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90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9号文《关于核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金陵体育于2017年4月24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71元。募集资金总额259,576,914.00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含税)40,332,985.5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243,928.48元。公司所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用房项目和体育器材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于2017年4月28日到账,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会师报字 [2017]第ZH103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3,544.68万元,其中:研发中心用房项目资金3,400.79万元,体育产能扩能项目10,143.89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8,037,186.24元,其中利息收入1257353.6元,手续费支出2726.2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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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原因及其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689.17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H10361号《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陆续投入,目前均存放在募集资金
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此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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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18-091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
签署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署: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签名):
2018年8月24日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
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