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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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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04           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以供应链集成服务为主体,以金融服务和高端实业为两翼”的发展战略,加快实施“流通4.0”,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优结构、防风险、提质量”生产经营方针,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扎扎实实苦干实干,生产经营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今年3月,公司荣获2017中欧TOP20 E-LEAPNING最佳企业实践奖;7月,荣列《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第270位,比去年提升78位,连续8年跻身世界500强行列。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1310亿元,同比增长5.34%;实现利润总额23.67亿元,同比增长43.70%;净资产收益率6.25%,同比上升1.32个百分点;本期实现归属于上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9亿元,同比增长32.94%。

工作亮点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供应链集成服务有新突破

围绕打造“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的目标定位,不断增强转型升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通过资源整合和流程优化,深度融入一二产业,促进四流有效联动,构建协同共赢的生态圈,努力推进供应链创新发展。物产金属构建“4+3+1”平台,即赋能提升配供配送、服务贸易、海外贸易、油品贸易4大基础平台,嫁接区块链、期现结合、“互联网+”3个集成服务平台,整合优化1个管理后台,向“区域—链条—平台”优化升级。物产元通着力打造七大平台,车家佳后服务预约继续快速增长,主动预约同比提升124%;零部件平台通过内外上下两端资源的链接,优势资源互补,议价能力提高,平台运行更有空间和效益。物产环能深化物流集成模式,采取年度长协船方式,减少滞期,降低运费成本,目前仅一条船就预计可节约400多万滞期费用。物产化工运用期现结合、虚拟工厂、终端分销,深挖全产业链服务,萧山翔盛、吉林玉米“种植+保险+期货”农业产业化、海宁经编、舟山粮油等一批供应链集成服务项目陆续启动。物产物流深化仓配一体化模式,加大与韵达、杭铁集、传化智联等大客户合作,服务量增幅超50%。物产融租聚焦B端库融业务的大平台建设,与买好车、第一车贷、毛豆新车、人人车建立了合作。

(二)国内外市场有新拓展

今年以来面对多变的市场形势,审时度势,紧抓机遇,强化服务,千方百计积极拓展有效市场和有效客户。上半年销售钢材1326万吨,同比增长6%;汽车8.2万辆,增长12%;橡胶39万吨,增长50%;油品126万吨,增长73%;粮食(玉米)224万吨,增长72%。

一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高细分市场渗透力。物产欧泰采用期现结合等方式提升橡胶全球供应链服务水平, 为国内外优秀轮胎企业实现全球资源配置9万多吨, 同比增长50%。中大实业线缆业务通过扁平化的经销商体系集成离散型的终端需求,累计销售11亿元,同比增长84%;不锈钢业务成功进入太钢原料直接采购渠道,已占其该系列产品40%采购量规模。

二是加速海外网点布局和业务拓展。物产云商开发香港、韩国、印度、越南等地15家新供应商,设立越南代表处,新增5个海外品牌授权,1—6月跨境进口服务同比增长112%。物产国际进口业务增长15.7%,新增客户30%以上。

三是聚焦产业链延伸,挖掘客户潜在需求。浙油中心聚焦聚力国际油品交易中心打造,集聚会员企业超800家,累计实现线上交易额27.18亿元。

(三)改革创新有新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公司成立了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价值创造组、并购重组组、激励考核组、创新研发组,董事长亲自挂帅,集团领导分组牵头,对外并购投资,对内增强内生,促进公司价值创造最大化。

一是实施混改。物产云商、物产环境已完成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初步方案。物产金属、物产国际、物产化工优化员工持股方案,对员工持股根据职务变化和贡献大小实施动态管理,激发员工的创业热情。

二是落实“凤凰行动”。围绕上市公司融资功能的发挥,价值的提升,积极响应“凤凰行动”,谋划探索物流、汽车、跨境电商等方面的投资项目,培育企业发展后劲。同时推进投资项目落地,物产环能浦江热电上半年投产并网发电,运行良好超预期。中大金石朗和高端养老项目入住率近50%,朗颐7月6日正式开业。物产环境桐乡污水处理项目西片区配套管网正式动工。

三是加强研发创新。公司制定实施《创新研发激励扶持管理办法》,上半年研发支出9094.71万元,同比增长53.94%。物产环能成立了张远航院士工作站和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大实业完成代表行业最高端防火性能的产品调试,推出产品寿命70年(普通电线为20年)的双绝缘尼龙家装线。 物产健康与美国新希望生殖医学中心合作,协同发展高端生殖门诊与金华IVF实验室。

(四)精细管理有新提升

深化精细化管理,通过瘦身强体,进一步优化存量,盘活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推进低效资产处置。全面梳理亏损企业和资产收益率低于5%的企业,制订了低效资产处置时间表和任务书。

二是优化资金资源配置。对内通过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扩大资金归集规模和内部资金调度规模,挖掘内部资金潜力,减少利息支出;对外财务公司和成员公司在传统贷款的基础上,通过贸易融资、海外直贷、债券发行等融资方式创新,不断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集团本级银行融资利率均为基准或基准下浮,整个集团综合融资成本低于社会平均融资成本。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协同。1—6月成员公司协同物产物流到货量约100万吨,同比增幅超60%。积极推进期现结合,1—6月实现交易量2769万吨。公车保险代理、办公用品、机票酒店商旅等办公资源集采工作顺利推进。

(五)防范化解风险有新作为

一是排查化解潜在风险。集团各部门牵头组织各类专项检查、审计,防范各类风险,包括开展全面内控自评,加强内控问题的识别与整改,促进内控体系优化完善,防范合规风险;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促进费用管理严格规范,防范廉政风险;开展尽职调查和合同管理检查,提高业务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经营投资风险。对金融投资项目实行穿透式管理,建立台账,动态跟踪。同时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将法律审核嵌入管理流程,确保重要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全覆盖。

二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制订了《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升方案》,强化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培训。同时系统梳理《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理机制。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44

物产中大八届二十二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5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5日在公司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挺革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18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关于2018年度投资预算中期调整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19-2021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19-2021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符合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及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优化融资监管标准规定的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按照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55亿元。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品种、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按照优化融资监管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发行前的备案阶段,公司确定每期的具体发行品种、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用途。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执行优化融资监管标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团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每期发行前的备案阶段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设立主承销商团,发行阶段再就每期发行指定主承销商。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0)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每个约定周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由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6)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9)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11)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有效协调关于公司执行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请各位董事审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执行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每期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特殊条款及特殊条款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债券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签订分管金融板块负责人及高端实业板块负责人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姚慧亮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提名鄢超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经审查,未发现鄢超先生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3)同意选举鄢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副董事长兼任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陈继达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兼任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职务。陈继达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王挺革董事长提名,聘任陈海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周冠女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奇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经审查,陈海滨先生和王奇颖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履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陈海滨先生和王奇颖女士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3)同意聘任陈海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奇颖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海滨先生已于2017年8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海滨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西路56号;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传真号码:0571-85778008;

电子邮箱:coast@zjmi.com。

13、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鄢超先生简历

鄢超,男,1979年9月出生,2004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公司律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信息库人选,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证券与资本市场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任台州临海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丽水庆元县荷地镇党委副书记,浙江省司法厅法制处副处长、公职律师。

2017年8月起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17年10月起任公司律师事务部主任。

陈海滨先生简历

陈海滨:男,1977年3月出生,1998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经济师。

曾任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经理,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11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2018年6月起代为履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王奇颖女士简历

王奇颖,女,1971年11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曾任浙江省金属材料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杭州国际假日酒店财务副总监,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副总经理。

2017年11月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18年2月起任财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45

物产中大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19-2021年度

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拟适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为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统一申请注册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永续票据。具体每期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由管理层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规定,在不同债务融资工具的可发行额度范围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分别不超过经审计净资产的40%),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二、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的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

三、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托各中介机构,并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文件。

四、授权资金运营中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8—046

物产中大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

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及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对照自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优化融资监管标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各项规定。

二、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55亿元。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品种、发行方案、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按照优化融资监管相关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申请文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预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发行前的备案阶段,公司确定每期的具体发行品种、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用途。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团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六)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赎回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每期发行前的备案阶段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八)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设立主承销商团,发行阶段再就每期发行指定主承销商。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限

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8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每个约定周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由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五)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六)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七)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八)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续期选择权、续期期限、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利率调整机制等特殊发行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九)担保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十一)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议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四、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为有效协调关于公司执行优化融资监管标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请各位董事审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结合公司需求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每期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特殊条款及特殊条款具体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为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如监管部门对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债券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其他有关事项;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和公开发行2018年可续期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五、公司的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 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2018年1-6月,公司转让浙江安吉金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注销宁波浙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绍兴市福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另因本期浙江元通机电经贸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未承诺在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上与公司保持一致,故本公司对浙江元通机电经贸有限公司不再具有实质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2018年1-6月,公司收购宁波庞大宁盛汽车有限公司、联发(柬埔寨)制衣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新设子公司11家,分别为浙油供应链管理(舟山)有限公司、物产中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物产智慧泊车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市云盛贸易有限公司(尚未出资)、义乌市云铎贸易有限公司(尚未出资)、浙江元畅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出资)、衢州凤凰医院有限公司、杭州康养产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物产中大(杭州)亿元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物产新希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尚未出资)。

(2)2017年度,公司处置嘉荫森茂口岸有限公司60%的股权、浙江神华海运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75%的股权、浙江物产民爆器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物产临海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物产汽车安全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物产长鹏化工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京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浙江物产京安工程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双江沥青有限公司70%的股权、浙江丹特卫顿热泵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注销控股子公司11家,分别为天津浙金钢材有限公司宁波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燃料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燃料集团大连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能物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新东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金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世贸园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中大亮桥房地产有限公司、嵊州中大剡溪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7年度,公司通过协议约定方式持有杭州环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6.39%的股权。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持有江西海汇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27%的股权、嘉兴市富欣热电有限公司70%的股权、赣州市宝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抚州市宝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连云港中大普惠香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中大圆通晟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新设子公司23家,分别为浙江物产中大联合金融服务有限公司、KAMTAI TRADING(M) SDN BHD、浙江物产普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金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景宁物产中大水务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伟天能源有限公司、杭州宏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义乌市叠森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圆通江滨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台州元鸿汽车有限公司、浙江车家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上海欧泰实业有限公司、舟山聚能能源有限公司、青岛赛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蓝城小镇(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元通(上海)实业有限公司、衢州物产中大亿利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吉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桐乡)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桐乡)水处理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铜业宜兴有限公司。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将公司或子公司作为管理人且可变回报重大的结构化主体纳入了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中大海纳1号私募投资基金、中大稳健1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1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4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5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6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7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日新8号私募投资基金、君悦凯司令1号私募基金、中大永泰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衢州禾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大期货-海纳二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大福星1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艮山1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侯潮1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珺马对冲15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中大期货涌金1号资管计划、中大期货武林1号资产管理计划、中大期货-海纳三号资产管理计划、物产财擎优选成长1期私募投资基金、物产财擎优选定增策略1期基金、物产财擎优选定增策略2期基金、物产财擎优选量化1期私募投资基金、杭州玖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诺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泊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沫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资管-民生汇富-中大元通租赁第一期资产支持计划、大福星基石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3)2016年度,公司处置杭州中大圣马置业有限公司50%的股权、浙江中大中大正能量房地产有限公司98.20%的股权、武汉市巡司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85%的股权、武汉中大十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的股权、四川思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85%的股权、成都浙中大地产有限公司98.11%的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南昌有限公司70%的股权、宁波国际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富阳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3.5%的股权、杭州富阳中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大房地产集团上虞有限公司98.20%的股权、江西中地投资有限公司85%的股权、中大房地产南昌圣马房地产有限公司60%的股权、南昌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90%的股权、浙江物产良渚花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杭州富塘假日之星酒店100%的股权、杭州泛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杭州泛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物产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金华锦湖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注销子公司17家,分别为杭州余杭杭北茶叶公司、绍兴浙金钢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华远经贸有限公司、浙江省煤炭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能冶金物资有限公司、台州浙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宁波浙燃钢材贸易有限公司、金华浙燃煤炭有限公司、绍兴浙燃煤炭有限公司、北京中嘉华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中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杭州兴藤服饰有限公司、HOPESTAR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VIRGOSTAR INTERNATIONAL CO.,LTD、宣城元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物产元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西和诚汽车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公司收购浙江秀舟热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公司新设子公司21家,分别为浙江中大元通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长乐创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长乐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江阴瑞鸿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宏佑贸易有限公司、舟山浙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物产中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物产汇银(杭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宿迁中大元通风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陕西中大粮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大(香港)期货有限公司、浙江中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欧泰有限公司、物产中大欧泰新加坡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长乐投资有限公司、金华物产中大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中大元通国际贸易(天津)有限公司、物产企事通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博飞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元通之宝二手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元通美腾汽车有限公司、衢州君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015年度,公司处置浙江物产光华民爆器材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物产光华器材厂100%的股权、浙江假日之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宁波甬鑫大宗商品交易股份有限公司36%的股权。公司注销子公司3家,分别为武汉永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迁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台州浙金钢材有限公司。公司丧失浙江新东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

2015年度,公司收购嘉兴锦江热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上海双江沥青有限公司70%的股权、浙江中大元通特种电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湖北金杭钢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和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新设子公司13家,分别为桐乡泰爱斯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浙江物产环能浦江热电有限公司、中大富可池(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电机铁芯制作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化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万信投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物产跨境电商服务有限公司、香港物产物通有限公司、杭州财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杭州元通家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元通云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

(1)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2)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下转10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