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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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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31    公司简称:三一重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受下游基建需求拉动、设备更新需求增长、人工替代效应、环保驱动等因素推动,工程机械行业延续了2016下半年以来的快速增长势头。作为工程机械龙头企业,公司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与核心竞争力,挖掘机械、混凝土机械、起重机械、桩工机械等全线产品持续强劲增长,产品竞争力与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质量与盈利能力较2017年同期大幅提升,逾期货款、存货及成本费用有效管控,资产质量显著提高,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运营具备更坚实的基础,公司将继续大力推进数字化、国际化、技术创新。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24亿元,同比增长46.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9亿元,同比增长192.0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21亿元,同比增长5.55%。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672.5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79.77亿元。

(一)销售强劲增长,产品市场地位稳固

2018年上半年,挖掘机械销售收入111.60亿元,同比增长61.62%,国内市场上已连续第八年蝉联销量冠军;混凝土机械实现销售收入85.49亿元,同比增长29.36%,稳居全球第一品牌。起重机械销售收入达41.02亿元,同比增长78.47%,市场地位稳步提升;桩工机械、路面机械等设备销售均实现较快增长,总体市场份额进一步增加。

(二)盈利能力大幅提升,费用有效控制

受益于公司高水平的经营质量与销售的强劲增长,公司盈利水平大幅提升,总体毛利率31.64%,较2017年增加1.57个百分点。

费用实现有效控制,期间费用费率为14.43%,较2017年大幅下降5.62个百分点,其中,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财务费用率较2017年分别下降0.9、2.1、2.62个百分点,利息支出同比减少25.4%,利息收入同比增加1.12亿元。

销售净利率为12.5%,较2017年上升6.69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89亿元,同比增长192.09%。

(三)资产质量持续提升,现金流创新高

2018年,公司更加注重经营质量与风险管控工作,经营质量持续提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依托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经营风险可控。

应收账款周转率从上年同期的1.04提升至1.46,继续采取强力的风险穿透与管控措施,逾期货款总额较年初大幅下降、价值销售逾期率控制在低水平;存货周转率从上年同期的2.15提升至2.24。

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62.21亿元,同比继续增长,为同期历史最高水平。

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6.99%,公司财务结构稳健。

(四)推进国际化战略,业绩稳步增长

2018年上半年,实现国际销售收入60.92亿元,同比增长5.05%,毛利率同比增加1.20个百分点,领跑行业。公司海外各大区域经营质量持续提升,挖掘机出口大幅增长,海外大区、三一欧洲、三一美国业绩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公司利用海外业务布局优势,坚定的推进国际化战略、深耕“一带一路”。公司于2017年实施国际化营销体制转型,2018年上半年,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反应能力与服务能力、代理商体系、服务配件体系、融资风控体系建设均取得积极进展,人均销售额有较大幅度提升。

(五)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及裂变式创新

公司大力推进业务创新与转型升级,数字化、智能化及裂变式创新取得积极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包括营销服务、研发、供应链、财务等各方面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推动CRM(营销信息化项目)、PLM(研发信息化项目)、SCM(产销存一体化项目)、GSP(供应商管理信息化项目)、制造设备数字化等项目。

公司双创平台湖南三一众创孵化器有限公司重点孵化和培育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项目,已被认定为“智能制造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国家级众创空间”等14项荣誉资质。

公司通过裂变式创新培育的举高消防车、环保智能渣土车、军工等新业务稳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消防车业务保持稳定增长,并推出防车破拆救援平台装备—SYM5320JXFJP23强力破拆消防车。

6月12日,李克强总理视察三一,对三一在数字化、智能化及双创平台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

(六)研发创新成果显著

截至2018年6月,公司累计申请专利7609项,授权专利6253项,申请及授权数居国内行业第一。2018年上半年,公司陆续推出多款极具竞争力的创新产品,代表性新产品主要包括:

1、2018上半年推出SY155H、SY225H、SY305H、SY395H等H系列挖掘机,具有高效、可靠、智能、节能等诸多性能优势, H系列挖掘机可满足大中小型矿山型谱覆盖。SY155H节能高效、可靠耐久、威猛大气,是小型矿山作业的首选机型;SY225H是专为小型矿山重载工况设计的全新22T级矿山机,凭借其挖掘力大、效率高、油耗低、高可靠性、优异的操控性能,已获得矿山客户的高度认可;SY305H是专为中型矿山重载工况开发的全新30T级矿山机,具有高效低耗、可靠性高、适应性强、易管理等特点。

2、SAC2200T全地面起重机:主臂长73m,副臂长43米,全地面底盘、四桥驱动、全轮转向,起重性能、行驶性能行业领先。上车动力失效时可应急操作,零部件高端配置,可靠性高。

3、SRC600C越野轮胎起重机:臂长43.5米,全新电控操作和力矩限制系统,操控更精准。配置电比例智能双泵分合流液压系统,微动性好,作业效率行业领先。越野底盘,四轮驱动,四轮转向,爬坡度75%,适应各种复杂地形。

4、SYM5320JXFJP23强力破拆消防车:首创四节折叠破拆臂,三、四臂与挖机臂架结构相似,破拆灵活且速度快,作业效率是其它破拆车的4倍,工作高度23米是同类产品第一;可随车搭载3款重型破拆工具,支持8款工具的组合配置,是先进的消防车破拆救援平台装备。

5、SYM5230THB370C-8混凝土泵车:两桥最大桥长比泵车,产品沿袭三一传统优势技术,结合农村客户实际需求,采用三一高强度底盘,最大布料高度36.5米,采用专利铸造集成液压阀组,配置先进的工程机械专用控制系统,产品性价比行业领先。

6、STGC8系列平地机:新一代C8系列平地机STG170C-8、STG190C-8、STG210C-8、STG230C-8(矿用),性价比高,在上一代C6产品基础上进行了节能减排、操控性、作业性、维护性、配置及涂装造型方面全方位提升,保证了机器高效作业与低使用成本。

7、SPRC8系列轮胎压路机:C8系列轮胎压路机,升级后的动力系统功率更强劲,采用创新的双泵液压系统,工况适应能力更强;全液压驱动,操作简单,启停平稳无冲击,施工质量好;配备四级制动系统,安全性能行业领先;自动喷油系统、集中充气系统、倒车影像系统等,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能。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59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5.4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79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9元/股调整为 2.6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8元/股调整为3.82元/股。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泰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22亿泰铢(约合4.4亿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范围为其贷款本金和利息,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60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18年半年度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以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61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8月24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简述

1、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3、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6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知情人在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16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1349名激励对象授予26,132.5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64元/股;本次实际向1538名激励对象授予4707.781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2元/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6、2017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6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38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585万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42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352,580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7、2017年11月2日,根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实际向503名激励对象授予4,695.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7.95元/股;向479名激励对象授予1081.986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8元/股。上述权益已于2017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8、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67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3,040,700份,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共68人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1,737,960股限制性股票;目前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9、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119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104,671,345份;同意1363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锁,对应的解锁数量为21,433,579股。同意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64元/股调整为5.6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82元/股调整为2.79元/股。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及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注销844人已获授但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21,172,405份,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人员共100人已获授但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65,097股。目前该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正在办理中。

11、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61元/股调整为5.45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7.95元/股调整为7.79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79元/股调整为2.63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98元/股调整为3.82元/股。

二、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1、调整事由

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8月21日实施完毕。

2、调整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股票期权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发现金股利时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5.61-0.16=5.45元/股;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7.95-0.16=7.79元/股。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发现金股利时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公式计算得出,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79-0.16=2.63元/股;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3.98-0.16=3.82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五、公司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价格调整的具体内容及现阶段已履行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8-062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8月24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泰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其提供不超过22亿泰铢(约合4.4亿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三一融资(泰国)有限公司/SANY LEASING(THAILAND) CO LTD.

注册地点:泰国曼谷

法定代表人:陈焕春

注册资本金:3亿泰铢(2018年4月实缴已实缴1亿泰铢)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及配件销售;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及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股东情况:三一重工间接持有三一融资(泰国)66.51%股权。

财务状况:截止2018年7月31日,三一融资(泰国)资产总额 14,787.51万泰铢,净资产10,058.24万元泰铢,负债总额4,729.27万泰铢,资产负债率31.98%,无银行贷款;2018年1-7月营业收入152.49泰铢,净利润-107.69万泰铢。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亿泰铢(约合4.4亿人民币)或等额人民币的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其中中国银行8亿泰铢、开泰银行7亿泰铢、大成银行7亿泰铢),为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泰国)有限公司向银行进行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和利息,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担保协议的签署安排

在核定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刘华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三一融资(泰国)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必要的融资担保,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必要的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开拓海外市场;公司本次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5.46亿元,占公司2018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2.71%,无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