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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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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86         公司简称:元祖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元祖股份实现营业收入716,824,672.40元,比上年增长8.56%;实现净利润

21,027,491.92元,比去年增长517.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53,115.62元,比上年增长513.76%。2018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为2,028,639,597.14元,净资产为1,129,069,266.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28,618,065.66元。

(一)全国直营与加盟门店稳健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直营与加盟共同发展的营销体系,加大直营网络的拓展及对终端店面的

投入和管理。

1、稳健拓展门店建设

公司在全国的门店开发力度保持稳定渐进,通过购买或租赁的策略开设直营店,强化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竞争实力。

2、持续加强加盟网络开拓

公司针对加盟商进一步整合优化加盟政策,激励加盟店业绩提升,细化对加盟店的管理和制度规范,并加强对加盟商的服务支持力度。

3、提高门店单店赢利能力

公司透过提高生产、物流的反应速度,建立快速物流配送体系,强化门店市场推广方法与措施,进一步提高门店单店的赢利能力。

(二)优化商品结构与市场推广力度

公司目前产品覆盖了三大类烘焙产品:蛋糕(西点卷、慕思蛋糕、裱花蛋糕)、月饼(苏式月饼、台式月饼)和其它中式糕点点心等,此外还有水果类产品,共计100多个品种,兼顾各个市场层次,能够满足多方面的市场需求。

公司着力研究和推广天然健康的新原料、新工艺,使公司产品更加健康、好吃:

1、80%以上的自制品经快速冷冻后包装、冷冻贮存运输,锁住产品水分,保持新鲜,减少防腐剂的使用,如:西点卷、慕思蛋糕、麻糬、绿豆糕等;

2、各类产品覆盖式添加低聚果糖(益生元)、海藻糖(保湿、减甜)等功能性原料;

3、发扬元祖食补文化:月饼添加健康物料藜麦、冬令销售核桃、芝麻、桂圆糕;

4、针对国民健康问题和国家发展规划:开发添加富硒抹茶的产品(蜂蜜抹茶蛋糕、抹茶味西点卷、抹茶味慕思蛋糕、抹茶味御果子等);响应马铃薯主食化政策,使用马铃薯原料(麻糬、蜂蜜蛋糕)。深化MUCH蛋糕口感、健康品质,严选优质奶油,香芋泥、布丁、燕麦、杂果四种夹馅选择两两搭配,提高顾客满意度。

元祖通过优质产品的输出,让更多消费者享受健康美味的产品,致力中华传统美食推广,打开消费者对节令食品的美好记忆,在销售宣传推广过程中体现中华民俗,唤起消费者的怀旧情感,进而加强公司品牌建设,助力销售。

(三)全面实施系统化平台和管理

公司作为烘焙行业领先品牌,致力于打造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化管理信息平台。如今,已实现了以SAP ERP系统为中心,通过对接Hybris、WMS、POS、HR、CRM、OA、MES等系统,打造了一个全方位多系统高度集成的信息管理平台,达成了提高效率、优化流程、细化成本、精准数据,财务业务一体化的管理目标。

公司还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将新技术与业务融合,以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体验为目的,用信息技术打通线上线下业务,让元祖的消费者们享受到更快捷、更高效的服务。

(四)推动门店宅配措施服务消费者

1、公司强调门店“三有三好”要求,即:有库存、有陈列、有销售,好店务、好服务、好

业务,保证公司门店在消费者心目中持续保持良好的品质和服务印象,树立公司优秀的品牌形象。

2、公司全面推行元祖特色的宅配服务,即:上午下单、下午送达的免费宅配服务,并贯彻后勤人员驻店工作制度,要求每半年一次驻店工作,了解和体验门店情況,切实做好公司对门店的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

(五)人才开发计划

1、公司每年进行绩效考核与竞聘机制,挖掘内部优秀人才。通过建立完善的人才评估机制及后备人才储备体系,充分挖掘内部人才潜能,选拔优秀人才,并提前进行各项有针对性的管理、技能等方面培训。

2、同时公司建立有效的招聘途径及合理的录用制度,同时,公司将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调动员工积极性,吸引和寻找最适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秀琬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09:30以现场与视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8年8月17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秀琬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通讯出席董事2人(董事王福涨、独立董事吴传铨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元祖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7号)核准,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273,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9,326,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1日全部到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601045号)。上述募集资已全部到位。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95.04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明细见下表:

注:经本公司2018年4月20日的董事会审议并批准, 2018年度将2017年先行垫付新开

直营门店6,798.93万元金额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赵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国贸中心支行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巷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于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8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如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17 年度本公司新开直营门店 69 家,投资总额人民币 6,798.93 万元已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经本公司 2018 年 4 月 20 日的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已经在 2018 年度将该先行垫付金额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2、2018年度上半年新开直营门店38家,投资总额人民币2,842.29万元,已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预计在2019年度将该先行垫付资金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自有资金账户。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注 1: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18 年 6月 30 日,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已开业门店 2018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541.58 万元。由于本项目尚在有序建设中且部分已开业门店经营尚未达到成熟期,随着项目的实施,效益将逐步体现。

注 2: 增加设备项目:截至 2018 年6 月 30 日,本项目已完成部分设备的采购及更新。剩余各项设备的采购也正依计划实施。

注 3: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由于该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未单独核算。

注 4: 物流仓储中心项目:由于该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未单独核算。

注 5: 研发中心项目:由于该项目主要从事新产品研发工作,经济效益无法直接估算,公司未单独核算。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本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52.4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700311号《对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上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2017年4月7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2018年5月17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可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在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2018年1-6月,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赵巷支行“赢家”货币及债权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 23,500 万元,到期日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8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6.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8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7.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半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半年度期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自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6证券简称:元祖股份公告编号:2018-032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11:00以现场与视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春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1人,通讯出席董事2人(监事罗春华、黄素清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元祖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元祖股份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86 证券简称:元祖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7号)核准,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273,3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69,326,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21日全部到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601045号)。上述募集资已全部到位。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公司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资金管理的实际需要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8年8月28日,公司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注:上海银行募集户2.35亿正在理财(保本保息型)中,预计9月19日到期。

近日,公司、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简称“甲方”,公司全资子公司简称“乙方”,开户银行简称“丙方”,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简称“丁方”。《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和乙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乙方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丙方按月(次月10日前)向甲方、乙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丁方。

6、乙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丁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乙方可以主动或在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丁方发现甲方、乙方和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