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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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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11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适用√ 不适用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其他原因

会计数据重述原因: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要求,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明确约定了资金的使用期限和利息,双方应相应作为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关联方不收取利息且未约定资金的使用期限,企业应综合双方是否有业务合作、现金的收取和支付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等因素,分析判断交易实质上是投资还是融资行为,以对相关现金流量进行正确分类列报。因此,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将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从经营性活动重分类为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并重述上年同期会计数据。

(2)公司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及子公司收取股东或公司收取参股子公司往来款资金占用费这两项业务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且在未来期间持续发生,不具有特殊性和偶发性的特点,因此这两项业务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公司据此重述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8年上半年,公司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实现半年度业绩的新突破。

财务状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4亿元,较上期增长8.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亿元,较上期增长301.84%,主要是本期结转商品房资源毛利率较高,净利润同比增加;基本每股收益0.34元,较上年增长277.78%,主要是本期净利润同比增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03%,较上年同期增加6.33个百分点。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854.0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74%;公司所有者权益122.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54%;资产负债率85.62%。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合计49.94亿元。具体构成如下:

商品房销售:2018年半年度,公司住宅类项目(包含权益类项目)实现签约面积42.80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增长13.17%;签约金额106.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08%;结算面积17.87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减少32.00%;结算收入44.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9%;已售待结转面积119.75万平方米。

房屋租赁:收入29,212.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3%,主要是本期租金水平同比增加。

物业管理:收入25,963.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50.46%,主要是本期物业管理面积同比大幅提升,对应物业管理收入增加。

此外,公司其他业务本年实现收入合计4,044.7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28%,主要是本期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收入减少。

项目发展和开发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新增8个项目,合计计容建筑面积122.42万平方米。新增项目位于北京、天津、杭州、南京、苏州、沈阳、嘉兴等城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及销售明细详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的明细表。

公司积极参与城市更新项目。除在售的深圳中粮天悦壹号、深圳祥云国际、深圳云景国际、69区创芯公园等城市更新项目外,公司还申报了深圳宝安25区城市更新项目(简称“25区项目”)、深圳金帝食品厂城市更新项目(简称“金帝项目”)、深圳宝安区福海街道的大洋工业统筹片区启动区城市更新项目(简称“大洋工业统筹片区项目”)、深圳宝安区航城街道长营地块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简称“长营项目”)等项目。截至目前进展如下:

(1)25区项目:该项目一期A地块于2017年6月15日获得实施主体确认书,于2017年11月14日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一期B、C地块正在开展拆迁、谈判等前期工作。

(2)金帝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9月规划草案公示,于2017年12月28日取得专项规划批复,该项目拟更新方向为新型产业等功能,更新单元用地面积28,409.5 平方米,拆除用地面积28,409.5 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24,147.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4,810平方米。2018年4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粮(深圳)智汇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该项目的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确认书。

(3)大洋工业统筹片区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2月20日在《2017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计划》进行了公示,更新方向以普通工业为主,更新单元面积为187,631.2平方米,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166,439.4平方米。

(4)长营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5月15日在《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第一批计划(草案)》进行了公示,于2018年6月19日经宝安区政府批准正式列入《2018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第二批计划》,项目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新型产业等功能。拆除重建用地面积70,233.9平方米。

此外,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全一地块项目已开展拆迁谈判等前期工作,将择机进行城市更新申报并进行项目开发。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在深圳宝安区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约131万平方米。其中新安片区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占地约14万平方米);福永片区(含长营、全一项目)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占地约72万平方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签字:周政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112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杭州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涌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袁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8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9,515,469.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17,998,401.85元,减去本期分配2017年年度现金股利99,755,237.7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77,758,633.44元。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地产项目的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8年6月30日)》

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对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了《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蒋超、曾宪锋、姜勇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113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于2018年8月27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福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核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18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9,515,469.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17,998,401.85元,减去本期分配2017年年度现金股利99,755,237.78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77,758,633.44元。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地产项目的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