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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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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63   公司简称:岳阳林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注:经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施湘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请辞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由公司副总经理李飞先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

(1)受所在造纸行业执行供给侧改革、国家环保政策趋严、淘汰落后产能等因素的影响,母公司纸产品市场向好,产品销售价格持续提高,本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37.80%。

(2)公司于2017年5月完成对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凯胜园林市政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公司从2017年6 月份起合并报表范围增加,2018年半年度园林业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2,966.75万元,增加121.55%。

(3)公司2017年5月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按发行方案偿付部分有息负债,公司资本结构得到有效改善,2018年半年度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报告期存续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如期支付了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28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资金发放日、摘牌日:2018年5月29日。详见公司2018年5月18日发布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本息兑付和摘牌公告》。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紧紧围绕三个“一以贯之”(“谋增长”主旋律必须一以贯之,战略引领必须一以贯之,“四新”理念必须一以贯之) 、五个 “新动能”( 向高质量发展、向混合所有制改革、向专业化、市场化重组、向转型业务、向“走出去”要新动能)和实现“四大”突破(突破现有体制、机制、效率、能力),生产经营过程中大力推进“三降一升一控”工作,以降库存、降应收、降成本、升效率、控风险为工作要求,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推进差异化供应链模式应用、推动营销管理机制变革、实施精益采购等措施,公司的运行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库存及应收账款同比均减少,生产稳定,部分子公司日均产量不断攀高,成本处在可控范围内。同时公司坚定推行“造纸+生态景观”的双核轮驱动战略,在做好造纸、生态园林业务的同时,积极向与产业相关的生物质能源、水资源环保等上下游业务进行拓展,努力夯实公司业务的转型创新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生产机制纸及纸浆50.55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3.98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35.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552.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417.39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7.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0.98亿元,资产负债率48.42%。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园林业务营业收入3.29亿元,实现净利润5,407.61万元;中标项目金额4.29亿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4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施湘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请辞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同意由公司副总经理李飞先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施湘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程序合法有效。

详见2018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三) 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董事黄欣、洪军、青雷、梁明武、刘雨露由于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2018年度增加向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购买商品的预计金额,其中向前者购买材料由75,000万元增加至85,000万元,向后者购买轻钙由7,000万元增加至14,5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结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部分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关联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部分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详见2018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四)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18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五)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18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附件:李飞先生简历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李飞先生简历

李飞,男,1982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项目经理、金属业务部业务主管、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兼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5年11月至今兼任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43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8 月16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施湘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施湘燕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同意施湘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请辞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意由公司副总经理李飞先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施湘燕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程序合法有效。

施湘燕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施湘燕女士在履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4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欣、洪军、青雷、梁明武、刘雨露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本次增加情况及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8年度内与关联方发生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215,350万元;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90,960万元。

根据公司2018年1-6月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结合公司2018年下半年关联采购预计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司拟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预计数进行调整如下: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控制人;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安泰实业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岳阳安泰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45%股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有关关联关系的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关联关系的规定,以上交易方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公司与其产生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经营正常有序,具备较强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双方(包括中国纸业及其子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定价原 则遵循:如有国家规定的强制价格,则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如无国家规定的强 制价格,则参照适用的市场价格。

公司向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采购轻钙,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与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岳阳英格瓷安泰矿物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充分利用了上述公司各自所拥有的产业资源和优势,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费用、减少沟通成本、防范风险,能实现双赢的格局,并可有效控制交易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结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部分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关联交易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部分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8-045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4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4,574,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9,054.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5,554.80万元,由主承销商于2017年5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4.8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5,199.9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16 号)。

报告期内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了1.80亿元,累计已使用195,047.25万元,截止报告期末,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30,152.6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5年6月,公司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岳阳林纸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四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星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城陵矶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城陵矶支行)(以下统称 “乙方”)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7年5月8日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包含了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354.85万元;2、经2018年5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将3.00亿元闲置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6月末,3.00亿元尚未归还;3、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04.39万元,其中包括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2.66万元、2017年度利息收入27.32万元、2018年上半年利息收入5.43万元、公司用基本户垫付会计师费等发行费用319.43万元、扣除手续费0.45万元。

2017 年5 月9 日,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该协议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上半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上半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7-046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发出时间、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4人,实际表决4人。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