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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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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张家界 公告编号:2018-055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74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及逐项落实,并根据反馈意见要求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补充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