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国信证券为广发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国信证券为广发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136)的销售机构。投资者自2018年8月28日起至2018年9月14日可在国信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0755-25822002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集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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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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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变更登记手续,调整自2018年8月28日生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及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28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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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23日15: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2018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的《关于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自此次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安排5个工作日的集中赎回选择期,即自2018年8月29
日起至2018年9月4日止。在集中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二、集中赎回选择期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终止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约定,自此次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自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作为集中赎回选择期。在集中赎回选择期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赎回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金的赎回时除外。
三、集中赎回选择期赎回业务
1、 赎回份额限制
在集中赎回选择期内,投资者可申请将其全部或部分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通过销售机构赎回。
2、巨额赎回的认定
集中赎回选择期内,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3、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若下一个工作日进入封闭期,则投资人的赎回申请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全部受理并确认,基金管理人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4、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仅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份额收取赎回费,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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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部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超过7日(含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应按照不低于25%的比例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等。
5、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申购确认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2)“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
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
(4)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赎回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应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6、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具体转换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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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基金为转出基金时:
①本基金A类份额转出到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债券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30天(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N日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债券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10%=11.5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多元新兴的申购费率1.5%—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债券A的申购费率0.8%=0.7%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10000×1.150×(1-0.10%)×0.7%÷(1+0.7%)=79.86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1.5+79.86=91.36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91.36)÷1.250=9126.91份
②本基金C类份额转出到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债券C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一个以上封闭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假设N日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 =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率计算可得:
申购补差费费率=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广发多元新兴的申购费率1.5%—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债券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0=1.5%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金额=10000×1.150×(1-0)×1.5%÷(1+1.5%)=169.95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1.5+169.95=181.45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广发多元新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 =(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181.45)÷1.250=9054.84份
在集中赎回选择期内,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四、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机构
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东莞农商行、江南农商行、四川天府银行、厦门鑫鼎盛、大河财富、广发基金、上海利得、浙江金观诚、北京创金启富、宜信普泽、众升财富、恒天明泽、北京钱景财富、海银基金、北京君德汇富、佳泓基金、上海联泰、泰诚财富、信诚基金销售、万家财富、中信建投期货、中信期货、国泰君安、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山东、东兴证券、信达证券、方正证券、广州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中泰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华龙证券、中山证券、国融证券、国金证券、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天风证券、首创证券、联储证券、泉州银行、德州银行等代销机构(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五、集中赎回选择期期间基金份额净值的披露安排
自集中赎回选择期首日(即2018年8月2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集中赎回选择期结束之日的次日(即2018年9月5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统一进入清算程序。
六、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2018年8月29日起至2018年9月4日止的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在集中赎回选择期间,投资人仅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不可以办理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关于召开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关于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等相关资料。
2、有关本基金此次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开放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有关集中赎回选择期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7月25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15:00 止。2018年8月2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66,285,970.5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15,322,969.16份的57.4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66,285,970.50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合计为2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8年8月24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终止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1、《基金合同》终止前的集中赎回选择期
自2018年8月29日起至2018年9月4日止为本基金集中赎回选择期,该期间本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赎回本基金份额,但不可以办理申购业务。
集中赎回选择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具体集中赎回选择期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业务公告为准。
2、《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集中赎回选择期最后一日2018年9月4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将自2018年9月5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赎回申请,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3、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确认后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清算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清算期限,并提前公告。
(6)、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工商银行《关于终止广发汇祥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意见征询函》的回函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