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8-042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股东的推荐,经过核查、审议,同意提名周晓冰先生、张玉祥先生、曹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杨国占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周晓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高凌云女士、刘新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人员的简历附后。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登发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四、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登发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晓冰,男,汉族,1966年8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北制药威可达有限公司提炼车间主任、开发部经理,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玉祥,男,汉族,1964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104车间技术员、大组长、副主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事业部生产部经理、原料药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原料药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曹尧,男,汉族,1977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监事,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高凌云,女,汉族,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视台新闻中心电视摄制部主任,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闻中心主任兼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企业文化部部长,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刘新彦,男,汉族,1970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114车间质量管理员、副主任、主任,制剂药事业部研发中心主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管理部副部长、部长,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战略发展办公室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8-043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曹尧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赵利宁先生、李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出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同时,公司还将以民主方式选出一名职工监事。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登发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利宁,男,汉族,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正高级政工师。曾任邯郸矿务局机械总厂团委干事、团委书记、邯郸矿业集团团委书记、宣传部部长,河北金能集团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金牛能源股份公司水泥厂党委书记,冀中能源股份公司水泥厂党委书记,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显德汪矿党委书记,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群众工作部部长,河北航空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河北航空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派驻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凡,男,汉族,1982年2月生,大学本科,助理经济师。曾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诉讼主管,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审计部法律事务管理科科长、部长助理。现任公司法律审计部副部长,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8-04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魏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岭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魏岭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魏岭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收到曹尧先生、杨万明先生和解艳蕊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曹尧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杨万明先生、解艳蕊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了保障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上述人员的任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止。
2018年8月28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3人,提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2人,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周晓冰先生、张玉祥先生、曹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名赵利宁先生、李凡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出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同时,公司还将以民主方式选出的一名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杨国占先生提名,聘任周晓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文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
根据周晓冰先生提名,聘任高凌云女士、刘新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晓冰先生、张玉祥先生、曹尧先生、高凌云女士、刘新彦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同意提名周晓冰先生、张玉祥先生、曹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任周晓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高凌云女士、刘新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8-045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3日
至2018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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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发布的临时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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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8年9月10日、9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登记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8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311-85992829,0311-85992039
传真:0311-86060942
邮政编码:050015
联系人:赵艳、王贵军
(三)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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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填写累计投票议案的投票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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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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