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566 公司简称:九牧王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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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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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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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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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103.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8%,营业利润32,959.2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95%;利润总额33,123.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4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62.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24,674.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73%。
九牧王品牌
报告期内,“九牧王”品牌主要围绕“渠道结构优化、加盟业务发展、有竞争力的商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黑灰分标、打造创业小微”五大战略主题开展经营业务,同时持续优化品牌、商品、零售和会员管理等业务平台建设。
(1)渠道结构优化方面:持续进行面积大、形象好、高流水的大店建设,成立专门的店铺行动组,在空间设计、店铺零售运营标准等方面支持大店建设;对现有购物中心进行专项分析,制定了购物中心店开设标准和支持政策,但因现有产品和运营模式与购物中心渠道存在差异、新开购物中心发展不成熟、行业尤其是百货业不景气等因素,公司渠道结构优化进展较慢,下半年将持续推进店铺拓展。
(2)加盟业务发展方面:公司对加盟商的资质情况进行梳理、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对加盟商进行差异化的帮扶,提高加盟商盈利能力;同时鼓励优质的加盟商客户进行跨区域经营;未来公司将定期对现有加盟商的资质进行评估,建立客户优胜劣汰机制,加强对加盟商的分类管理。此外,公司还为有意向、有潜力的员工提供内部创业机会,有利于激发员工活力,挖掘内部潜力拓展空白市场,实现企业和个人双赢。
(3)打造小微创业:公司总结南京分公司小微经营模式的经验,结合各分公司经营现状,分批次导入小微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已完成第一批分公司小微组织划分及人员竞聘,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各分公司导入小微经营模式。
(4)商品研发方面:成立工艺版型研发小组,对现有工艺、版型进行优化和调整,以进一步满足消费者的版型需求;建立核心重点品类战略供应商,推动核心重点品类面辅料先行,提高产品性价比,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自19年春夏产品开始,实现黑灰标春夏、秋、冬 3季产品订货及补货的“3+3”模式,提高了产品的精准度,有利于降低产品库存风险。
(5)品牌宣传方面:通过中国体育代表团礼服供应商(2018-2024年)项目、2018年世界斯诺克上海大师赛指定服装赞助商项目、明星(郑元畅、翟天临、董力)穿戴等方式对“九牧王”品牌进行立体式、创新式的全方位“新绅仕”形象的数字推广,提升品牌年轻化、时尚度;通过植树节活动、儿童节活动等公益活动,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赞助李云迪厦门站巡演,借势李云迪影响力,打造九牧王工匠典范,提升企业影响力。
(6)供应链管理方面:两类(品质性价比和质量柔性化)供应链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截至报告期内已完成流程梳理,制度、标准的优化,及供应商合作指导书的重新编制;为支持公司多品牌发展,公司对原智能仓储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规划,目前已完成智能物流仓储项目可行性分析研究、确定新物流中心建设方案。
FUN品牌
报告期内,FUN品牌保持持续增长,实现营业收入9,904.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7.09%。
商品研发方面:FUN继续进行联名款的运作,不断加强各产品线的产品风格;2018年4月受让Beentrill商标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下半年将开设独立店铺。
渠道管理方面:FUN品牌一方面稳步拓展全国市场,打造核心市场,上半年新拓展门店32家;另一方强化终端管理,加强店铺陈列管理、优化终端视觉,加强终端人员的培训,以期进一步提高店效;加强会员管理,通过VIP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提高VIP黏性;强化线下实体店的“销售+体验”功能,新品牌Garfield by fun潮牌生活方式店正式推出,并受到消费者喜爱。
品牌推广方面:通过名星街拍、寻找“酷猫代言人”活动等持续加强在全国性社交媒体平台及强势数字媒体上的宣传;线下举办fun par、pop up、潮流书报亭概念等大型推广活动,借助加菲猫四十周年之际,邀请加菲之父参加Garfield by fun新闻发布会及粉丝见面会,为Garfield by fun潮牌生活方式店的推出造势,提升品牌知名度。
生产供应链管理方面:加强与上游面料供应商的沟通管理,根据开发规划,提前规划确定面料供应商及面料品质,确保生产、提高交货期准时率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产品质量;建立及完善服装工艺技术标准,初步完成《工艺技术手册》,工艺版型得到进一步规范。
NASTYPALM品牌
NASTYPALM品牌定位于设计师潮牌,通过与先锋艺术家和新锐设计师的跨界合作,并整合最新黑科技链接时尚、科技与艺术,以线上线下全渠道为25-30岁的中国年轻消费者提供风格化、高性价比、快速更新的服饰产品和独特的生活方式体验,传递“生活玩家,艺术先锋”的品牌价值观。NASTYPALM品牌于2018年春夏正式推出市场,通过与明星、网红合作街拍及店铺开业大型品牌推广活动,增加了品牌在当地商圈知名度的同时带动业绩的有效提升。
VIGANO品牌
VIGANO品牌为公司于2017年推出的高端男裤品牌,主要目标消费者为30-45岁有较高时尚感和着装品位的精英男士。VIGANO品牌源于意大利,公司将在保留品牌DNA的前提下,寻求符合国内消费者需求的产品风格。报告期内,VIGANO品牌拥有9家独立门店。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66 债券代码:136729 证券简称:九牧王
债券简称:16九牧01 公告编号:临2018-02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55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1年5月24日,分别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以及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截至2011年5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6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695.0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5,304.9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2007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2018年1-6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5,500.3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4,268.84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11,226.1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5.42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31,818.53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2,058.43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9,542.05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623.1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3.15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21,400.00万元,系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2、2018年1-6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3.37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33.32万元,募集资金支出手续费0.05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637.81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0.86万元,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636.95万元)。
综上,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65,833.7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4,602.16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211,226.11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支出手续费5.47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32,456.34万元(其中: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22,059.29万元,累计收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10,179.00万元,累计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1,927.5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097.59万元。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7,83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6,5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33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后的制度经2013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1年6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本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撤销原中信银行成都锦绣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20865369070。2013年7月1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5月16日,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及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使用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及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补充完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街支行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开设的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净额及利息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本公司于2016年对上述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新门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已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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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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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包含了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22,059.29万元(其中2018年1-6月利息收入0.86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10,179.00万元(其中2018年1-6月投资收益636.95万元),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218.05万元(其中2018年1-6月收到延期交房违约金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5.47万元(其中2018年1-6月手续费0.05万元)。
三、2018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等披露内容,根据市场及项目情况,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的,则本公司将先用自筹资金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顺利实施,本公司在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先行投入部分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2011年8月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1,337,866.54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了《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20659号】,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总计251,337,866.54元已于2011年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1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单项投资理财金额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的投资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有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应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该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资金(含本金和投资收益)已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暂时无下一步购买计划,公司已按规定将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注销账户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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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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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的采购、存货周转、开拓市场等日常经营活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11,330.00万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304.9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64,734.06万元,超募资金为90,570.93万元。结合本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1、本公司于2013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7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年3月28日,本公司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2、本公司于201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再使用2.7亿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再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3、本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7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再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4、本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9,570.9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四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90,570.93万元已实施完毕。四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将信息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5,442.4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将信息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使用信息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5,442.49万元,已实施完毕。本次使用信息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使用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和部分超募资金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及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合计22,435.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共计23,225.11万元,已实施完毕。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由于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继续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等原因,为规避投资风险并有效使用募集资金,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经过审慎研究,本公司拟终止实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本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且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至2018年6月30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为更合理、有效地使用已购置商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公司拟转让以募集资金购置的部分商铺。本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部分以募集资金购置的商铺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且2014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有效期二年。2016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转让部分以募集资金购置的商铺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转让上述商铺的实施期限延长两年,至2018年9月14日。2016年5月16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截至2018年6月30日,实施转让商铺1家。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1-6月,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本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2018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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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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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6 债券代码:136729 证券简称:九牧王
债券简称:16九牧01 公告编号:临2018-022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聪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8人,独立董事林志扬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陈守德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