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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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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8-027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为主导产品工业包装原纸的生产和销售。

作为造纸行业中和宏观经济具有高度相关性的纸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有较直接的影响力。过去两年中国政府以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的一系列举措已取得显著效果,中国宏观经济数据持续超预期,GDP增速下降已得到明显抑制,国际方面的经济回暖使得中国出口情况也出现好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所处的宏观环境较以往年度更为良性。从行业整体看,在国内执行更为严格环保措施,行业内部供需短期失衡尚未修复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包装原纸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

由于国家环保政策的日益趋严,对行业整体的原料使用结构产生了重大影响。自2017年4月18日《关于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推出后,环保部对进口废纸实施了更为严格的额度审批制度,报告期内,外废进口额度的审批进一步收紧,废纸的进口量较上年继续下降,使得造纸企业不得不通过添加部分木浆来保持产品品质,并增加国内废纸的使用量,国内废纸价格波动剧烈并持续走高。

由于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美有限公司在2018年5月4日至6月4日期间暂停使用PSI系统,装运前检验证书暂停签发导致了美国废纸进口进一步受限,也加剧了国内市场对行业原料供应紧张的预期。产品价格和原料价格都产生较大波动。

受限于废纸进口额度的审批进度,公司1月、2月份主要用的是国内废纸,吨纸盈利较低,3月份后,进口废纸陆续到厂并投入使用。但报告期内,公司一共使用了138,030.183吨的进口废纸许可额度,较去年同期的289,831.182吨大幅下降,报告期内,高起的国废价格推动了产品价格也适当走高,但成本的增长还是高于价格的涨幅,使得综合毛利度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仍为工业包装用纸和生活用纸,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工业包装用纸销售数量基本与去年持平,1-6月实现营业收入2,812,163,650.5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64%;营业成本2,378,564,573.1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09%;实现营业利润308,457,455.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026,287.0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8%,由于原料结构和原料价格的变动,公司综合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19.10%下滑至15.42%,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68%。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为248,444,353.87元,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0.13%;公司研发支出为81,640,377.46元,报告期内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90%,研发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42.63%。

为推进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包括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方母基金股权投资管理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鸿易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沈建平、徐东英和尹建新等。 该基金目标出资认缴总规模为300,000万元人民币,分期出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公司作为该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完成首次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该基金已在报告期内办妥了工商登记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公司出资500万元人民币,增资青岛云购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88%的股份,该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自动售货机销售及租赁;批发、零售:工艺品、日用百货;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场地租赁;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青岛云购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已在报告期内办妥了工商变更手续。

为盘活公司对外投资资金,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通过投资标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股票减持计划,拟在2018年7月7日至2019年1月3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500万股。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莎普爱思股份情况等因素决定如何实施减持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减少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在龙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2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的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8-027。

二、以9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担保并授权董事会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2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8月17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法式发出的召开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临2018-027。

二、以3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艾特克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担保合同生效后,监事会也将对被担保方的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8-028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克”)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借款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于2017年8月为艾特克向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申请的8,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了多人联保,有关本事项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查阅披露于2017年9月2日公司公告编号为临2017-056号《关于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现该笔贷款即将到期,经艾特克与包商银行协商,该笔贷款拟收回再贷,经各方协商,拟为本次贷款采取的担保方式有:

1、徐畅、吴爱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

2、艾特克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同意为该笔收回再贷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多人联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朱在龙先生在适当的时间与包商银行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9232335XM

3、注册资本:10,615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徐畅

5、成立日期:2006年9月6日

6、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住所: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外商投资工业园宜高路68号

8、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实验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建材、给排水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环保设备及环境工程技术、新型节能绝热保温材料、新型结构加固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前五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注1:上海景兴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艾特克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营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艾特克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806,370,464.85元,负债总额为427,944,502.12元,净资产378,425,962.73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为114,380,317.8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43,079.51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3.07%

截至2018年6月30日,艾特克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22,371,363.39元,负债总额为340,563,898.47元,净资产381,807,464.92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为68,405,130.9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38,142.63元。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7.15%。

该公司为新三板挂牌公司,证券代码为838188。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尚未正式签署担保协议。公司在将在正式签署及反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并办理完成股权质押手续后披露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艾特克是公司持股16.49%的参股公司,由于所处环保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根据该公司项目的中标情况及支撑订单所需的资金计划,为支持其进一步发展,保证其运营资金周转需求,提高其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创造经营效益,公司拟继续为其提供融资担保。

2、反担保措施

经公司与艾特克及艾特克实际控制人徐畅协商,艾特克及徐畅夫妇同意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

1)艾特克将以其持有的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40%股权作为担保物质押给本公司作为反担保。质押股权标的公司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为艾特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5月经阿拉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8,100万元,实到资金6,000万元,法人代表王伟强,该公司主要经营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2017年度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79,890,963.82元,净资产为83,554,534.72元,营业收入为41,961,507.48元,净利润为21,181,711.35元。该公司2017年的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出具了文号为亚会B审字(2018)1810的审计报告。

2)艾特克控股股东徐畅、吴爱君夫妇将共同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为艾特克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保证人之间相互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董事会的判断

公司董事会认为,艾特克整体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公司在担保期内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董事会注意到由于艾特克在经营方向上进行转型,逐步减少应收账款回收难度较大的设备制造业务,引起该公司2017年度收入及利润均有所下滑。2018 年该公司着力拓展市场,强化内控管理,严格项目管控,降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的支出,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38,142.63元,经营情况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好转。董事会认为艾特克具备偿还能力,且其提供的反担保物资产情况良好,能够降低公司的对外担保风险。因此,本次对外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为艾特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其提高其现有的融资能力。被担保对象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实际债务承担能力。同时,公司持有艾特克16.49%的股份,该公司业务发展能为公司带来投资收益。公司为艾特克提供担保以来,从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我们认为本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担保合同生效后,公司按协议实际履行担保义务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应密切关注被担保方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艾特克提供银行融资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担保合同生效后,监事会也将对被担保方的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七、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8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9,10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42,616.67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22,147.22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12.31)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95%、11.05%和5.7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艾特克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018年6月30日经未审计的财务报表,阿拉尔艾特克水务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艾特克拟与银行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范本;

5、公司拟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

6、艾特克的截至2018年7月17日的《企业信用报告》;

7、艾特克为公司担保提供的相关反担保协议范本。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