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
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2018-05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
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
一、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实际控制人张刚先生(与控股股东张德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其进行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刚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质押给黑龙江省壹方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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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2018年8月27日,张刚先生持有公司4,31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3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9.70%,占公司总股本的1.34%。
二、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说明
张刚先生本次股票质押是为了满足个人资金需求。若公司股价受二级市场不稳定因素影响进一步下跌并出现平仓风险,张刚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刚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根据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报备文件:
证券质押证明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公告编号:临2018-054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宋国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宋国明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宋国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宋国明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宋国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宋国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宋国明先生辞职后,将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代永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