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8年上半年,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公司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实现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8,669.9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5,596.85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50.62万元,同比保持稳定。
1. 坚持技术研发
报告期,公司梳理现有业务技术,在大数据、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领域探索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或解决方案;有机整合服务体系,利用标准化流程,并应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降低客户服务成本;完善公司研发体系,提升研发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研判技术发展趋势,立足战略定位,在现有人才、技术基础上,结合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大数据、工业物联网、新零售解决方案和人工智能模块技术等领域的研发投入,增强自主创新力和核心竞争力。
2. 拓展市场销售
2018年上半年,对于国内市场,公司持续优化传统业务结构,在原有积累基础上,加强完善销售体系,拓宽销售通路;针对北美和日本等海外市场,公司在巩固已有业务优势的同时,紧跟市场需求,不断发掘与客户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公司响应 “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探索沿线国家开展业务的可能性和市场空间,为现有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打开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3. 提升交付能力
公司经多年积累,业已拥有兼备人才、技术及全球化布局优势的高效交付团队。面对市场竞争、人力成本上升等复杂因素,确保公司健康发展,公司于报告期筹划对数据治理、IT运维、园区运营、舆情、数据标注等业务进行软硬件升级,进一步提升交付能力和交付质量。
4. 优化资产结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统筹安排,董事会于报告期内决定子公司上海博彦向Altran China limited转让其所持有的亚创博彦30%股权,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决定子公司博彦国际(香港)向其全资子公司美国博彦增资1,500万美金,提升美国业务运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整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5. 启动可转债融资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筹划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若能成功发行,可进一步帮助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技术优势、强化研发能力,同时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巩固行业地位,为公司长期、稳定、良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6. 加强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报告期,公司多次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学习新法规、新政策,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组织、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项培训。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2018年上半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1家。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2家, 注销3家。具体详见《博彦科技2018年半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8-060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62)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事项已获得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从52,568.88万股减少至52,549.2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568.88万元减少至52,549.26万元,同时对原《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改。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本议案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一致表决,因经营周转需要,同意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1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8-061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石伟泽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62)
(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对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鉴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李京梅、宋晓萌、韩立明、梅成敏、陈忠美、陈涛、徐文胜、耿蕾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对上述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6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实施该次回购注销事宜。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3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彦科技”)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6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注销事宜,故前述回购注销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5年11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1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王斌、马强作为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201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王驰宇、陈晟、崔骥、王姝等4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05人调整至301人,授予数量不变,仍为1,0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96%。授予价格为22.45元/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原激励对象袁翔因离职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以及失去本次认购1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权利;原激励对象陈丽梅、刘晶晶、吕国用等共计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合计2.2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297名激励对象授予996.8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95%。
2016年1月14日,公司完成了2015年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297名激励对象授予996.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已于2016年1月18日上市。
2016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徐文婷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已于2016年5月16日完成注销手续。
2016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兰升、刘仲杰、吴少雄、徐丹丹、高其芳、罗青、盛佳丽、廖君仪、陈盼音、吴异前、杨海薇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7万股限制性股票。2016年8月22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
201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李光千、徐刚、王柳芳、杨晓霞、张利辉、李志刚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6.3万股限制性股票。2016年12月1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
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于军辉、杨波、徐建平、黄璇、荆钺坤、吕晶、文劲松、黄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7.9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3月14日回购注销完成。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27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手续,并于2017年1月18日上市流通。
2017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禤觉明、王馨、程琪、胡登军、李虎、李路、杨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16万股限制性股票。2017年5月19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
2017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韩超、汪建兵、毛秀兵、郑杨、朱丽宣、彭锋媛、王海军、张春艳、谢茵翡、戴明高、杨雷、杨立才、罗华智、胡斌、陈鹏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93.87万股限制性股票。2017年10月17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
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杨家锦、张志飞、于坤元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32万股限制性股票。2017年12月1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所涉及标的股票递延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满足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所涉及标的股票进行递延解锁。
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韩琦华、秦柳明、牛永鑫、陈思、富莉婷、张鹏、朱华琴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7.9万股限制性股票。2018年5月25日,公司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胡昌显、葛晓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7.4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23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手续,上述股份于2018年4月17日上市流通。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李京梅、宋晓萌、韩立明、梅成敏、陈忠美、陈涛、徐文胜、耿蕾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9.62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回购注销原因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李京梅、宋晓萌、韩立明、梅成敏、陈忠美、陈涛、徐文胜、耿蕾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和变更”中“三、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股票的数量
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原激励对象李京梅、宋晓萌、韩立明、梅成敏、陈忠美、陈涛、徐文胜、耿蕾于2016年1月14日共获授21.80万股限制性股票;2017年1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27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手续,并于2017年1月18日上市流通;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23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手续,并于2018年4月17日上市流通。
2017年6月5日,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综上所述,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上述原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6.54万股,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原激励对象所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19.62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2万股,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总额的0.6561%和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73%。
(三)回购注销价格
公司于2015年12月15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2.45元/股。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5月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7年6月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18年6月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本次对于李京梅、宋晓萌、韩立明、梅成敏、陈忠美、陈涛、徐文胜、耿蕾所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22.45(授予价格)-0.220863(2015年度每股派息额度)-0.17(2016年度每股派息额度)]/3-0.083087 (2017年度每股派息额度)=7.269959元/股。
若在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过程中,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并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568.88万股变更为52,549.26万股,具体如下: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除尚待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外,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程序、价格及数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5年股权激励对象李京梅、宋晓萌、韩立明、梅成敏、陈忠美、陈涛、徐文胜、耿蕾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62万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减少19.62万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568.88万元减少至 52,549.26 万元。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