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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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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69      公司简称:海南矿业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面对露采转为地采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坚持以“内生与外延并重,改革和发展同行”为工作总基调,立足岗位、团结奋斗、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在生产经营、人事改革及投资发展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769,262,961.35元,较上期末增长0.05%;负债总额3,068,937,233.61元,较上期末增长9.1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700,325,727.74元,较上期末减少4.36%;资产负债率39.50%,比上期末增加了3.26个百分点。本报告期收入总额779,546,662.0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8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5,951,113.5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68.55%。从各项财务指标看,公司资产结构、质量良好,财务结构稳定,在目前资金环境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财务政策稳健,财务风险可控;但由于地采成本上升、资本市场疲弱等原因影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一)生产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生产管理,生产流程逐步完善,产量稳步提升。(1)请马鞍山矿山研究院对地采采区布局进行了优化设计,相关工程已施工结束,系统逐步理顺。(2)为提高生产效率,对地采部分设备进行更换,排泥泵已更换完成。原有采区溜井整改完成,增加相应配套的矿石溜井和废石溜井,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3)对采场排水系统进行了优化。(4)地采进口设备外委阿特拉斯南京公司进行维修承包,井下排泥已由外委队伍进行承包。

(二)营销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主动加强开发和巩固新老客户,进一步推进精准营销工作。同时优化业务流程,从客户信息收集、报价、下单、付款、装船、交货、质量等一系列服务都由专人与其负责的客户对接,点对点跟踪交流,实现精准营销服务,不断满足客户个性需求。加强货款回收风险管理,回避企业风险。全面实行代理商款到发货和中小钢厂先付款、后发货的政策。进一步加强岛外现货销售,促进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高效运转。

(三)安全环保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指标达标,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轻伤事故为零。

(四)人力资源

报告期内,针对于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层级较多,影响公司运作效率的组织机构现状。为了提高决策的效率、让信息传递更加灵活、组织生产更加敏捷,公司对现行架构进行扁平化优化设计。公司积极制定并推进《海矿机构扁平化改革总体方案》、《组织机构优化实施方案》,全面对现有组织机构进行改革,精简机构数量、层级及人员规模,以提升公司组织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五)党建工作

报告期内,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企业中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敢于破除思想禁锢大胆创新的勇气,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司转型升级和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南矿业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变更的公告》。为使公司会计信息保持可比性和一惯性,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调整的事项,会计估计变更拟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日期变更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2018年3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海南矿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要求自2017年5月28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表,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2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南矿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3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史利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

3、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海南矿业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海南矿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8-054

债券代码:136667 债券简称:16海矿01

债券代码:143050 债券简称:17海矿01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11月6日以证监许可[2014]1179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67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3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30,167,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795.5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1:2017年12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7年第10期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8年3月26日到期。上述理财产品公司已按期收回本金和收益。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继续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证收益型2018年第13期96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8年7月2日到期。

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37,803,511.98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48,838,975.98元(含利息收入)。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以证监许可[2016]2980号文《关于核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已于2017年2月9日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8,050,314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0.1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92,830,183.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6,044,901.02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60615139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6,715,851.13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2,509,189.52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23,231,977.09元(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8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已在海南银行总行营业部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18年6月30日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4年12月,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保荐机构变更,2016年2月,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2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配矿仓储中心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化江”)。

鉴于上述原因,为继续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昌化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1月22日,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昌化江矿业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0.0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037,803,511.98元。详见本公告末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6,715,851.13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2,509,189.52元。详见本公告末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于2014年4月6日,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于2014年12月9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635.79万元。

该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4)专字第60615139_B10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金额已包括在本公司201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中。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于2016年7月1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2016年6月2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2017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00万元。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0615139_B01号专项鉴证报告鉴证。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2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本收益型2017年第10期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8年3月26日到期。上述理财产品公司已按期收回本金和收益。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继续购买了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海椰宝保证收益型2018年第13期96天”人民币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至2018年7月2日到期。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下)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76,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882.98万元,不足部分调减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7.0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适用于计算实现的效益。

注3:今年上半年铁矿石价格低位震荡,且成本相对较高,从而报告期内新建选厂项目效益没能达到预期。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