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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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电话:021-52822063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6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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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名称: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方纯一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电话:021-22267943
联系人:朱真卿
客户服务电话: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78)名称: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88312877
联系人:徐越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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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名称: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联系人:邱湘湘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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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名称: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 0507;0755-8946 0500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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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名称: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A栋11层1101-02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84034499
联系人:张烨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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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名称: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3863742
联系人:陆锋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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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名称: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
电话:021-50712782
联系人:021-50710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网址:www.520fund.com.cn
84)名称: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高新南七道惠恒集团二期418室
法定代表人:刘鹏宇
电话:0755-83999907-819
联系人:刘勇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85)名称: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金融商业楼34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3层341-342室
法定代表人:梁洪军
电话:010-52609656
联系人:季长军
客户服务电话:400-188-5687
网址:www.buyforyou.com.cn
86)名称: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36层36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6176118
联系人:张旭
客户服务电话:400-100-3391
网址:www.dianyingfund.com
87)名称: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室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联系人:丁向坤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88)名称: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六号万通中心D座21&28层
法定代表人:蒋煜
电话:010-58170876
联系人:徐晓荣/刘聪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866
网址:www.shengshiview.com.cn
89)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90)名称: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武林时代商务中心1604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上塘路15号武林时代20楼
法定代表人:陈刚
电话:0571-85267500
联系人:胡璇
客户服务电话:0571-86655920
网址:www.cd121.com
91)名称: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63333389
联系人:王哲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92)名称: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355号岗厦皇庭中心8楼DE
法定代表人:高锋
电话:0755-82880158
联系人:廖嘉琦
客户服务电话:400-804-8688
网址:www.keynesasset.com
93)名称: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C栋标准厂房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君派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程雷
电话:0851-86909950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839-1818
网址:www.hyzhfund.com
94)名称: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 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联系人:戚晓强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95)名称: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
法定代表人:于龙
电话:187-0135-8525
联系人:吴鹏
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vn.com
96)名称: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3E-2655室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桂平路391号B座19层
法定代表人:林琼
电话:021-60907979
联系人:黄志鹏
客户服务电话:021-60907978
网址:www.youyufund.com
97)名称: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楼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10-62680827
联系人:樊晴晴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98)名称:南京苏宁基金销售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联系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99)名称: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联系人:李海燕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100)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815号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联系人:戴珉微
客户服务电话:021-3376-8132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9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联系人:茅斐
电话:021-38992888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7楼
办公地址:上海东方路69号裕景国际商务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颜学海
电话:021-58773177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颜学海、冯加庆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电话:021-53594666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彦君
五、基金的名称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全程风险预算,分享经济成长,追求绝对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类别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类资产5%-65%,债券类资产(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上述投资比例将按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的投资管理主要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通过全程的风险预算,结合数量化的金融工程模型,根据市场以及基金超额收益率的情况,进行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不同种类债券的配置。第二个层次,在股票投资方面,以价值选股为原则,主要选取基本面好、流动性强,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在行业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管理;在债券投资方面,注重风险管理,追求稳定收益,基于对中长期宏观形势与利率走势的分析进行久期管理与类属配置,并适量持有可转换债券来构建债券组合。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2.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德盛安心成长线”,“德盛安心成长线” 德盛安心成长线的确定:在基金合同生效时的值为0.9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每天上涨,在任意一天的斜率为同时期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除以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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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盛安心成长基金的投资目标之一就是要为投资者提供绝对的收益,任何以股票市场指数和债券市场指数的加权平均为形式的业绩基准都不能很好地反映这个绝对收益的投资目标。
一年期银行存款税后利率外生于股票和债券市场,是绝对收益率的一个很好的度量,并且,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和利息税率均属于公开公布的数据,符合作为业绩基准的条件。
本基金将通过全程的风险预算,力争使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高于德盛安心成长线水平。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可以在经过合适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低风险的基金产品,追求长期的稳定的收益。
十二、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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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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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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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经查询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公开信息披露平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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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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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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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7)基金的投资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基金费用中第(3)-(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中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4、费率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要调高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则必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申购费;
(2)赎回费;
(3)转换费;
(4)基金管理人用于基金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2、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申购费
①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②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当技术条件许可时,申购费用也可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采用后端申购费用方式的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③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1.5%(具体费率水平请见本招募说明书及公告),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1+前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④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2)赎回费
①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②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限递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③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他情形下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等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④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转换费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三)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四) 基金税收
根据财政部财税[2004]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文《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一)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2018年第1号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一、绪言”部分的内容。
2、更新了“二、释义”部分的内容。
3、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的内容。
4、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内容。
5、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内容。
6、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的内容。
7、更新了“九、基金的投资”部分的内容。
8、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的内容。
9、更新了“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的内容。
10、更新了“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的内容。
11、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的内容。
12、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的内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