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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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15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A、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召集人和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B、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C、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D、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
E、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F、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G、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H、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897.71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担保事项
为保障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权益,上海双鸽实业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济民制药因发行本次可转债所产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可转债的本金及利息)、济民制药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本次发行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自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发行成功,本担保即生效,保证期限至济民制药履约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或主债权消灭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依法起草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募集资金的投向进行了分析,并形成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拟定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其填补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保证所有债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在注重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股东回报、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可转债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框架内,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条款、票面利率,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确定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款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
(2)就本次发行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与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公司公告及其他有关协议或者文件等),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回复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4)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5)如遇国家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审核要求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公开的具体方案以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作相应调整;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虽可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6)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7)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可转债发行及交易流通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上述授权的事项,除第(4)项授权有效期为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外,其余事项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若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全体监事签名:
李永泉 高伟 王连兰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年月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8-062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及其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以下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公司对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测算基于如下假设: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18年12月底完成发行,分别假设截至2019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1,897.71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288.44万元和5,160.88万元,假设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17年增长20%,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18年基础上按照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本次发行对公司其他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33元/股(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18年8月2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18年8月24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转股数量上限为30,878,712股;
(7)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18年6月14日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分红金额共计1,600万元,假设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2017年度保持一致,且在2019年6月完成。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2019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2019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2、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我国医疗健康产业市场空间广阔,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尤其是民营医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首先,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稳步前进以及人民群众对于医疗健康水平要求的提升,我国卫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卫生总费用不断增长;其次,国家出台了诸多政策举措,积极支持民营医院发展,比如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等;最后,我国人均卫生费用偏低,发展空间巨大。
根据公司大健康产业的战略布局,公司以医疗健康服务为核心,优先布局医疗产业链终端医院,同时逐步向上下游延伸,建设济民大健康产业生态圈。目前公司大健康产业包括医疗健康服务、医疗器械及化学制药三大业务板块。医疗健康服务板块是公司大健康产业战略的核心部分,近年来,公司通过自建及并购等方式积极进行战略布局,截至目前,公司已直接控股4家综合性医院(博鳌医院、鄂州二医院、郓城医院和白水医院),公司医疗健康服务产业已初具规模。
本次发行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鄂州二医院新医院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医疗服务领域整体实力,实现公司战略布局,提高医疗服务业务在公司收入中的比重,改善公司收入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升综合实力。虽然公司通过多年经营积累已持续稳定发展,但现有资本规模难以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尤其是医疗健康服务板块后续扩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在医疗健康产业的良好态势下尤其重要。通过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运营进而释放利润需要一定时间,虽然从短期来看本次发行会摊薄公司每股收益,但长期来看,本次发行对相关财务指标将带来有利影响。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现有业务的补充与完善。公司拟通过“鄂州二医院新建工程项目”在鄂州市城南新区新建一所新医院,医院建成后拥有床位1,000张。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入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布局,提高医疗服务业务在公司收入中的比重,改善公司收入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助力公司大健康产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在技术、人才团队方面已有良好的储备。为实现大健康产业的战略布局,公司已并购运营包括博鳌医院、鄂州二医院、郓城医院和白水医院等多家综合性医院,医疗资源丰富并具有较好的医院体系管理经验及人才储备。鄂州二医院现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血透中心等多个科室,拥有较为完善的医疗管理体系和医务人才团队。
本次募投项目鄂州二医院新医院项目位于鄂州市城南新区,项目建成后,鄂州二医院新医院将成为拥有1,000张床位的大型综合性医院。新医院选址周边已有较多成熟的居民住宅小区和市招商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区人民法院、鄂州火车站等众多机构或设施,居住人口密集,医疗资源需求较强。此外,本项目不仅能覆盖鄂州市100余万常住人口的医疗需求,还可以覆盖黄冈、黄石、咸宁等鄂东南地区的广大人群。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四、即期回报摊薄的填补措施
本次发行后,发行当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发行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公司承诺通过加大医疗健康服务等市场开拓力度、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等措施,提高销售收入,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弥补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1、加强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大健康产业包括医疗健康服务、医疗器械及化学制药三大业务板块。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大输液及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通过内生式发展或外延式并购逐步将业务延展至体外诊断试剂、民营医院等业务,在进一步优化完善业务结构的同时,以“大健康产业”为主线,致力于打造医药-医疗-康复的健康产业链,持续完善大健康产业布局,建设济民大健康产业生态圈。
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多年在医疗行业耕耘的优势,以大输液、医疗器械等传统业务为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医疗健康服务产业,保持并进一步发展公司核心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
2、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以自有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投产的时间间隔;细心筹划、组织,争取使募投项目能早日投产;公司将严格控制业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通过打造强有力的医护团队、提升诊疗水平等各项积极措施使募投项目尽快发挥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
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在吸引和聘用国内外优秀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
4、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5、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辞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公司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募投项目利润释放需要一定时间,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8-063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1日
至2018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8年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1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梓铭贸易有限公司李仙玉、张雪琴、李慧慧、李丽莎、田云飞、别涌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8年9月10日下午14:30。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
2018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大道888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潘敏 联系电话:0576-84066800 传真:0576-84066666
3、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邮政编码:318020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