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进展的公告

2018-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公告编号:2018-03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经营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签订三份《钢筋买卖合同》,累计金额为239,582,800.00元(以下均为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此次签订三份《钢筋买卖合同》为高铁轨道板用钢筋,三份合同累计金额占2017年营业收入的10.97%,如能顺利供货,将对2018年下半年与2019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与上铁芜湖的此次关联交易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公开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双方的合作公平互利,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上铁芜湖形成重大依赖。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龙股份”或“公司”)于近日中标并与上铁芜湖轨道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铁芜湖”)签订三份《钢筋买卖合同》,合计金额为239,582,800.00元。上述合同的中标情况公司已于2018年6月2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9)。

一、审议程序情况

此次签订的三份《钢筋买卖合同》金额分别为2,941.8万元、12,045.22万元、8,971.26万元,审批权限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钢筋买卖合同》所涉及产品为预应力筋、锚固板、带肋钢筋、接地筋,是高速铁路CRTSIII型板式无砟轨道板配套产品,按照GB/T5223-2014预应力混凝土钢丝、TJ/GW118-2013《高速铁路CRTSIII型板式无砟轨道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暂行技术标准条件》标准执行。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上铁芜湖轨道板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8月04日

法定代表人:马元清

注册资本:15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沈巷镇鸠江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办公楼103室

经营范围:轨道板、RPC盖板、隔声屏障、轨枕、轨枕板的生产、销售及施工安装,道路货运。

主要股东: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上铁芜湖由银龙股份出资占比82%的控股子公司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出资,持股比例为25%。银龙股份董事、总经理、营销总监谢志峰先生担任上铁芜湖的董事职务。

三、合同概述

因上铁芜湖生产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钢筋买卖事宜,签订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公司于2018年8月26日在上铁芜湖轨道板有限公司与上铁芜湖签订三份《钢筋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内容如下:

四、合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凭借多年预应力钢材的研发经验,成为我国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的研发单位之一,完全掌握轨道板用预应力筋、带肋钢筋及相关配套产品的技术,能够为招标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各种产品。

轨道板用钢材及其配套产品为公司适应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而研发的高附加值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此次签订的三份《钢筋买卖合同》总价为239,582,800.00元,实现销售后将为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一)合同的履行数量是根据买方实际需求而定,存在因买方市场变化而减少供货量的风险。

(二)合同中约定了严格的供货要求及付款条件,存在因自有原因或不可抗力而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