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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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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90       公司简称:四创电子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以“十三五”发展战略为牵引,紧紧抓住年度经营总体目标,不断聚集资源,专注军民融合雷达产业、智慧产业和能源产业,积极拓展市场,加强技术研发与创新,强化内部运营管理,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一)深耕主营业务,抢抓市场机遇

1、军民融合雷达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稳固传统气象雷达领域市场,成功中标多个军民品整机及系统项目,空管雷达领域中标多个军民品配套项目及技术服务项目,顺利完成两套空管雷达的阵地验收,博微长安成功实施低空感知和智能装备领域雷达装备及配套项目。公司与安徽省、合肥市气象局展开合作,积极布局合肥市智慧气象示范试点工作,构建合肥智慧气象总体框架,在城市各个领域实现智慧气象应用服务。公司受邀参加中国气象局组织的气象探测技术发展报告会,亮相西班牙马德里举办的2018年度世界空管大会(ATM Congress)、参加2018年中国气象现代化建设科技博览会,积极向客户、合作伙伴宣传推介各型雷达产品的性能和技术,为公司拓宽市场领域奠定坚实基础。

2、智慧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拓展智慧城市业务,紧盯大项目,选择优质城市及优质项目,进一步拓展军队、司法等领域,成功中标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项目,自主研发了新型安防产品摄像雷达。智能交通领域积极加大自主产品推广力度,筹划3D交通管理雷达试点,逐步推动自主产品销售。公司立足人防应急行业,成为国家首批、安徽唯一应急产业重点联系企业,人防二代指挥车市场占有率全国领先,成功中标随州人防工程项目、安徽人防和嘉峪关人防二代指挥车项目。公司荣获“中国安防百强工程(集成)商”荣誉企业,并参加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在无线城市领域,公司中标无线合肥二期10个区县项目建设,无线合肥总用户突破230万,并不断提升平台运营价值,致力于探索由市场方向单一化的无线城市业务向物联网项目转型。博微长安持续拓展机动保障装备和粮食仓储信息化改造业务。

3、能源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在光伏业务领域尝试项目合作新模式,积极探索风力发电项目。华耀电子大力布局军品电源、工业电源、高功率电子、车载充电,与国内优质客户签订业务订单,电源产品亮相俄罗斯莫斯科电子元器件展、美国芝加哥照明展等多个展会,充分展示公司在能源产业领域的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和产业化实力,为产品销售及品牌认知度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强化研发创新,提升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研发创新为核心,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地位。发挥核心技术引领作用,利用视频感知及智能处理的优势,研发出交通、公安等领域新产品,不断创新科技体制,通过加强内外合作,发挥各自领域技术优势,共享技术,共同开发,协同推广,“重大科学仪器项目可靠性验收大纲”顺利通过评审;卡口大数据系统等多款产品成功入选合肥市两创名录。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73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8项。

(三)加强内部管理,搬迁新产业园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推行各种管理方案,注重经营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公司继续加强工程项目效益表评审机制,推行工程项目价值链管理,依托成本效益管理平台,实现工程项目启动、规划、实施、交付、运营5个环节的可视化管理,助力工程项目经营效益提升。公司不断优化完善商务采购平台,以控本增效为目标,不断扩大平台使用范围,不断降低采购成本,为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提供坚实保障。

博微产业园四创园区建设顺利完工,公司已于8月18日完成整体搬迁。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信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24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发出召开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2018-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18-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财务公司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原14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5.5亿元,其中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由原10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1.5亿元,用于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信用证和应收账款保理的授信额度仍为人民币4亿元。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关联董事陈信平先生、吴剑旗先生、吴君祥先生、何启跃先生、万静龙先生、陈永红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编号:临2018-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行合肥分行新增申请1.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下可使用的业务品种: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买方保理(用于付款代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6日向招行合肥分行申请了不超过1.6亿元的保理融资金额,用于长期应收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向招行合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3亿元。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2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创电子”)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财务公司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原14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5.5亿元,其中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由原10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1.5亿元,用于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信用证和应收账款保理的授信额度仍为人民币4亿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26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102,0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64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959,985.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019,102.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940,883.56元。截止2013年5月14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1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29,0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48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800,000.00元。截止2017年5月16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7]39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18年3月28日,四创电子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0,469.64元;2018年3月29日,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六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2,331.2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4月19日将募集资金账户中节余的23,315,024.13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5月17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等相关手续(详见临2018-011号和临2018-018号公告)。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截至2018年6月30日,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9,681,972.10元。其中2018年度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12,904,111.1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7,118,027.9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9,007,750.07元差异118,110,277.83元,其中120,000,000.00元为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元为尚未支付的应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出的发行费用,差异1,289,722.17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四创电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四创电子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同时,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经公司2013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3年6月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17日,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相关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审议,同意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高新区支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实施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17年6月6日,公司、博微长安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4、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四创电子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为上市发生信息费、审计、律师费等需扣除的其他合同费用3,019,102.04元;(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存放的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为上市发生的审计、律师费等尚需扣除的其他费用6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元用于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

三、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3月29日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六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2,331.23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临2017-036号公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创电子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27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创电子”)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29,014股,价格为61.48元/股,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26,000.00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7]395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5月16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80.00万元。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即全部进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6,000.00万元,全部用于博微长安低空雷达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600,000.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6,8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00元用于博微长安低空预警雷达项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17-036)。2018年8月21号,博微长安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20亿元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到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18-023)。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博微长安拟继续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博微长安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及时安排借用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借用资金到期前,博微长安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合规情况

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博微长安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博微长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8-028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

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易内容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财务公司将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原14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5.5亿元,其中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由原10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1.5亿元,用于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信用证和应收账款保理的授信额度仍为人民币4亿元,增加的1.5亿元贷款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平安城市项目和特种产业园建设项目。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需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2018年度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4亿元,其中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用于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信用证和应收账款保理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财务公司将对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原14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5.5亿元,其中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由原10亿元调整到人民币11.5亿元,用于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信用证和应收账款保理的授信额度仍为人民币4亿元,增加的1.5亿元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平安城市项目和特种产业园建设项目。除补充协议约定外,《金融服务协议》其他条款及条件不做调整,仍然有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鉴于财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金融服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财务公司是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设立,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20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6层。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将原《金融服务协议》第四条中的“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拾肆亿元,其中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拾亿元,用于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信用证和应收账款保理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肆亿元。”调整为“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拾伍亿伍仟万元,其中用于贷款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拾壹亿伍仟万元,用于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信用证和应收账款保理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肆亿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因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项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在授信额度的期限内,公司可以随借随还,方便快捷,此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且此次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审批程序

(一)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的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六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