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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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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12   公司简称:天成控股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需求减少,供给过剩,制造企业继续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融资本成不断增加,在此环境背景下,公司认真落实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与经营计划,攻坚克难,一方面继续巩固在电气领域的市场地位,不断挖掘潜力,寻求纵深发展,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实现了健康稳健发展;另一方面,2018年以来锆钛行业维持高景气行情,公司下属参股公司香港长城抓住机遇有效的营销策略,努力抢占市场份额,增加船只投入提高海运能力,钛矿销售获得大幅增长,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电气设备制造业

销售方面,近年来我国加强电网建设带动了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行业投资的增长,但参与行业竞争企业数量多,产品呈现供大于求的情况,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持续深入实施发展战略,加大产品推销力度,优化销售与定价政策,巩固深化原有客户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并持续开发新客户,不断挖掘潜在的市场资源,扩展中标区域,并与多家国网企业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完成情况较上年有所增长,高压产品在国网与南网均保持市场占有率第一。

研发方面,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十分重视对研发的持续投入,致力于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加快主营产品的研发和升级。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了中国机车及动车组领域系列车载固体绝缘高压电气箱项目的研发,以及98ZVMD(III1000)、ZVVS系列等新产品的研发,同时对ZWG系列、CGIS系列产品进行改进完善。

质控方面,公司持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程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效益的源泉,良好的品牌依赖产品的高质量,因此公司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不断加强生产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如严格控制采购物资质量、加强零部件加工过程控制等等,特别是加强外协零部件加工质量的控制,建立了零部件加工跟踪和质量问责的可追溯机制,员工质量意识高,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品质控制能力。

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在不降低产品的品质、性能的基础上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减少材料浪费,整合生产车间,减少冗员,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降低了制造费用,同时按照公司生产周期合理安排材料进货时间,减少库存,降低资金占用。继续深化推进6S管理工作和加大工艺纪律检查力度,通过检查,在员工行为、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效率、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等方面有了进一步提高,为保证良好的生产秩序和提高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矿产资源开发产业

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海外锆钛矿企业香港长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在矿砂回运、开拓市场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香港长城矿砂货运和舶运能力得到大幅提高,通过增加过驳船只提升海运量,降低物流成本,同时不断制定新的市场营销策略,有针对性地制定营销方案。香港长城2018年上半年实现销售锆中矿4.274万吨,钛精矿20.39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63亿元,净利润达1.07亿元,钛矿销售相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香港长城盈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钼镍矿方面,公司继续按期完成所属矿业子公司采矿权探矿权的年检工作,确保矿权合法有效。贵州省内继续执行钼镍矿行业政策调控,公司所属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省、市政府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持续加强矿山安全建设。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的规定,并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近年来发生了明显变化,为更谨慎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需要依此确定公司相应的会计估计制度。

(2)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条件: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公司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而言下跌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以考虑证券价格的历史性波动为依据。

2、变更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条件: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公司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减值认定标准为:公司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而言下跌超过50 %,“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

(3)会计估计变更日期。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