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10 公司简称:东方材料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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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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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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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7,960.98万元,净利润1,711.92万元。营业收入与2017年同期对比基本持平,净利润同比下降21.37%。主要原因是由于上半年国内部分化工原材料价格一直处于高位,对下游精细化工等行业企业的影响较大。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钛白粉、醋酸乙酯、己二酸、异氰酸酯、醋酸正丙酯等价格较2017年同期上涨15.39%、38.72%、36.85%、42.65%、15.19%。对公司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在一季度末适当调整了部分产品的价格,合理地向下游客户传导成本压力。
国内环保标准提升使众多软包装厂家及油墨企业面临着整改、限产、关闭等挑战,预计未来几年行业集中度将持续提升。公司作为国内软包装行业中实力较强的环保性油墨和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的供应商,多年来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产品品质得到市场信赖。面对新一轮行业整合机遇,公司将继续优化管理,提升品质,未来几年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结合经营及战略需要,利用好上市公司的资本优势,择机投资优质企业和空白区域。
上半年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进展情况
(1)超力福4055型、4011型醇水油墨完成研发设计,正式进入市场开发阶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建立以环保油墨工程技术为主体,在研发方向上,推进产品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出超力福4055型、4011型醇水复合油墨,具有无苯无酮、无卤素、无重金属、无塑化剂等良好环保特性,为给用户提供更具性价比优势的高端产品。
(2)UV-LED无溶剂复合油墨的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
UV-LED无溶剂凹版油墨经实验室性能验证,研发成果已经达到预期效果。UV-LED油墨体系使用LED冷光源能量固化,可避免薄膜在紫外灯的高温辐射下发生收缩、黄变等现象,无小分子残留、迁移现象。预计将在2019年推向市场应用。
(3)石墨烯导电油墨的开发,主要应用于遥控器、键盘、薄膜开关等电子产品。上半年该产品经实验室试制完成后,经过几次客户试验,目前正在加紧开发完善之中。
二、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1)年产10000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目前已完成基建建筑主体结构结顶和墙体砌筑,并通过项目主体结构中间验收。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完成投资额1,301.21万元。
(2)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年产5千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项目,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完成投资额887.70万元。
(3)市场战略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216.86万元。
三、资本运作情况
上半年,公司在国内寻找油墨和胶粘剂生产项目落地化工园区,以扩大生产,降低成本,增强公司运营稳定性。经多方考察和洽谈,公司计划在山东省滕州市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设立以生产油墨和胶粘剂为主要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之日,滕州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并对外公告。
2018年下半年,公司将充分把握市场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发展,加大三大产品的科技研发投入和市场开发投入,力求实现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0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0公告编号:2018-04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4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两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公司根据工作安排,提议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18-04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10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0公告编号:2018-04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三届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 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芳琴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0公告编号:2018-045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66,7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4元,共计募集资金334,693,16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7,335,249.04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7,357,918.96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0月9日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9号)。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6,246.13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资金9,000.00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42.56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2,522.2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18年1月1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11,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支出总计28,000.00万元,收回理财本金20,000万元及理财收益313.05万元,公司未将理财收益转出募集资金帐户,理财产品投资余额为17,000.00万元。
2018年1-6月,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99.29万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自筹资金105.61万元和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年产5千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项目自筹资金683.37万元,实际投入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1,163.60万元,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千吨PCB电子油墨、年产5千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项目170.73万元,市场战略建设项目75.98万元,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15.19万元。
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帐户余额为20,638.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简称新东方油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新东方油墨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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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期置换募投项目资金788.98万元,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审[2018]1074号鉴证报告。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经2018年1月1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使用总额度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8,000万元,收回理财本金20,000万元及理财收益313.05万元,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金额为17,000.00万元。
载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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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0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项目尚在建设期,尚未投产。
[注2]:项目陆续投入中,尚未有明显效益。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4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7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8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7日
至2018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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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18年5月9日、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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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9月7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8号8楼)
邮政编码:318020
联系电话:0576-84275888
传真:0576-84275888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18年9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四)如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上述登记办法提前办理登记手续,便于公司董事会安排会议相关事宜。逾期未登记的股东,因公司现场会议场地所限,无法为其保证现场会议的坐席,但可协助股东通过上交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表决。
六、 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劳动北路118号8楼
(2) 邮政编码:318020
(3) 联系电话:0576-84275888
(4) 传 真:0576-84275888
(5) 电子邮件:zengguangfeng@df603110.com
(6) 联系人:曾广锋
2. 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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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18-04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上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2018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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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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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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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还一直处于高位浮动,主要原因是受2016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环保政策及国际经济大环境等因素影响,造成一些原材料供不应求,而公司下游客户多是中小规模包装企业,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价格调整缓慢,导致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的下降。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