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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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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17)云龙区域: 云龙产业新城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南接株洲动力谷,西接湘潭智造谷,占据一体化枢纽节点的优势,是长株潭城市群东向辐射的桥头堡,发展愿景为“潇湘动力新城·水韵绿活乐都”。在产业发展方面,未来将构建“2+1”产业格局,以高端装备、电子信息为核心,同时深化区域生产性服务体系,发展服务外包、康养休闲、配套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报告期内,签约入园企业4家,签约投资额20.1亿元。

18)祥符区域:位于河南省开封市,是郑汴港金三角的重要节点,发展愿景为“中原新中心,创新转化中枢”,定位为“创智祥符,宋韵水乡”。在产业发展方面,围绕“融入郑汴”和“智造驱动”两条主线,近期重点打造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两大产业集群。报告期内,签约入园企业3家,签约投资额7.4亿元。

19)获嘉区域: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发展愿景为“中原新兴智造高地、郑新协同创新典范”,定位为“都市区创智中枢、北郑州水韵嘉城”。在产业发展方面,聚焦郑州市产业外溢,提升承载能力和创新服务软环境并举,打造产业名片。围绕“以产促城”核心战略,传统产业升级与新兴产业导入双轮驱动,提升发展动能,打造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食品、智能家居等主导产业。报告期内新增入园企业7家,新增签约投资额11.3亿元。

20)新密区域: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发展愿景为“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产业转型发展示范区”,定位为“科创智城,生态乐谷”。在产业发展方面,立足区域产业和配套基础,助推高附加值产业,提升发展动能,近期重点打造“高端装备、大健康”两大支柱产业集群以及“电子信息”一大亮点产业集群。报告期内签约入园企业2家,签约投资额8.6亿元。

21)团风区域:位于湖北黄冈市,定位为“鄂东产业门户,绿色智造都心”,发展愿景为“工业强基新磁极,湖韵荷香映团风”。在产业发展方面,团风产业新城依托武汉城市圈先进制造经济带和东部高科技经济带,发挥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构建现代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四大产业集群。报告期内,签约入园企业3家,签约投资额4.1亿元,现代食品、高端装备产业集群的构建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

22)肥东区域: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机器人小镇旨在构建以AGV和坐标机器人为主导,以串联机器人及医疗机器人为支撑的“2+2”产业体系,打造级机器人产业集群、宜居宜业宜游的花园式科技主题小镇。报告期内,机器视觉产业集群实现龙头项目突破,小镇产业规划设计方案通过政府审批。

23)雨湖区域:位于湖南湘潭市,北接长沙湘江新区,东临湘潭经开区,发展愿景为“中国创智新城,三湘都市客厅”。在产业发展方面,雨湖产业新城将以智造为核心基础,推动科技成果就地产业化,以高端装备制造和军民融合为主导,新能源汽车与新材料为先导,逐步形成“2+2”产业发展体系,构建中部地区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集聚区。报告期内,新增入园企业1家,新增签约投资额0.5亿。同时,雨湖产业新城以产城融合理念进行整体规划,未来将打造集居住、娱乐、医疗、教育等城市功能体系为一体的智慧和生态现代城市,成为湖湘城市形象新名片。

24)清镇区域:位于贵阳清镇市,在黔中城市群核心区内,是贵阳西向联系四川通道的第一站,发展愿景为“绿色新铝都,黔中未来城”。在产业发展方面,清镇产业新城聚焦铝精深加工、未来汽车、高端装备制造、都市食品四大产业集群,打造“1+1+1” 园区承载体系,完善园区服务配套,助力中小企业落地。

25)嘉善经开区域:位于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沪嘉杭G60交通廊道,是沪嘉同城先行区。发展愿景为“融沪科创窗口、魅力贤善水乡”,努力打造形成“对接上海窗口、产业升级加速器、城市更新典范、宜居水乡家园”。在产业发展方面,嘉善经开产业新城未来将以科技服务、智能制造装备为主导,打造先进制造业与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创新产业体系。

26)绍兴柯桥区域:地处绍兴柯桥区,西靠杭州萧山区,紧邻绍兴越城区,位于绍兴核心区西南部,柯桥区中南部,是杭绍一体化的重要节点。发展愿景为“杭绍新智造、福越醉水乡”,努力打造形成“融杭兴绍的智造高地、四海越人的精神家园”。在产业发展方面,绍兴柯桥产业新城未来将以高端装备、新材料、文化创意为主攻产业方向,辅以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区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与升级,打造形成绍兴产业升级典范。

27)萧山河上区域:地处位于杭州萧山区南部,是杭州连接浙江南部的南大门,萧山河上产业新城定位为“享誉全球的绿色生态新城”。在产业发展方面,明确了以绿色新材料为主攻方向,以高端装备新材料为核心,汽车新材料与医用新材料为延伸,远期打造科研孵化港、产业服务港、工业废水治理港等载体,成为知名的绿色新材科创谷。

28)泾阳区域:位于陕西省咸阳市,处于大西安30公里圈,定位为“丝路智造高地,国际秦商新城”。在产业发展方面,以打造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现代食品三大支柱产业,助力泾阳打造大西安北部智造示范基地。通过城市形象重塑、城市产业升级、生态底板优化等,将泾阳打造成站位于大西安全息丝路示范窗口区的创智产业新城。

15、海外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拓展海外产业园项目,公司的卡拉旺、唐格朗等海外产业园项目进入了新的投资建设阶段,树立了海外产业园行业标准,为当地区域发展注入全新产业活力。

(1)卡拉旺(Karawang)

卡拉旺产业园坐落于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以东47公里处,地处“雅加达-万隆-泗水”工业走廊的核心区位。卡拉旺区域致力于建设成熟的世界级标杆产业园区,打造“4+1”产业集群,即绿色环保建材、食品加工、消费电子、现代物流,外加中小企业创新园区;建设范围涵盖产业园、产业港、物流配送港、“一站式”产业服务中心等,并辅之以供水厂、污水处理厂、配电站、路网建设以及公共绿地等城市配套设施。报告期间卡拉旺产业园建设和招商工作均在有序开展。

(2)唐格朗(Tangerang)

唐格朗区域位于印度尼西亚首府雅加达西边约31公里的唐格朗,定位为“国家先进制造高地、宜居宜业公园城市”,将围绕“东南亚创新转化中心”的目标,打造“大雅加达城市群”的产业新城国际标杆。

唐格朗产业园聚焦于电商物流、消费电子、机械制造和绿色能源四大产业集群,采取龙头引领、全产业链招商的产业发展策略,旨在快速全力打造产业集群。基础和公共设施方面,唐格朗区域围绕“一核带两区”的战略规划,集中打造城市核心区,优先打造门户示范区,同步带动工业区。报告期内,唐格朗产业园成功与印尼PT Brantas Abipraya 、新加坡Raffles Education Corporation Limited、中国联塑领尚生活公司签订入园备忘录,并持续提升示范区域在文化休闲领域、商业体系以及生态环境方面的完整度,全面助力产业新城进一步发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18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185号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京御地产、嘉兴孔雀城拟与平安大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186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18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佳程广场A座7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常冬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8-18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18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9号)文核准,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187,27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6.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3,740,809.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8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3002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3年9月制订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就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有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账户初始金额中含部分发行费。本报告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的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月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安孔雀城剑桥郡7期项目、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固安雀翎公馆项目、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和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变更为嘉善孔雀城7-9期项目、来安孔雀城1期项目、南浔孔雀城水墨盛景项目、北戴河孔雀城幸福社区1期项目、武陟孔雀城1.2期项目、舒城孔雀城1.1期项目、嘉善孔雀城翰邻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峰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秀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半岛悦府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10,626万元后的金额;

2、固安雀翎公馆项目2016年实现收益17,317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15,159万元;

3、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宸园项目2017年度实现收益15,298.97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9,331万元;

4、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琴园项目2017年度实现收益11,553.69万元,超过预计收益的9,145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编号:临2018-18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京御地产、嘉兴

孔雀城拟与平安大华

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嘉兴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孔雀城”)拟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京御地产拟收购平安大华持有的嘉兴孔雀城34%股权,股权收购价款为720,971,871.43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 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7年1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京御地产、嘉兴孔雀城与平安大华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平安大华以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财产向嘉兴孔雀城增资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其中人民币8亿元将计入嘉兴孔雀城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嘉兴孔雀城的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平安大华持有嘉兴孔雀城47.06%的股权。(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1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7-312号公告)。

根据上述《增资协议》,平安大华向嘉兴孔雀城实际增资9.9931亿元,其中8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现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全资子公司京御地产拟收购平安大华持有的嘉兴孔雀城34%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京御地产持有嘉兴孔雀城86.94%股权,平安大华持有嘉兴孔雀城13.06%股权。

二、 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京御地产、嘉兴孔雀城拟与平安大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同意京御地产、嘉兴孔雀城与平安大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同意京御地产以720,971,871.43元股权收购价款收购平安大华持有的嘉兴孔雀城34%的股权。

三、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东情况: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

财务状况: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平安大华总资产为1,337,880,505元,净资产为1,093,322,390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34,492,880元,净利润343,735,188元(以上数据为平安大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四、 交易标的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嘉兴孔雀城34%股权。

(二)嘉兴孔雀城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8月2日;

注册地址:嘉善县大云镇创业路555号1幢1103室;

法定代表人:赵威;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工程涉及。

股权结构:京御地产持有嘉兴孔雀城52.94%股权,平安大华持有嘉兴孔雀城47.06%股权。

(三)嘉兴孔雀城相关法人单体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各方

甲方(转让方):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确认方:嘉兴孔雀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乙方受让甲方代表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嘉兴孔雀城34%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款支付日期为2018年9月6日。

(三)乙方收购标的股权应向甲方支付的股权收购价款为:人民币720,971,871.43元。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全部股权收购价款后,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要求配合办理标的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 本次股权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收购系公司与平安大华签订《增资协议》的后续事项,平安大华的增资推进了嘉兴孔雀城旗下项目开发建设进度。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京御地产持有嘉兴孔雀城股权将增加至86.94%。

七、 备查文件

(一)《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股权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8-18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

产业新城PPP项目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协议类型:PPP项目合作协议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履行期限:18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协议中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占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所涉及各类用地的具体比例以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为准。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关于公司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中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协议审议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8年7月取得《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浙江绍兴市柯桥区福全产业新城PPP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披露的临2018-160号公告)。

根据上述《成交确认书》及双方协商,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甲方”)于2018年8月27日签署了《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日披露的临2018-026号公告)。

二、协议的双方当事人

甲方: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乙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协议主要条款

(一)项目概况

甲方将以浙江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区划内约定区域(以下简称“合作区域”)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区域包括东区和西区两部分:东区范围为东至区界,西至松坞江,北至区界,南至规划文长路;西区范围为东至杭绍台高速公路,西北由大雾尖山丘环绕,南至福漓公路。合作区域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整个区域内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履行政府职能、主导重大事项决策、确定标准规范、提供政策支持、实施项目监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合作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前期土地征转并形成建设用地,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开发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并依法进行供地。

乙方负责投入资金进行合作区域的设计、投资、开发、建设、产业导入及运营等工作,并根据本协议约定、投入的资金和提供的服务享有相应的收益,乙方保证按时完成本条所约定的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在合作区域的开发中根据规划要求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营、土地整理服务、产业发展服务、规划设计咨询、物业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

(三)合作排他性与合作期限

1、在本协议项下双方的合作是排他性的,非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可撤销或变更。

2、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18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项目公司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将授权其下属全资公司在合作区域内独资成立专门从事合作区域开发建设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转由该项目公司承继。

(五)乙方收取服务费用的对外项目和结算方式

1、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建设服务费,具体包括建设成本和合理回报两部分,合理回报按建设项目的建设成本的15%计算。

2、就土地整理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土地整理服务费用,具体包括土地整理服务成本和合理回报两部分,合理回报按土地整理服务成本的15%计算。

3、就产业发展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产业发展服务费。产业发展服务费按照合作区域内入区项目当年新增落地投资额的45%计算。

4、就规划设计咨询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该等费用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算。

5、就运营管理维护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该等费用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算,但不超过国家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6、结算时间

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服务费用,甲方应于具体建设项目竣工交付后60日内完成结算;当年土地整理服务费用,甲方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结算;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用,每年结算不少于两次,末次结算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当年规划设计咨询服务、运营管理维护服务费用,甲方应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结算。

(六)资金来源和保障

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原则,甲方承诺将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财政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即扣除上缴中央、浙江省、绍兴市级部分后的收入),按照约定比例留存后的剩余部分依法纳入财政预算支出管理,通过安排预算支出,作为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资金来源,并完善各项收支手续,以保障乙方各项服务费用的顺利支付。

合作区域内所新产生的财政收入是指合作期限内合作区域内的单位与个人经营活动新产生的各类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原有企业原址产生的税收收入除外)、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其他非税收入(含专项收入和专项基金等)。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乙方及入驻园区企业需要融资时,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甲方或其职能部门予以全力支持;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办理或为乙方及入驻园区企业争取各项最优惠的税收、技术技改、科技创新等政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合作事项所需的资金的筹措并做到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平衡,以确保全部合作事项按时完成;组织进行合作区域的发展战略论证,科学制定合作区域的产业定位;整合国内外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提出合作区域总体方案和规划建议,制订可行的实施计划;建设用地开发建设、产业导入,乙方应按照甲方制订的总规、控规和国家政策执行。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该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关于公司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中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与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开发建设经营合作区域中的权利义务,确定了公司投资和回报计算方式,为公司与柯桥区人民政府以PPP模式共同实施绍兴市柯桥区福全产业新城开发项目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五、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中柯桥区人民政府与公司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占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所涉及各类用地的具体比例以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为准。

(二)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