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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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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08月25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不收取认(申)购费但收取赎回费、计提销售服务费;(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股票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70%+Wind商品综合指数收益率×10%

中证800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800只股票,具备市场覆盖度广、代表性强、流动性强、指数编制方法透明等特点。它能够反映中国A股市场整体状况和发展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的样本券包括了商业银行债券、央行票据、证券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地方企业债、中期票据、记账式国债、国际机构债券、非银行金融机构债、短期融资券、中央企业债等债券,综合反映了债券市场整体价格和回报情况。该指数以债券托管量市值作为样本券的权重因子,每日计算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是目前市场上较为权威的反映债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基准指数之一,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1000

Return(t)=20%*(中证800股票指数(t)/ 中证800股票指数(t-1)-1)+7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t)/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t-1)-1)+ 10%*(Wind商品综合指数(t)/ Wind商品综合指数(t-1)-1)

Benchmark(t)=(1+Return(t))*Benchmark(t-1)

其中t=1,2,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1: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

图2: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10月26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二)投资范围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和QDII、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止2018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14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元和、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 ETF联接(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混合(QDII)、嘉实研究精选混合、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 50指数(LOF)、嘉实价值优势混合、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 H 股指数(QDII-LOF)、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混合、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嘉实深证基本面 120ETF 联接、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 400ETF、嘉实中创 400ETF 联接、嘉实沪深 300ETF、嘉实优化红利混合、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中证 500ETF、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 500ETF 联接、嘉实中证中期国债 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 ETF 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债券、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混合、嘉实宝 A/B、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 1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活钱包货币、嘉实泰和混合、嘉实薪金宝货币、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嘉实中证医药卫生 ETF、嘉实中证主要消费ETF、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嘉实 3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医疗保健股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新收益混合、嘉实沪深 300 指数研究增强、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企业变革股票、嘉实新消费股票基金、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嘉实先进制造股票、嘉实事件驱动股票、嘉实快线货币、嘉实新机遇混合发起式、嘉实低价策略股票、嘉实中证金融地产 ETF 联接、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嘉实腾讯自选股大数据股票、嘉实环保低碳股票、嘉实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智能汽车股票、嘉实新起航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嘉实稳瑞纯债债券、嘉实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新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新思路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沪港深精选股票、嘉实稳盛债券、嘉实稳鑫纯债债券、嘉实安益混合、嘉实文体娱乐股票、嘉实稳泽纯债债券、嘉实惠泽混合(LOF)、嘉实成长增强混合、嘉实策略优选混合、嘉实主题增强混合、嘉实优势成长混合、嘉实研究增强混合、嘉实稳荣债券、嘉实农业产业股票、嘉实价值增强混合、嘉实新添瑞混合、嘉实现金宝货币、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物流产业股票、嘉实丰安6个月定期债券、嘉实新添程混合、嘉实稳元纯债债券、嘉实新能源新材料股票、嘉实稳熙纯债债券、嘉实丰和灵活配置混合、嘉实新添华定期混合、嘉实定期宝6 个月理财债券、嘉实沪港深回报混合、嘉实现金添利货币、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前沿科技沪港深股票、嘉实稳宏债券、嘉实中关村A股ETF、嘉实稳华纯债债券、嘉实6个月理财债券、嘉实稳怡债券、嘉实富时中国A50ETF联接、嘉实富时中国A50ETF、嘉实中小企业量化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嘉实创业板ETF、嘉实新添泽定期混合、嘉实合润双债两年期定期债券、嘉实新添丰定期混合、嘉实新添辉定期混合、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嘉实价值精选股票、嘉实医药健康股票、嘉实润泽量化定期混合、嘉实核心优势股票、嘉实润和量化定期混合、嘉实金融精选股票、嘉实新添荣定期混合、嘉实致兴定期纯债债券。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3只开放式基金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基金经理王欣的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基金经理张静的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宏观环境较为复杂,国内经济增速略有下行,投资、消费、进出口普遍走弱,在去杠杆防风险的政策指引下信用环境有所收紧,央行定向降准为金融市场创造了较为稳定的货币环境,通胀始终在中低水平,经济增长充满韧性。外部环境趋弱,美元流动性收缩,中美贸易摩擦对全球贸易分工造成冲击,也明显抑制了风险偏好。内外部变量交互作用导致资产价格明显分化,国内债市上涨,信用违约事件升温,利率债、高等级信用品种与低等级信用品种利差扩大,美债收益率抬升,中美利差收窄。中国股市震荡下行,港股、A股创业板跌幅较小,整体估值处于低位;美股创历史新高。大宗商品横盘震荡,原油领涨,金属、农产品多数下跌;美元指数探底回升,人民币、欧元相对美元小幅贬值,日元相对美元小幅升值。总体上金融市场呈现结构分化特征,波动风险上行,承担风险的超额回报偏低,衡量资产共振风险的量化模型处于正常区间,系统性风险可控。

报告期内,本基金按照既定投资策略上调风险资产比例,使本基金配置结构向基准靠拢。权益部分主要配置投资风格偏低估值的绩优A股、港股基金产品,由于股市整体下行,权益资产对基金净值有较大负贡献。债券部分重点配置信用甄别能力强、久期偏好中性的稳健型债基,是组合收益的主要来源。黄金持仓对净值有一定拖累,但考虑到其对组合风险结构有显著的分散效果,仍保持一定的配置比例。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基金份额净值为0.963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10%;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B基金份额净值为0.956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4.5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市场仍将聚焦去杠杆防风险与稳经济促增长目标之间的动态平衡,流动性或有边际改善但不太容易出现全面宽松。一方面上半年在多项不利因素影响下经济增长仍然保持景气,这种韧性为坚持去杠杆防风险的政策定力留出了空间;另一方面,中国经济处于由高速度向高质量增长转型的关键时期,过去粗放式信用扩张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也造成了资产估值和宏观债务负担的问题,为处置此类与经济增长伴生的隐患可能也需要承受一些阵痛。宽货币、紧信用预计仍是持续贯彻的政策方向,在流动性预期过度紧张时或有边际调节,避免因处置风险而产生新的风险。当前股票估值和市场风险偏好均处于低位,贸易摩擦的影响在减弱,信用风险事件有所增多,温和的去杠杆过程中估值溢价空间较为有限,高品质的利率债、高等级信用债或将持续受益,经营稳健现金流充沛的优质企业也有望修复估值,本基金将优选信用风险甄别能力强的债券基金和选股能力强的股票基金进行配置。

本基金的投资逻辑是承担风险可以获得相匹配的投资收益,而“分散”可能是投资中唯一免费的午餐,因此本基金对资产类没有明显偏好,通过对区分度明显、流动性良好、风险调整后收益有吸引力且符合投资范围资产的分散化配置可以保持各类资产风险暴露相对均衡、平抑净值短期波动,并在中长周期争取为投资者创造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合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2) 根据本报告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A 3.1.1“本期利润”为-68,387,568.06元、3.1.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3,670,489.63元; 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C 3.1.1“本期利润”为 -9,919,967.63元、3.1.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731,923.07元,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约定,因此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6月30日,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基金份额净值0.9635元,基金份额总额1,470,082,141.86份;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基金份额净值0.9569元,基金份额总额179,249,619.36份。基金份额总额合计为1,649,331,761.22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0月2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 至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10月26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经雷 王红 张公允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通常情况下,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8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0.80% / 当年天数。

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资产中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的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0.25% / 当年天数。

6.4.4.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80%,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80%/当年天数。(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6.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及上年度末(2017年12月31日),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保管,按适用利率计息。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4.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6.4.4.7.1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基金合计388,724,257.25元(2017年12月31日:447,086,624.26元),占本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4.48%(2017年12月31日:18.88%)。

6.4.4.7.2 当期交易及持有基金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产生的费用

注: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销售服务费、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管理费、当期持有基金产生的应支付托管费按照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已作为费用计入被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该披露金额按照本基金对被投资基金的实际持仓情况根据被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得出。

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份额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财产申购其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的(ETF 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相关申购费、赎回费由本基金管理人直接减免,相关销售服务费由本基金管理人从被投资基金收取后返还。

6.4.5 期末(2018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6.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期末(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报告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报告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报告期内(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7.12 本报告期投资基金情况

7.12.1 投资政策及风险说明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以风险为核心进行分散化资产配置,通过风险模型定量调整各类资产比例,审慎甄选基金,综合利用市场结构、投资者行为、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等研究成果优化基金组合,投资于公开募集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型基金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开放式基金,总体风险中等,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政策、投资限制等要求。

7.12.2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基金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3.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3.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3.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3.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3.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1)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份额占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份额占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A总份额比例;

(2)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份额占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份额占嘉实领航资产配置混合(FOF)C总份额比例。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2018年3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经雷先生任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长赵学军先生不再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本报告期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

10.6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7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8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8.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表“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等券商的佣金合计。

注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地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租用券商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注3:报告期内,本基金退租以下交易单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租上海交易单元1个。

10.8.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