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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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4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A座2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章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董事瞿元庆、董事周庆霞、董事梁冰、独立董事易宪容、独立董事金雪军、独立董事赵惠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3人,监事姚卫东、监事金国钧、职工监事张海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赵万利出席本次会议;副总经理方立彬、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龚胜昔、副总经理张建群、信息技术总监张敞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蓓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选举陈蓓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履职。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徐强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选举徐强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军、音少杰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4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

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8]778号文核准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次级债券。

根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2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8年8月27日结束,债券简称为“18华安C1”,债券代码为“150644”,实际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为5.40%,债券期限为3年期。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8-04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运营公司”)发来的《关于公司更名的函》,自2018年8月20日起,国资运营公司名称由“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变更为“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