续向好,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不断夯实网络服务及管理能力,通过持续投入核心资源、加强成本管控、提升网点运营能力等一系列举措实现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快递主业综合竞争力,经营情况持续向好。2018年上半年公司业务完成量为28.14亿件,占全国快递服务企业业务量12.74%,较2017年度提升0.1个百分点,市场占有率小幅提升;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6,628.74万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46.95%;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80,150.64万元,较2017年同期增长15.69%。2018年上半年,公司子公司圆通国际实现业务收入194,845.40万港元,同比增长24.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802.40万港元,同比增长93.91%。

2018年上半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重点保障快件时效和提升服务质量,客户投诉逐步下降,2018年1-6月公司平均有效申诉率为百万分之4.94,较2017年同期降低百万分之1.73,降幅为25.94%,公司服务质量显著改善。

2) 支持和服务加盟商,提升快递服务网络综合竞争力

2018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强化与加盟商的和谐共生,采取一系列举措提升加盟商综合实力,深化网络生态命运共同体建设。公司秉持“服务好加盟商就是服务好客户” 的理念,深化对加盟商的支持与服务,片区管理制度和巡视制度逐步推进,实现了对加盟商的常态化巡视和重点巡视与监控,并建立健全了各省管理区应急处置机制。公司综合自身及快递服务网络内的优秀管理经验等,通过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为加盟商提供业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培训与服务,为加盟商提供全面的数据系统、丰富的管理经验以及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等有效支持,助力加盟商不断凝聚优秀人才、增强管理能力、提升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加盟商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同时,公司加大对加盟商信息系统的投入与支持,加盟商信息系统使用率、普及率逐步提升,实现了对加盟商路由规划、业务运营、服务质量的全方位可视与管控,有助于全网运营效率与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针对加盟商扩大经营规模或场地设备投入的需要,公司提供了管理、系统、金融、业务及建设等诸多方面的支持。

加盟网络优化方面,公司持续根据各地市场结构和竞争格局,对于加盟商结构、规模、数量等进行科学地调整、优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加盟商分布与结构不断优化。核心城市网格化方面,公司科学分析核心城市交通及市场结构,结合市内加盟网络路由规划分析,合理规划加盟商业务布局。同时新增建设二级转运仓并加大对枢纽转运中心的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或简化中转快件流程,采取增加分拣隔口、集中建包、操作前置等举措帮助加盟商优化分拣派送模式、降低人工及租赁成本,从而保障快件的时效水平,提高公司整体服务质量,实现了加盟商与公司的共同发展,公司快递服务网络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3) 深耕快递主业,提质增效优质发展

(1)核心资源持续投入,完善公司网络服务能力

2018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加大对转运中心、自动化设备以及运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网络核心资产掌控力逐步增强,网络服务能力不断完善。公司根据路由优化和业务量增长的需要,以改扩建后的转运中心满足未来业务增长和丰富产品体系需求为宗旨,持续对部分枢纽转运中心实施升级、扩建、搬迁等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共对济南、烟台、海口、郑州等枢纽转运中心完成改造、扩建。公司积极推动新建转运中心以及原有转运中心自动化分拣设备的改造与布局,以提升分拣操作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布局完成自动化分拣设备15套,且多个转运中心的自动化设备改造升级亦正在稳步推进。同时,公司根据运能体系建设目标,继续购置干线车辆、实施机队升级,完善公司运能体系能力建设,2018年上半年,公司自有运输车辆达1,244辆,自有运输车辆占比快速提升;公司自有机队数量已达12架,其中,波音757-200共5架,波音737-300共7架,已实际投入运营的飞机9架,并开拓了香港等国际航线,海外服务网络及航空运能建设进一步完善。通过该等核心资产的持续投入,公司网络服务能力、运营周转效率以及议价能力大大增强,网络稳定性持续提升,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公司全面深入推进全员绩效管理,引进管理培训生等优质人力资源,加大内部人才团队培育与资源投入,实现团队执行力与效益的提升;以客户体验为导向,通过精准市场预测与创新营销策划,实现市场营销能力的提升;通过提升运营流程中的自动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网络整体自动化、信息化运用与管理能力;健全财务系统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实现财务内控能力的提升;强化发展规划引领作用,实现国际国内业务协同发展能力提升;围绕公司快递服务网络生态命运共同体建设,从实现公司的发展与合作伙伴、员工、加盟商、供应商共享共赢出发,提升公司平台资源的链接与整合能力。

(2)多渠道加强成本管控,增强盈利能力

提质增效作为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经营主线,贯彻于公司日常运营之中。公司在持续加大核心资源投入的同时,亦不断挖掘成本潜力,通过降低运能成本、人工成本以及加盟商成本等多渠道降低全网运营成本,提升网络综合竞争力。

公司根据路由规划、业务量及其增长等综合因素,采取多种措施不断优化现有承运商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承运商服务质量及成本最优,改善承运商结算模式、降低空返成本及管理运营成本;同时,公司持续提升自有车辆投入,加大大方车、甩挂使用率,实现运力统筹、提升车辆运营效率、提高议价能力。公司多种举措并举,单票运输成本逐步降低,2018年上半年,公司单票运输成本0.84元,较去年同期降低9.32%。

公司主要通过转运中心设备的升级改造以及工序排班的优化降低人工操作成本。2018年上半年,公司除已升级改造完毕的15套自动化分拣设备外,多个转运中心亦持续进行改扩建、推广自动化分拣设备、地磅、伸缩机等设备的运用,从而提升人均效能。同时公司亦与相关专业合作伙伴进行深度合作,借鉴行业先进经验,结合公司工艺工序,优化中心人员需求和排班及考核机制,提升人均效能,降低人工成本。

2018年上半年,公司亦采取一系列举措助力加盟商降低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深入推广各项先进业务信息系统的使用、优化全链路运营流程。同时,大力推广加盟商加大自动化分拣设备、伸缩机等先进设备的运用,帮扶加盟商实现转运中心工艺升级。公司不断改善加盟商至枢纽转运中心之间的运力统筹,大大降低加盟商的人工成本,并实现、推广燃油集中采购模式。报告期内,加盟商采购、运输、营运成本显著降低,全网运输成本明显改善,快递服务网络全面、优质、集约、健康发展。

4) 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粘性

2018年上半年,公司着重提升时效水平,提高服务质量。首先,公司对快件全链路时效进行优化,通过优化网络布局、加强转运中心建设、优化干线运输体系及运营节点和流程、采取信息化工具实现路由精细管理等方式,提升整体时效水平及稳定性;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通过统一客服热线、行者APP、圆通速递APP、微信公众号等电子便捷化方式,方便客户下单寄件,业务员及时上门取件等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加盟商与业务员进一步注重快件派送服务体验,实现对快件时效和服务质量的双重保障。

此外,公司将快件时效与服务质量纳入考核范围并予以贯彻落实,携手菜鸟持续推进快递员“星计划”,并持续推广终端业务员管控终端,修订、优化公司仲裁制度,确保仲裁制度的有效、合理运转,综合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质量,客户投诉率逐步下降。2018年1-6月,公司平均有效申诉率为百万分之4.94,较2017年同期降低百万分之1.73,降幅为25.94%,公司服务质量明显改善。

5) 深入布局全球,国际国内融合发展

公司坚持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指引,积极深入布局全球快递服务网络,拓展国际市场。

2018年6月,公司与菜鸟沈阳控股有限公司、顺汇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在香港成立联合体并成功中标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以期在香港国际机场内南货运管理区内的过路湾区域建设、运营高端现代物流中心。此举进一步深化了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夯实了香港作为公司国际业务总部及枢纽。公司将依托香港机场国际航运枢纽地位,加快推动跨境物流业务的发展,并构建更加完善的全球快递物流服务网络。

2018年上半年,圆通国际凭借着其丰富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管理运营经验、外部强劲的市场需求等,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经营业绩大幅增加并持续向好。2018年上半年,圆通国际实现业务收入194,845.40万港元,同比增长24.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3,802.40万港元,同比增长93.91%。公司持续加快与圆通国际优异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互补与协同,在保持货代业务优势的同时,结合公司覆盖全球的快递服务网络,融合圆通航空、中欧班列等优势运能资源,增强公司关键资源掌控力、议价能力,全力打造极具性价比的跨境物流全链路产品与服务,全面拓展跨境电商平台的战略合作。2018年上半年,公司已在德国、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印尼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拓展全链路产品及服务,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GPA(全球包裹联盟)中来自不同国家、地区的各家快递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搭建成熟国际网络,布设全球站点,获取干线航线资源,组建人才团队,实现国际国内融合共生、持续健康发展。

6) 创新运营模式完善多层次产品体系

公司积极拓展多元化战略布局,坚持创新运营模式完善多层次产品体系,打造公司多元化的产品与服务。2018年上半年,公司以领先的服务理念及信息系统为依托,深耕快递服务主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最具性价比的产品与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客户粘性和忠诚度;同时,公司坚持不断创新,根据客户需求、市场发展及行业动态,运用全新运营模式不断扩展服务范围,优化产品结构。公司积极进行能力建设,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差异化、高品质的快件寄递服务,满足客户及消费者对安全、时效的进一步要求。2018年上半年,公司在全面完善经济型快递产品与服务的同时,积极筹备、拓展高附加值快件产品与服务,公司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此外,公司仍将通过自营、合作、参股、收购等多种方式积极拓展重货快运产品与城市即送服务,打造电商大件、零担、整车产品与城市配送服务,全方位满足客户及消费者的不同快件寄递需求。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75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8月24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喻会蛟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7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76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并于2018年8月24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徐公路3029弄18号九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炎明先生主持。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8-07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同日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9)。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77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9月11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93号)核准,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大杨创世”)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予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上海云锋新创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锋新创”),蛟龙集团、云锋新创以现金方式作为支付对价。同时,原大杨创世通过向圆通速递有限公司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购买圆通速递有限公司100%股权。

原大杨创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390,243股新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25元(经除权除息调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99,999,990.75元,扣除本次交易相关费用人民币2,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7,999,990.75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9月27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39号)。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320,203,387.69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932,855,426.05元,募投项目使用资金1,387,347,961.6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461,573.91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58,176.9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10月17日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的实际使用情况如《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所示。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投入的实际需要、现有资金周转等情况,以自筹资金400,104,991.42元预先支付了有关项目的所需投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104,991.4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出具了《关于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6293号),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及瑞银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1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转入其他账户1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7。)

2017年10月13日,公司将上述1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

2017年10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1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局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转入其他账户115,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4。)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一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期限为自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及2016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68、临2016-77。)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延长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

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局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1。)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未通过闲置募集资金持有任何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8月25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交易相关费用的金额。

注2:转运中心建设和智能设备升级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圆通速递的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圆通速递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3:运能网络提升项目,截至2018年6月30日处于项目建设期,尚未达到预计效益测算的判定年限,故不适用。

注4:通过智慧物流信息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以信息化为驱动,全方位提升在现代物流服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适用。

注5:转运中心建设及智能设备升级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为在上海、杭州、合肥、天津、武汉、金华新建6处转运中心,该项目杭州、合肥、天津、武汉、金华5个转运中心已经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海转运中心已部分完成,投入进度略有滞后,预计2018年3月31日之前无法完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鉴于此,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转运中心建设及智能设备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8年3月31日延期至2019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78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其酬金,聘期为1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请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79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一期激励计划》”)、《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第一期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贺伟平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15日就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017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7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17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2018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18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独立董事贺伟平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4月13日就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委托投票权。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8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人数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18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和《第二期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到期、被辞退等原因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局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其中,公司第一期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殷国平、张深根、周钱富、骆大军、杨善清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局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拟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52,910股,回购价格为9.45元/股。公司第二期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耿言祝、杨善清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局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其拟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47,449股,回购价格为8.43元/股。

(二)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899,994.57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次回购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尚在办理过程中。本次回购及前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30,771,222股变更2,828,488,691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一致同意公司董事局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80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下简称“《回购议案》”)。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授予价格9.45元/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52,910股及以授予价格8.43元/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共计47,449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182,172股(以下简称“前次回购”),目前尚在办理过程中。本次回购及前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830,771,222股变更2,828,488,691股,具体变化如下:

单位: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徐公路3029弄18号

2、申报时间:2018年8月25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黄秋波

4、联系电话:021-6921 3602

5、传真号码:021-5983 2913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8-081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圆通蛟龙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蛟龙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蛟龙集团于2018年8月2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2,830,771,222股的4.95%)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18年8月23日至2020年8月24日。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蛟龙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443,961,05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1%。本次股份质押后,蛟龙集团累计质押股份合计280,075,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9.4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89%。蛟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895,910,5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98%,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378,075,000股,累计质押占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的19.94%,占公司股份总数13.36%。

蛟龙集团本次质押主要系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蛟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其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