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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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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38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第三方支付业务为入口,切入保理、供应链、融资租赁、互联网普惠金融等多个细分领域,打造金融科技闭环生态圈,不断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290.55万元,利润总额2,350.6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57.03万元。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控股股东变更,兑现业绩承诺。

2018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由和柚集团变更为仁东科技。鉴于广东合利2017年度实现的业绩未达到预测业绩,并存在减值情形,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公司股东和柚集团、仁东科技需在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30日内向公司进行2017年度业绩补偿。新控股股东仁东科技作为连带补偿义务人认真履行承诺,于2018年5月25日之前支付的广东合利2017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款合计13,950.24万元,体现了公司大股东的诚信和实力,为公司新业务拓展提供了资金支持的同时,也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

2、拓展业务范围,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支付业务稳步提升的基础上,投资设立了民盛租赁、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大力拓展国内、国外租赁业务;民盛小贷组建团队,开发的民盛易贷业务系统、银河钱包小额贷款平台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证书,同时投资控股仁东无双公司,依托其建立风控系统,推动民盛小贷业务试运营;公司已形成了支付、保理、供应链管理、租赁、互联网小贷等五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公司还分别筹划了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因各方面的原因最终未能推进实施。但公司将继续围绕业务板块谋划涉足多元金融、金融科技领域,进一步打造上下游产业链,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加强公司治理,保障规范运营。

2018年6月,公司启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2018年7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正式组建,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新聘任了高管。公司及时组织新一届的董事、监事、高管和重要岗位负责人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董事培训班、财务总监培训班。董秘办组织宣讲《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等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董事会职能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科学、高效,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经营建设,保障公司规范运营。

二、公司2018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调整业务模式,实现产融结合。

公司充分利用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牌照资质的优势,在稳健发展支付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开拓供应链管理、保理、融资租赁、互联网小贷等新业务。公司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总要求,根据公司筹资情况,各业务板块将进一步整合调整自身业务模式,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深入推动资本与产业的融合。通过不断创新,实现金融与产业、金融与企业商户的对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最终达成金融与实体经济紧密融合互利共赢,提升运营质量。

2、加强经营管理,提升业绩效益。

按照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和上半年经营完成情况,各业务板块要对下半年经营目标重新调整并层层分解,建立明确的目标管理和绩效机制,完善监督与评价体系,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和制度流程,通过建章立制,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建立严密的制度管控体系,提升企业执行力。加强内部控制,整合企业资源,降低运营成本,通过有效的经营管理,使得效益最大化。公司要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合规意识,积极拥抱监管,用流程制度和技术手段强化内部控制。深化开展精细化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通过考核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增强责任意识,推动业务拓展,提升盈利能力。结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加强对子公司的监控管理,强化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要环节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3、创建企业文化,树立公司品牌。

公司在控股股东和办公地址发生变更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团队。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改革创新,满足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方面的需求。鼓励引导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业务创新,不断提升专业人才团队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创建金融科技类型的企业文化,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和改进公司官网、官微的建设和规范管理,做好上市公司投资者管理维护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变更名称和证券简称事项,做好公司新的CI设计方案,树立全新的公司品牌形象,分业务板块、产品体系逐步树立子品牌,扩大客户群,获得用户的认可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1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之全资子民盛大数据以人民币 480 万元向北京天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深圳民盛云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 66.67%股权。

2018年5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民盛租赁拟出资人民币15,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民盛金控(香港)拟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5%。本集团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8年6月30日,尚未实际出资,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无任何交易发生。

2018年6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仁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深圳民盛大数据拟出资人民币10,0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8年6月30日,尚未实际出资,仁东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无任何交易发生。

2018年4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民盛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盘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肥无相创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仁东无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完成了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8年6月30日,北京仁东无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为999.07万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0.93万元。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3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霍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3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下午16:30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审议、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3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5:00至2018年9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6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及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1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010-59208388

联系传真:010-59208111

邮 编:100025

5、其他: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住等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按照会议登记方式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进行登记后参加会议。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仁东控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47”,投票简称为“仁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本公司)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提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4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科技”)的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天津”)的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2、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仁东天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仁东天津持有公司股份29,480,958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24,381,75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82.70%,占公司总股本的4.35%。

4、股东质押的股份是否出现平仓风险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股份为仁东天津对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前期融资股份质押所提供的一部分补充质押股份。仁东天津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东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8-14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40,000万元的价格购买张军红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合利”)9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按照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积极实施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

2016年10月13日,公司已按照《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00万元。

截止2016年10月25日,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为895,111,504.16元。交易双方已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于2016年10月31日向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广东合利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2016年11月2日,广东合利已在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完成了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类型变更、股东变更等事项的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了新核发的《营业执照》。

2016年12月2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广东合利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支付”)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监事变更登记(备案)已通过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并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2017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下发《关于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文件(广州银复[2017]7号),同意

合利宝支付的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

2017年9月1日,公司接到孙公司合利宝支付的通知,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已公示了合利宝《支付业务许可证》更新后的机构详细信息,证载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营业场所)完成了相关变更。2017年9月8日,合利宝支付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新换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Z2026044000012)。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牌照信息等已全部完成相关的过户或变更备案手续。

根据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尚余应付交易对手方张军红股权转让款为20,428.57万元;2018年1月至7月期间,公司向交易对手支付股权转让款3,665.72万元;2018年8月份期间,公司又向交易对手支付股权转让款509.98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6,252.87万元未付。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后续实施工作,并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