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宝鼎 公告编号:2018-048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3日以专人、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宝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后续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将结余募集资金5.4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账户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同意公司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晓兵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晓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宝鼎 公告编号:2018-049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7号)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32,338股,发行价格为12.74元,募集资金总额79,399,986.1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54,703.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17年8月23日,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ZF10758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银行积极配合;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目前,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0300188000174287)内的用于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账户实际余额为0元;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帐户号为:330104016000790193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内的余额及相关利息收入5.44万元。

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后将募集资金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立的专户注销,将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开立的专户余额5.44万元待永久补流实施日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宝鼎 公告编号:2018-050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67号)核准,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32,338股,发行价格为12.74元,募集资金总额79,399,986.1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54,703.10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17年8月23日,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ZF10758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二、募集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17年9月,公司、保荐人共同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于3301040160007901930账户;2017年12月,公司、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荐人共同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于30300188000174287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8月14日,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44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三、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扣除应付未付尾款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5.4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公司承诺公司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将非公开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募投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宝鼎公告编号:2018-05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马韬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马韬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马韬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马韬先生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其它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马韬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及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晓兵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召开前,赵晓兵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赵晓兵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71-86318213

传真号码:0571-8631921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工业园区内

邮政编码:311106

电子邮箱:zhaoxb@baoding-tech.com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赵晓兵简历

赵晓兵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1995年3月至2000年4月任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0年5月至2003年4月任华立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5月至2006年5月任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月至2009年10月任杭州宝鼎铸锻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杭州国创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任杭州暾澜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7月任浙江美通筑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今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赵晓兵先生通过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0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ST宝鼎 公告编号:2018-05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3日以专人、电话和邮件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到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静女士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之情形。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5.4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账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履行了审议程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晓兵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赵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晓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