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2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概述
A、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受行业需求、市场变化及公司业务优化调整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利润同比下滑。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003.65万元、同比下降17.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70.66万元、同比下降12.86%。
B、主营业务完成情况
饰件业务板块:根据中汽协数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405.8万辆和1,406.6万辆,同比增长4.2%和5.6%。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1,185.4万辆和1,177.5万辆,同比增长3.2%和4.6%,行业需求继续保持低速增长。为更好应对汽车内饰材料需求结构变化对公司面料及座套业务的影响,公司对下游客户及产品结构进行了优化升级,2018年上半年实现汽车饰件相关业务收入合计8.24亿元、同比下降3.15%。
新能源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因为公司于2017年4季度出售部分光伏电站、导致公司在运营的光伏电站规模同比下降。受此影响,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电力业务收入7,328.93万元、同比下降68.69%。
C、其他
根据公司转型升级的战略规划,饰件业务板块将在巩固原有汽车面料优势业务的同时,加快、加大生态合成革投资建设,并不断开拓新车型、新市场、新业务,大力发展辅料产品,积极拓展民用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优化现有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并积极寻找符合公司发展方向的投资、并购机会。
(2)主营业务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A、注销子公司
公司因战略调整、为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本期注销三级全资子公司阳光能源下属深圳旷达阳光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B、新设子公司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合肥公司的议案》,2018年3月8日由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旷达饰件出资成立合肥旷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并取得合肥市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RJ4JR1N(1-2)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汽车饰品、汽车用品、汽车配件、合成革的设计与销售;汽车电子、半导体产品设计、开发、销售。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介良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18年8月20日以邮件及其他通讯等方式发出,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参加会议董事7名,通讯表决董事2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介良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8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经核查,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8年半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9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胡雪青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时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对公司2018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有关信息的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18年半年度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意见: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在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于2018年7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分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8年半年度,公司按母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281,971,923.71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197,192.37元。2018年半年度母公司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支付本期股东股利150,239,285.20元后的未分配利润,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496,850,899.35元,母公司2018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0,386,345.49元。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提议的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并与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18年半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于2018年7月1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公司董事会随即召集公司董事及财务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对提议的分配预案进行沟通讨论,全体董事一致确认在公司董事会审议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上述详细内容见公司2018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是由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公司的财务情况提议的方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保障公司发展资金的前提下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目前各项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运转、及未来各项业务拓展所需的资金支持。
2、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8年7月6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于2018年7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20日起正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分配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 并保持分配比例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4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15∶00至2018年9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0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5楼会议室。
5、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说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同时,上述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11日-9月13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资本战略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13日下午17时前送达、传真至公司资本战略部或发送到指定邮箱,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资本战略部。
联 系 人: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联系传真:(0519)86549358
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6”,投票简称为“旷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8年9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9月13日前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519-86549358)或将回执及其他参会凭证的扫描件发邮件至邮箱(邮箱地址:yan.chen@kuangdacn.com)。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99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944.78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9,999,995.04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7,114,760.00元(含税)以及会计师、律师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09,447.85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0,675,787.19元,已于2016年10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110ZC06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06,973.3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8,094.2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云南玉溪河西大平地30MW并网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MW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0.0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此募投项目84,164,360.00元。
(2)陕西榆林100M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一期50MW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0.0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此募投项目424,999,964.40元;
(3)新疆若羌一期20MW并网光伏发电站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80,737.2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此募投项目163,596,537.73元;
(4)河北宣化一期30MW光伏发电项目: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3,919,484.51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此募投项目183,087,357.08元;
(5)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募集资金直接投入0.00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划入流动资金户217,885,165.04元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73,733,384.2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6,942,402.9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要求修订了《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于2016年11月2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16年11月25日,公司及若羌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宣化县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和通海旷达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协议共同甲方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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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595,564.72元,已扣除手续费2,419.80元,尚未投入的募投项目投入76,942,402.9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上半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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