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010 公司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8-085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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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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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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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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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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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生铁产量完成730万吨,同比增长10.86%;钢747万吨,同比增长11.4%;商品坯材715万吨,同比增长15.19%;生产销售稀土精矿12.1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6.99亿元。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6.81亿元,同比增长49.92%;实现合并利润总额18.43亿元,同比增长115.47%。
(一)生产运营管理,合理组织公司铁钢生产,以铁、钢为主的主要产线产量多次破纪录
2018年公司坚持“以炼铁为中心”组产原则,合理安排铁钢系统生产,铁、钢,商品坯材产量屡创佳绩,连续六个月超额完成公司生产计划。1月份公司铁产量完成131.03万吨,钢产量完成132.66万吨,商品坯材总量完成123.10万吨,公司铁、钢、材产量全部破月产记录。5月份公司钢产量完成132.81万吨,再创月产最高纪录。
(二)加大资源开发力度
今年年初,为加大尾矿资源开发力度,在“综合利用项目”满负荷生产的同时,公司租赁北方稀土稀选厂厂房和设备,扩大生产能力。报告期内生产稀土精矿12.13万吨,完成销售收入16.99亿元。
(三)自产铁精矿增产工作
2018年公司积极组织自产铁精矿的增产工作,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加大含铁岩利用、合理分配原矿资源、分区域制定工作重点等措施,保证了生产稳定高效,上半年巴润矿业公司铁精矿产量完成207.56万吨,超计划14.21万吨;宝山矿业公司铁精矿产量累计完成175.23万吨,超计划6.97万吨。
(四)加强库存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
为进一步加强包钢股份各成品库库存的管理,公司制定并下发了《包钢股份钢材产品库存管理办法》,规定了公司各品种成品库合理库存。通过公司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公司完成合理库存成品库降库工作。
非计划品清库工作方面,编制并下发了《包钢股份超期钢铁产品处理管理办法》,通过制定详细的非计划品处置方案,上半年处理非计划品共计18万吨。
有计划的调整铁水资源等措施较好的完成了热轧中间坯库降库任务。
(五)新产品开发管理
为推进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半年着重进行了新产品开发管理,通过抓严、抓实,促进产品结构调整,不断完善新产品管理,与同行业先进企业进行对标,助力公司产品提档升级,取得突出成绩,2018年包钢股份新产品年计划253个类别、合计123.48万吨,上半年新产品产量完成103.73万吨,超计划41.99万吨,年计划完成率84.01%。
(六)能源管理主动对接政府,争取政策支持,降低公司用能成本
公司积极与自治区各级政府部门协调,就自发电量系统备用容量费征费标准谋求政策扶持,已获批按照原标准的1/2执行。
(七)构建绿色能源发展战略,提高能源发展质量
针对公司能源动力结构性不平衡现状,并结合国金恒信《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系统诊断、优化和节能规划》书中能源规划项目,初步形成符合包钢股份实际的能源规划。
(八)主动对接,努力争取铁路运费优惠政策
根据2018年公司原料采购分布情况,上半年多次与呼铁局相关部门及领导进行协商、洽谈,成功获得呼铁局批复的乌海精煤、蒙古精煤及蒙古矿、白云龙车、黄岗铁精矿铁路运费“一口价”。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8-083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石凯、李晓、翟金杰、TIANLIANG、吴振平、程名望因工作原因委托出席本次董事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8:30在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石凯授权董事张小平行使表决权,董事李晓授权董事长李德刚行使表决权,董事翟金杰、董事TIANLIANG授权董事白宝生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吴振平授权独立董事张世潮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程名望授权独立董事董方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对此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10 股票简称:包钢股份 编号:(临)2018-084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7:30在包钢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现场出席监事6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后一致认为: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